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辦、國辦出臺指導意見:多措並舉,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

中辦、國辦出臺指導意見:多措並舉,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指導意見》指出,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生力軍,是擴大就業、改善民生、促進創業創新的重要力量,在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中發揮著重要作用。隨著國際國內市場環境變化,中小企業面臨的生產成本上升、融資難融資貴、創新發展能力不足等問題日益突出。

在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方面,《指導意見》提出——

完善中小企業融資政策

進一步落實普惠金融定向降準政策。加大再貼現對小微企業支持力度,重點支持小微企業500萬元及以下小額票據貼現。

將支小再貸款政策適用範圍擴大到符合條件的中小銀行(含新型互聯網銀行)。

將單戶授信10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納入中期借貸便利的合格擔保品範圍。

積極拓寬融資渠道

進一步完善債券發行機制,實施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採取出售信用風險緩釋憑證、提供信用增進服務等多種方式,支持經營正常、面臨暫時流動性緊張的民營企業合理債券融資需求。

探索實施民營企業股權融資支持工具,鼓勵設立市場化運作的專項基金開展民營企業兼併收購或財務投資。大力發展高收益債券、私募債、雙創專項債務融資工具、創業投資基金類債券、創新創業企業專項債券等產品。

研究促進中小企業依託應收賬款、供應鏈金融、特許經營權等進行融資。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分擔補償機制,發揮知識產權增信增貸作用。引導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發放中長期貸款,開發續貸產品。

支持利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

加快中小企業首發上市進度,為主業突出、規範運作的中小企業上市提供便利。深化發行、交易、信息披露等改革,支持中小企業在新三板掛牌融資。

推進創新創業公司債券試點,完善創新創業可轉債轉股機制。研究允許掛牌企業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落實創業投資基金股份減持比例與投資期限的反向掛鉤制度,鼓勵支持早期創新創業。鼓勵地方知識產權運營基金等專業化基金服務中小企業創新發展。

對存在股票質押風險的企業,要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研究制定相關過渡性機制,根據企業具體情況採取防範化解風險措施。

減輕企業融資負擔

鼓勵金融機構擴大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和出口退稅賬戶質押融資,滿足進出口企業金融服務需求。

加快發揮國家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引導擔保機構逐步取消反擔保,降低擔保費率。

清理規範中小企業融資時強制要求辦理的擔保、保險、評估、公證等事項,減少融資過程中的附加費用,降低融資成本;相關費用無法減免的,由地方財政根據實際制定鼓勵降低取費標準的獎補措施。

建立分類監管考核機制

研究放寬小微企業貸款享受風險資本優惠權重的單戶額度限制,進一步釋放商業銀行投放小微企業貸款的經濟資本。

修訂金融企業績效評價辦法,適當放寬考核指標要求,激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投入。

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夯實對小微業務的內部激勵傳導機制,優化信貸資源配置、完善績效考核方案、適當降低利潤考核指標權重,安排專項激勵費用;鼓勵對小微業務推行內部資金轉移價格優惠措施;細化小微企業貸款不良容忍度管理,完善授信盡職免責規定,加大對基層機構發放民營企業、小微企業貸款的激勵力度,提高民營企業、小微企業信貸佔比;提高信貸風險管控能力、落實規範服務收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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