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5所高校實施高校專項計劃

中國甘肅網4月10日訊據蘭州晨報報道(記者 武永明 實習生李金雯)教育部4月9日發佈關於做好2019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明確繼續實施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包括北大、清華、復旦在內的全國95所高校2019年通過“高校專項計劃”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品學兼優的學生。我省只有蘭州大學獲准高校專項計劃招生。

高校專項計劃定向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招生學校為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基本條件:(1)符合2019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通知明確,對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和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均應當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

截至4月9日,北京大學、武漢大學等7所高校公佈了2019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2019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進程:

4月25日前,高校公佈招生簡章,考生完成報名申請。

5月20日前,省市完成考生基本條件審核並公示通過審核名單。

5月底前,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條件審核並公示通過審核名單。

6月7日-8日,考生參加高考。

高考後-出分前,部分試點高校組織考核。

高考出分前,高校確定並公示資格名單。

高考出分後,考生單獨填報志願,高校完成錄取並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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