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規範發展多種形式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

中新經緯客戶端5月9日電 據據中國政府網網站消息,9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提出,規範發展多種形式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支持用人單位以單獨或聯合相關單位共同舉辦的方式,在工作場所為職工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有條件的可向附近居民開放。

《指導意見》認為,3歲以下嬰幼兒(以下簡稱嬰幼兒)照護服務是生命全週期服務管理的重要內容,事關嬰幼兒健康成長,事關千家萬戶。

《指導意見》指出,主要任務有三:

(一)加強對家庭嬰幼兒照護的支持和指導。

全面落實產假政策,鼓勵用人單位採取靈活安排工作時間等積極措施,為嬰幼兒照護創造便利條件。

支持脫產照護嬰幼兒的父母重返工作崗位,併為其提供信息服務、就業指導和職業技能培訓。

加強對家庭的嬰幼兒早期發展指導,通過入戶指導、親子活動、家長課堂等方式,利用互聯網等信息化手段,為家長及嬰幼兒照護者提供嬰幼兒早期發展指導服務,增強家庭的科學育兒能力。

切實做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婦幼保健服務工作,為嬰幼兒家庭開展新生兒訪視、膳食營養、生長髮育、預防接種、安全防護、疾病防控等服務。

(二)加大對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支持力度。

地方各級政府要按照標準和規範在新建居住區規劃、建設與常住人口規模相適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及配套安全設施,並與住宅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無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的,要限期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建設。有關標準和規範由住房城鄉建設部於2019年8月底前制定。鼓勵通過市場化方式,採取公辦民營、民辦公助等多種方式,在就業人群密集的產業聚集區域和用人單位完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

鼓勵地方各級政府採取政府補貼、行業引導和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等方式,在加快推進老舊居住小區設施改造過程中,通過做好公共活動區域的設施和部位改造,為嬰幼兒照護創造安全、適宜的環境和條件。

各地要根據實際,在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中,統籌考慮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建設。

發揮城鄉社區公共服務設施的嬰幼兒照護服務功能,加強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與社區服務中心(站)及社區衛生、文化、體育等設施的功能銜接,發揮綜合效益。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依託社區提供嬰幼兒照護服務。發揮網格化服務管理作用,大力推動資源、服務、管理下沉到社區,使基層各類機構、組織在服務保障嬰幼兒照護等群眾需求上有更大作為。

加大對農村和貧困地區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支持,推廣嬰幼兒早期發展項目。

(三)規範發展多種形式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

舉辦非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在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機構編制部門或民政部門註冊登記;舉辦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在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註冊登記。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經核准登記後,應當及時向當地衛生健康部門備案。登記機關應當及時將有關機構登記信息推送至衛生健康部門。

地方各級政府要將需要獨立佔地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和場地建設佈局納入相關規劃,新建、擴建、改建一批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和設施。城鎮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建設要充分考慮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嬰幼兒的照護服務需求。

支持用人單位以單獨或聯合相關單位共同舉辦的方式,在工作場所為職工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有條件的可向附近居民開放。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託班,招收2至3歲的幼兒。

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可根據家庭的實際需求,提供全日託、半日託、計時託、臨時託等多樣化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消費水平提升,提供多層次的嬰幼兒照護服務。

落實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安全管理制度,配備相應的安全設施、器材及安保人員。依法加強安全監管,督促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落實安全責任,嚴防安全事故發生。

加強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衛生保健工作。認真貫徹保育為主、保教結合的工作方針,為嬰幼兒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預防控制傳染病,降低常見病的發病率,保障嬰幼兒的身心健康。各級婦幼保健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要按照職責加強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衛生保健工作的業務指導、諮詢服務和監督檢查。

加強嬰幼兒照護服務專業化、規範化建設,遵循嬰幼兒發展規律,建立健全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標準規範體系。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必須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和規範,並對嬰幼兒的安全和健康負主體責任。運用互聯網等信息化手段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服務過程加強監管,讓廣大家長放心。建立健全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備案登記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質量評估制度,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實施動態管理。依法逐步實行工作人員職業資格准入制度,對虐童等行為零容忍,對相關個人和直接管理人員實行終身禁入。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設置標準和管理規範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制定,各地據此做好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核准登記工作。

《指導意見》要求,各級政府要制定切實管用的政策措施,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指導、監督和管理,通過加強政策支持、用地保障、隊伍建設、信息支撐和社會支持等,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規範健康發展。(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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