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終於水落石出了,青西新區小夥莊某駕車撞倒一位騎電動車的婦女,致人昏迷,之後逃之夭夭,雖然將肇事車輛已經“煥然一新”,但是仍然難以逃脫“法眼”,最終被警方繩之於法。
電動車被撞 轎車逃跑
3月21日22點左右,黃島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接到群眾報警,稱在204國道董城橋北面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位婦女騎著一輛二輪電動車被撞倒,肇事車離開了現場,婦女受傷嚴重。民警立即趕往現場並通知120急救中心到達現場進行搶救。在事故現場,民警看到電動車已經破損,而受傷的婦女昏迷不醒,現場還有一些保險槓的碎片,通過調取附近的監控看到肇事車輛是一輛小型轎車,但因為當時光線昏暗,無法確認車牌號碼。
民警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對這起事故進行詳細的排查和走訪。在進行大量的排查工作,篩查了數百輛轎車後最終確定,一輛藍色的海馬轎車有最大的嫌疑。
只因為看“一眼” 險些要人命
當民警聯繫到車牌號為魯B***27的藍色轎車車主時,車主表示對事故並不知情,當日開車的應該是自己的侄子莊某,莊某面對來找他詢問的交警,對自己肇事逃逸的事情供認不諱,說出了當時的經過。
22歲的莊某家住王臺鎮,在當地一家公司裡上班,當日下班後開著姑父的藍色海馬轎車回住所吃飯,然後一起和朋友玩到21點多,之後便開車順著204國道由南向北行駛,走到董城橋附近,突然想起好像附近有測速卡口,於是低頭想看看車速,沒想到當抬起頭的時候,還沒等反應過來,前擋風玻璃不知被什麼突然撞碎了。莊某當時就懵了,又繼續往前走了五六十米才反應過來踩剎車。
接著莊某又立即調頭返回到事故現場,發現一個婦女躺在地上,旁邊還有一輛二輪電動車倒在地上,小夥子一看更害怕了,意識到自己撞人了,害怕受到處罰,便沒敢停車,繼續往南走了大約300米拐到路邊停下。
害怕事蹟暴露 小夥將車“翻新”
莊某越想越害怕,同車的小夥子也嚇壞了,“不會出人命吧?”兩人商量了一陣,兩人再次回到事故現場“看看情況”,不料什麼都沒有了,“看樣子交警應該來過了”。莊某想著交警這麼快就來了,肯定很快就能找到肇事車,莊某仔細看了看自己的車,前擋風玻璃已經撞成了蜘蛛網的樣子,前保險槓撞裂了,前引擎蓋也變形了,心裡想著這樣開回去,姑父肯定就會發現他出了很大的事故。於是第二天中午在路邊找了個汽車修理廠,把前擋風玻璃和前保險槓都換了,引擎蓋也整形噴漆了,整個車都“煥然一新”了,才踏實地把車還給了姑父,也沒再向任何人提起事故的事,沒想到這麼快交警就找到了他。
“我當時就看了一眼車速,就一眼,太害怕了,我都蒙了,我知道錯了”。得知騎電動車的婦女傷勢嚴重,莊某後悔地對交警說。
4月3日
莊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案件正進一步審理中
開車時一定要集中注意力
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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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看手機
不在玩手機中追尾
就在玩手機中翻車
有研究表示
酒後駕車時的反應速度比正常駕駛慢21%
而開車時看手機
大腦的反應速度比正常駕駛慢35%
如果問你
你敢閉著眼開車嗎?
相信你的回答是:那肯定不敢啊!
但你敢開車看手機嗎?
不少司機應該覺得
嗯,看幾眼應該沒什麼問題
其實
開車看手機≈閉著眼開車
以車速60Km/h看手機為例
低頭看手機3秒
相當於盲開50米
一旦遇到緊急情況
剎車至少需20米
用智能手機打開並閱讀一條微博需要12秒的話
相當於汽車盲開約200米
如果是在高速公路上看手機
那簡直更恐怖!
有人會說
我不看手機
用車載電話或者藍牙耳機接打電話總可以了吧?
有數據顯示
開車打手機導致司機注意力下降20%
如果通話內容重要
注意力甚至下降37%
開車打手機發生車禍的風險
比正常駕駛時高4倍以上
除了開車看手機之外
還有很多行為容易分散駕駛注意力
進而引發嚴重的交通事故
比如:
開車吃東西▼
比剪刀手▼
邊開邊嗨▼
化妝▼
各種分心駕駛行為
容易引起誘發交通事故的後果
所以
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請勿分心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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