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 寿光:对潍坊市外来寿、返寿人员实施登记备案和隔离观察措施

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3日讯 2月3日,闪电新闻记者从寿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为全面落实国家、省、潍坊及寿光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防止疫情输入、传播和扩散,寿光将对潍坊市外来寿、返寿人员实施登记备案和隔离观察措施。

对潍坊市外来寿、返寿人员,由各社区、村(居)民委员会进行登记备案(不在社区、村委居住的,到所在地镇街区政府登记备案),详细了解相关人员近期出行轨迹,督促其自行居家隔离14天、每天报告身体健康状况,并视情况采取必要的医学观察措施。引导企业合理安排复工复产节奏,尽可能减少用工人数,优先安排本地员工。对无单独住所(或住集体宿舍)的潍坊市外来寿、返寿人员,由其所在企业负责组织集中隔离观察,在企业内部设置隔离区,带薪隔离14天;无条件设置隔离区的企业,不得让外地员工返岗。

同时,充分保障潍坊市外来寿、返寿人员隔离期间的生活必需品供应。有固定单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解决;无固定单位的,由所在镇街区、社区提供服务帮助。潍坊市外来寿、返寿人员在隔离期间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症状,由各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及时联系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对不如实报告旅行史、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对不配合实施隔离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措施强制配合;对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应当带头报告本人、亲属和防控责任范围内潍坊市外来寿、返寿人员情况,隐瞒不报或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疫情防控期间,要引导广大群众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减少走亲访友,减少聚餐聚会,减少到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活动。领导小组和各镇街区设立举报电话,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随时拨打当地举报电话(见附件)进行监督,加快构建群防群控的工作体系。

闪电新闻记者 李杨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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