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落实“三项机制”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洋县紧紧围绕推动追赶超越的目标,不断加大“三项机制”在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管理监督中的贯彻落实力度,全面树立实干、担当、干净的鲜明导向,极大地激发了全县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

正向激励添动力

按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该县不断加大对干部的正面激励力度,从评优评先、考核奖励和选拔重用等方面,让有实绩、作风强、能干事的干部受褒奖、得重用,树立干事创业的“风向标”和“指挥棒”。去年,全县运用“三项机制”激励提拔干部38人,先后落实教师奖励激励专项资金300万元,对创国卫工作作出贡献的58个单位进行表彰奖励,政法系统52个单位、87名同志获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见义勇为先进集体(个人)。

该县还及时制定了《洋县四上企业申报入库奖励办法》《洋县专利申报奖励办法》等20余项制度办法,激励干部在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争取资金等工作中奋力争先。为积极实施精神激励,该县还分三期组织150名第一书记和八个一批主责部门业务骨干,赴江苏如皋市进行专题培训,努力使“三项机制”成为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和勇气的“兴奋剂”。

约谈降级传压力

针对部分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等机关作风,该县结合年度目标任务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和扶贫绩效考核结果等,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对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不力的33名部门单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提醒和追责问责,约谈其他干部429人次,确保压力传导到位。

在干部管理使用中,坚持“能上”与“能下”相结合。县纪委先后对1名涉嫌违纪的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免职处理,根据平时表现结合领导班子研判结果,对1名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镇纪委书记进行“必须下”,降级使用转任为副主任科员。对1名履职不力、不胜任现职的镇办领导实施了免职处理,对1名科级领导实施了岗位能下调整。同时,对11名“问题第一书记”进行了“召回”,责令被“召回”人员3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并对派驻单位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严肃的问责处理,使全县各级干部深受触动,最大限度夯实了干事创业的外在压力。

容错鼓励激活力

为进一步解决干部不敢为、怕担责的问题,该县坚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把容错与纠错相结合,及时印发《“三项机制”实施细则》对干部容错纠错情形进行明确规定,明确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所需的6类资料,努力为干部激情干事、大胆探索撑起“保护伞”。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对13名党员干部实施容错纠错。教体、农业纪检组等在系统内启用容错纠错机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约谈教育,及时纠正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不良风气和现象。

同时,该县还充分运用精神和物质双重鼓励的办法,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基层一线建功立业、推动发展。目前,已先后对上年度“四上”企业培育、争取项目资金、重点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脱贫攻坚等单项工作进行表彰奖励,对脱贫攻坚、基层党建领域优秀第一书记和先进驻村工作队员50人进行表彰奖励,着力激发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攻坚克难、担当有为的干事激情。(洋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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