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曾因盜竊入獄,他不思悔改
而今,他又在濟南上演“瘋狂的石頭”現實版
短短20多天,作案7起
濟南近百輛汽車被砸毀
隨著天橋警方追蹤
此賊終於落入法網
今年3月27日早7時許,濟南市公安局天橋區分局黃臺派出所連續接到轄區多名群眾報警,稱停放在馬路邊的十餘輛汽車玻璃被砸,車內物品被盜。
天橋警方立即抽調刑警大隊一中隊、機動中隊會同黃臺派出所精幹力量成立專案組,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開展偵查工作。
經過反覆查看及辨認分析,民警通過監控視頻確定了3月27日凌晨2時曾進出小區的一名男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時掌握了嫌疑人的大致體貌特徵。結合現場勘查情況,民警判斷嫌疑人系使用石頭砸碎停放在路邊的十餘輛汽車玻璃,而後盜竊車內財物。
與此同時,黃臺派出所又接到群眾報警,稱3月27日凌晨停放在轄區另一處偏僻路段的三輛汽車玻璃被砸,車內物品被盜。民警經過調查,發現嫌疑人作案手段與正在偵辦的砸車玻璃盜竊車內財物案非常相似。
會不會是同一名犯罪嫌疑人實施的系列盜竊案?
民警經過梳理發現,3月17日凌晨在一處沒有監控設備的偏僻路段也曾發生過十餘輛汽車玻璃被砸,車內財物被盜的案件,且作案方式與3月27日凌晨發生的兩起盜竊案件如出一轍!
據此,民警將三起案件串並偵查。嫌疑人反偵察意識較強,都是選擇凌晨時分夜深人靜的時候作案,且作案目標都是選擇停放在沒有監控的偏僻路段的汽車。
民警對幾起案發現場周邊進行地毯式排查。隨著搜索範圍的不斷擴大,民警終於發現了嫌疑人的蹤跡——原來,嫌疑人就藏匿於某流動人口聚居的城郊結合部出租屋內。
經過進一步調查,民警確定了嫌疑人的身份:王某(男,37歲,濟陽人),2012年,王某曾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8個月,並於2016年刑滿釋放。2019年2月以來,王某一直租住在該處,但生活極不規律,一天到晚見不到人,除了暫住處,王某還有到網吧上網的愛好。
就在民警對暫住處和網吧進行蹲守準備收網抓捕王某時,4月8日上午,天橋公安分局北園派出所接到多名轄區群眾報警,稱停放在轄區沒有監控設備的偏僻路段的十餘輛汽車玻璃被砸,車內財物被盜。
4月8日下午13時許,當王某再次來到經常上網的網吧時,被早已守候在此的專案組民警當場抓獲歸案。之後,民警在王某暫住處查獲了被盜手機四部、身份證20張、現金500餘元及其他物品一宗。經審查,王某對其砸車玻璃盜竊車內財物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王某交代,自3月17日以來,其連續作案七起,且都是採取簡單暴力的方式,就地取材,持石頭砸毀近百輛汽車玻璃,而後盜竊車內財物,
涉案價值達六萬餘元。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王某盜得一部iPhone手機後,聽說iPhone手機“定位功能強大”,為避免暴露行蹤王某竟將這部手機藏在了大明湖東門附近的一棵松樹上原本準備等“風頭”過去後再取回來,沒想到即使沒有手機的“強大定位功能”,王某還是落入了法網。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盜竊罪已被天橋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天橋警方提醒市民
夜間最好將車輛停放在有人值守的停車場或者有監控設備的區域。
同時牢記一點——“汽車不是保險箱”,切勿將貴重物品存放在汽車內,以免被不法分子“惦念”,使自己財產遭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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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報記者:陳彤彤
實習編輯:任曉潔 編輯:坦克 校對: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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