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留下八万元债务该咋办?

父亲病故,一双儿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但同时债主也找上了门。子女们想不明白,父亲都“没”了,“死无对证”,凭啥要还。日前,大洼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法院解释说,被继承人何种情况下需要清偿债务,在法律上有明文规定。现在债务人去世,其一双儿女是他的遗产继承人,他们应依法在其继承份额内对父亲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自2013年起,为了养家糊口,家住大洼区的关某开了一家农药化肥商店。关某和妻子育有一双儿女,当年,妻子因病不幸去世,儿子关某甲刚上大学,女儿关某乙则在读高中,家中正是用钱之际。为关某供货的陈某对这一家人心生怜悯,便同意关某可先赊购化肥和农药,等盈利了再归还。

怎料天有不测风云,时隔不久,关某也被查出患有重大疾病。但为了让子女能安心读书,关某并未住院治疗,仍旧经营着化肥商店,但赊欠的货款却越滚越多。至2017年1月,他已经赊欠陈某化肥、农药款八万元。听闻关某身体不好,陈某来探望关某之际,关某为其出具了一张欠条,上面写明其欠陈某八万元。当年10月,关某便不幸因病去世。他去世后,留给两个孩子的遗产并不丰厚,只有乡下的一处平房老宅。

父亲的去世让一双儿女非常难过,但2018年年初,他们便收到了陈某让已参加工作的关氏兄妹替父亲偿还拖欠债务的要求。对此,关氏兄妹表示,父亲已经去世,这笔债务即便有父亲的签名,但那也是前尘往事了,凭啥要他们代替父亲偿还。无奈之下,陈某将关氏兄妹告上了法庭。

对此,法院解释说,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这起案件中,关某在陈某处赊购化肥及农药,并为陈某出具了欠条,关某具有偿还欠款的义务。现在关某去世,关某甲和关某乙是关某的遗产继承人,依法在其继承份额内对关某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遂法院依法判决关氏兄妹在遗产继承份额内对关某所欠陈某的八万元欠款承担偿还责任。(贾彦伟 王叶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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