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人民政府 关于与京、津、沧州市区同步轮换

#沧州# 【青县人民政府 关于与京、津、沧州市区同步轮换机动车限行尾号的通告】为进一步减轻城区交通压力,降低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我县将继续实施常态化本地号牌非营运车辆2个尾号限行措施,并与京、津、沧州市区同步轮换限行尾号。

一、限行时间

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7月7日,每日7时至20时(不含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7时至20时)限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尾号是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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