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制定“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标准”

4月4日,记者从寿光市公安局了解到,为了鼓励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寿光市专门制定”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标准”,具体奖励分为6类评价实施:

一、根据举报线索,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两千元至五万元奖励。

二、根据举报线索,打掉非法制贩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团伙,捣毁源头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五千元至五万元奖励。

三、根据举报线索,破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气枪、仿制枪、改制枪等枪支及各类子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五百元至两万元奖励。

四、根据举报线索,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雷管、导火索、导爆索、手榴弹、地雷等爆炸物品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五百元至两万元奖励。

五、根据举报线索,查禁、取缔非法制贩管制刀具、弩等管制物品和仿真枪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五百元至一万元奖励。

六、根据举报线索,收缴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两百元至一万元奖励。

另外,为了提高群众举报积极性,寿光公安明确规定:对特别重大的查实案件,可不受奖励上限的限制。如发现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广大市民可拨打110向警方举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