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区公安局西关派出所查处一起盗窃案

近日,凉州区公安局西关派出所经缜密侦查,查处一起手机被盗案,查获违法行为人1名,追回被盗手机一部。

凉州区公安局西关派出所查处一起盗窃案

受害人谢某向西关派出所报案称,其在城区某饭馆吃饭时放在桌子上的一部手机被盗(价值1200元)。接报后,西关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调查取证确定违法行为人,于近日将违法行为人李某查获,追回被盗手机1部。经审查,违法行为人李某对盗窃手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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