盘踞五星级酒店组织卖淫牟利上亿元 检举曾向公安副局长行贿

盘踞五星级酒店组织卖淫牟利上亿元  检举曾向公安副局长行贿

一张小小的会员卡片,对于“康逸乐休闲会所”、“豪爵会所”的会员来说,是一把通往桃色江湖的钥匙:有着统一制服的专人相迎,搭乘专门的电梯,失足女按身材、长相分成各个级别供选择……这两家盘踞在五星级宾馆内的卖淫场所,短短几年来疯狂敛财上亿元。

随着两处卖淫场所被彻底摧毁,4月10日上午,以股东杨正刚为首的26人重大恶势力犯罪团伙在长沙望城区人民法院受审,涉嫌组织卖淫罪与协助组织卖淫罪。

据悉,由于该案案情重大、涉案人员众多、证据材料繁杂,预计庭审时间将持续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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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场所实行会员制

4月10日,望城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以被告人杨正刚、肖巍、胡志勇为首的重大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该团伙在长沙两家五星级宾馆开设“休闲会所”“洗浴馆”等卖淫场所,组织大批失足女长期实施卖淫活动,非法获利特别巨大,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破坏社会道德风尚,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3月以来,被告人杨正刚、肖巍、胡志勇等人纠集先后设立了“康逸乐休闲会所”、“豪爵会所”等卖淫场所,长期盘踞融程花园等酒店组织大批失足女从事卖淫活动,逐渐形成了恶势力团伙。

在经营过程中,该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卖淫场所实施公司化运营。该团伙内有专人负责招募、培训、管理失足女,专人负责通过微信、发卡片等形式吸引嫖娼人员入场进行卖淫嫖娼活动,从中牟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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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在“康逸乐休闲会所”中,杨正刚一方名义上占股70%,肖巍一方名义上占股30%。实际上杨正刚占股36%。其名下部分股份又分给胡志勇等人,其中胡志勇占股5%。而肖巍实际上占股13%,其名下股份按照10%和7%的比例分给他人。

该会所实行会员制,只有成为会员或者经过会员介绍,在持有专门的电梯卡刷卡的业务员带领下进入会所。

会所设立了技师部、业务部、财务部等部门。技师部负责人根据失足女的长相和身材确定不同档次的卖淫价格。业务员着统一工装,联系嫖娼人员。在一楼大厅接到嫖娼人员之后,持会所专用的电梯卡带嫖娼人员进入会所,向嫖娼人员介绍失足女的档次、价位等,嫖娼人员挑选好后,再由失足女带嫖娼人员到指定的房间。为了逃避查处,会所会不定期更换包房所在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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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称不参与管理却拿百万去了难

胡志勇中专毕业后南下打工,2012年被招到杨正刚的公司里做职员。“是个足浴场所,但是杨正刚也经营了一些涉黄场所。”胡志勇称,“康逸乐休闲会所”的会员制经营模式是原来杨正刚在广东公司的经营模式,平移到长沙来。

胡志勇称,当初是肖巍发现长沙融城花园酒店有场所正在对外招租,觉得可以做卖淫会所。肖巍看好场地后,想起杨正刚恰好在广东经营这类生意,将杨正刚叫来长沙。杨正刚考察后觉得场地可以,于是两人将合同签订下来。

“2012年杨正刚让我来长沙担任店长,我过来时会所装修快完了,我负责一些办公物品的采购。”胡志勇称,由于一些原因会所开业暂时搁置,他被派到足浴店当店长,工资5000元一个月。直到2014年会所开业,杨正刚带来了技师等人员。“这些工作人员大部分是杨正刚之前在广东团队里的人。”

对于胡志勇的说法,杨正刚在庭审现场却给出了不同的说法。“我只投资,只参与利润分红,在场所里不负责管理。”

杨正刚称,表妹夫肖巍联系他后,胡志勇前来长沙考察。面对公诉人的讯问,杨正刚又回答称肖巍与胡志勇此前不认识。此外,他还辩称直到2016年他才知会所涉黄。“到了2016年利润分红变高了,我就问胡志勇为什么利润这么高,他就告诉我涉黄。”

然而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声称不清楚涉黄、不参与管理的杨正刚,却在会所出事后,与肖巍一起带着180万元去找人了难,其中100万元为杨正刚个人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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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处卖淫场所收入1.3亿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5月以来,杨正刚、肖巍、胡志勇等人伙同他人,按照4万元每股入股的价格在位于长沙市天心区韶山北路的长沙通程国际大酒店8楼开设“豪爵会所”组织卖淫嫖娼活动。

“豪爵会所也是卖淫嫖娼场所,当时曾某给我打电话,说他们有一个场所在装修,需要团队过去经营,知道我们这边有团队。”胡志勇称,他跟杨正刚汇报后,杨正刚让胡志勇和肖巍与对方谈判,双方约定各占50%的股份。

起诉书称,2017年8月,因“康逸乐休闲会所”被公安机关查处,2017年10月杨正刚一方退出豪爵会所15%的股份,股份再次的分配,杨正刚一方占股35%。在经营过程中,“豪爵会所”采用跟“康逸乐休闲会所”同样的模式经营。

对此,杨正刚也辩称自己不知情。“胡志勇给我打电话说长沙又搞了一个休闲会所,问我要不要参加,我就同意了。”

公安机关2017年8月25日晚查处“康逸乐休闲会所”时,当场查获27对卖淫嫖娼人员,其中还发现该“休闲会所”有组织未成年人卖淫情况。2018年4月3日晚查处“豪爵会所”时,当场查获4对卖淫嫖娼人员。

两处卖淫场所在被查处时尚有60余名失足女从事卖淫活动。通过财务报表显示,两处卖淫场所收入近1.3亿元,向股东分红2800余万元,其中主犯杨正刚分得1000余万元、肖巍分得600余万元、胡志勇分得200余万元。

该案案情重大、涉案人员众多、证据材料繁杂,为妥善组织庭审,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益,望城区法院为相关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并依法保障了辩护人会见被告人、查阅案卷材料。合议庭在开庭前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召开了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回避、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充分交换了控辩双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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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曾向周斌胜行贿

有意思的是,在庭审现场胡志勇称自己到案之后有检举揭发的行为,对象正是原任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副局长周斌胜和他的司机。

据潇湘晨报此前报道,2018年4月,时任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副局长的周斌胜因对所负责管辖的休闲场所涉黄监管不力,被长沙市公安局采取禁闭措施。期间,周斌胜主动投案,坦白了自己的受贿经历。

2013年9月至2018年5月期间,周斌胜利用担任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副局长分管治安管理工作(含担任政工室主任分管治安管理工作)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请托人李某等人贿赂172.1万元,为请托人谋取利益。

其中,先后多次收受某甲大酒店KTV、长沙某甲娱乐有限公司(某甲KTV)、长沙市芙蓉区某甲娱乐城(某乙KTV)、某甲皇室会所(某丙KTV)、长沙市芙蓉区某乙娱乐城(某乙KTV)等场所负责人李某等人所送的现金共计人民币112.1万元,并为上述场所给予关照。

日前,周斌胜因犯受贿罪被开福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周斌胜司机收受公司足浴店、豪爵会所以及一家位于万家丽的按摩休闲场所的钱财,我把钱交给司机后,由他交给周斌胜。至于司机有没有送给他,我不知道。”但胡志勇承认,送钱后,案发前豪爵会所没有遇到公安机关前来查处。“所以我觉得周斌胜应该收了钱。”

胡志勇表示,在豪爵会所快开业前,他拿了2万元给周斌胜的司机。“用于知会他们,我们还会开一个和康逸乐类似的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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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摄影记者杨旭 实习生王佳箐 通讯员王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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