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身份證怎麼辦理?戶口問題、異地入伍優待金怎麼解決發放?

作者|灰灰菜

軍人身份證怎麼辦理?戶口問題、異地入伍優待金怎麼解決發放?

軍人的身份證、戶口、異地入伍等相關問題,都是影響部分戰友的實際問題。

01

關於身份證

★ 如何補辦軍人身份證?

你好,去年我的軍人身份證就丟了,因為沒怎麼用所以一直沒有補辦,今年打算買房必須要用到它,想請教下補辦軍人身份證需要哪些手續?

答:

軍人辦證需所在部隊政治部或幹部科審核受理,受理過程中所需材料,請諮詢您所在部隊具體經辦單位。

部隊受理後生成軍人身份證制證數據包。公安部門負責審核和上傳數據包到省廳制證中心制證。軍人個人不需要向公安部門提供任何資料。

現行戶籍政策規定,公民參軍服役後必須註銷戶口,因此軍人不應保留地方上的戶口,同時軍人因工作調動到其他部隊繼續服役的也不需要到地方公安部門處理戶口問題,軍人身份證也不需要註銷。需要辦理新的軍人身份證時,直接向現在所在部隊申請即可。

02

關於戶口

★ 入伍後,戶口未註銷,會不會影響我的工作和生活?

我是一名直招士官,當初入伍的時候,由於一些原因沒有及時去派出所註銷戶口,現在用的身份證還是地方的。

我想了解一下,像我這種戶口一直沒有註銷的現役軍人,面對下一步結婚、子女落戶及上學、退役安置等等,會有哪些影響?需不需要去註銷戶口?

答: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一條和《徵兵工作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被批准服現役的應徵公民,由縣、市徵兵辦公室辦理入伍手續,發給《應徵公民入伍通知書》,並通知其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其家屬憑入伍通知書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應徵公民的戶口,並享受軍屬待遇。

也就是說依規定,每個入伍的公民都應該註銷戶口,其家屬享受軍屬待遇。而以實際操作的情況看,在部分地區戶口是否註銷並不影響軍屬待遇的享受,也不影響你結婚、子女落戶及上學等問題,有時候不註銷還有一些便利,可以多一些選擇。

但隨著各項法規制度的健全,各項要求也會進一步嚴格,目前來看,不註銷沒有多大影響!但以後要求必須要註銷時,按規定註銷即可!

★ 辦理駐地身份證後,退伍落戶問題?

你好,我在入伍的時候在原籍把戶口註銷戶了,2017年在單位駐地新辦了軍人身份證。

2018年初用新辦的身份證在原籍市區購買了一套商品房。想問下,如果我退伍的話,行政關係是直接開到市裡還是農村?

答:

這個問題,其實在《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二章移交和接收中就有了明確的規定:

第十條 退役士兵安置地為退役士兵入伍時的戶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時是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學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現役後不復學的,其安置地為入學前的戶口所在地。

第十一條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服現役期間父母戶口所在地變更的,可以在父母現戶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軍隊有關現役士兵結婚規定且結婚滿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戶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況,由部隊師(旅)級單位出具證明,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批准易地安置的。

Ps.2018年10月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業安置工作的意見》中,放寬了安置地限制:士兵服現役期間父母戶口所在地變更的,可隨父母任何一方安置。經本人申請,也可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戶口所在地安置。其中,易地安置落戶到國務院確定的超大城市(城區常住人口1000萬以上的城市為超大城市)的,應符合其關於落戶的相關政策規定。

第十二條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本人申請,可以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按照有利於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則確定其安置地:

(一)因戰致殘的;

(二)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

(三)是烈士子女的;

(四)父母雙亡的。

對照上面的安置政策,你也可以跟想要安置地的民政部門提前進行諮詢瞭解。

★ 關於軍人原籍拆遷配偶戶口無法遷入

你好,我的老家在濟南市濟陽縣崔寨鎮西孫村。近幾年因為要拆遷,戶口凍結。我諮詢派出所能不能把我配偶和孩子的戶口遷入我的原籍,派出所回答不可以。必須我先退伍,配偶和孩子的戶口才可以遷入。請問這樣合法嗎

答:

因戶口凍結和拆遷安置各地政策有所不同,會導致一定的差異,我所能查詢到的比較明確的地方規定為:

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濟南市土地徵收管理辦法》若干問題的意見,文件號:濟政發【2011】42號。該意見:

第五條規定:被安置人是現役士兵的,安置住房面積加算給其直系親屬,本人退伍返鄉後不再另行安置住房;無直系親屬的,暫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代管,本人退伍返鄉後,由代管人將安置房交付被安置人。

第八條規定:在擬徵收土地公告發布之日前,已領取結婚登記證但戶口尚未遷入本村的人員,應及時辦理戶口遷入手續,憑戶口遷入手續,按照《辦法》有關規定給予補償安置;未領取結婚登記證而以結婚為由將戶口遷入被徵收土地範圍的,不予補償安置;在擬徵收土地公告發布之日後,離婚回原籍投靠父母的,准予辦理戶口遷入手續,但不予補償安置。參考此意見,擬徵收土地公告發布之日,一般可認為戶口凍結之日,戶口凍結後,一般不影響因結婚、生育等原因的戶口遷入情況,但會影響到補償安置。

也就是說,即使戶口凍結了,但不影響因結婚、生育等原因的戶口遷入情況,但不能享受補償安置待遇。

其它省市的也都會有相應的政策法規,如有遇到相似問題的戰友,可以去當地政府官網查詢相關政策!

03

異地入伍

★ 異地入伍後,優待金如何領取?

你好,我是一名2011年異地入伍的士官,身邊的戰友都說自己在義務兵期間,他們的家屬都領到了補助,而我的家屬卻至今沒有領到任何補助,我想問下:這個補助應該去哪領?

答:

異地入伍,簡單的說就是想當兵但自身條件不允許,所以部分人就選擇找關係,異地佔用他人名額來部隊。初衷是好的,但過程卻是違規違法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義務兵服役期間,其家屬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優待,優待的標準不低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軍人撫卹優待條例》規定:優待金由義務兵入伍時的戶口所在地政府發給,非戶口所在地入伍的義務兵,不予優待。這是因為,應徵青年應在戶口所在地報名參軍,優待金是在各地下達徵兵任務時定下來的,並列入當地鄉財政預算。在統籌安排徵兵任務時,要考慮當地入伍的義務兵不屬當地的兵役指標,對其家屬,當地群眾也就沒有義務負擔優待金。但異地入伍的義務家屬,仍可享受軍人家屬的政治待遇。

筆者言:身份證、戶口都是我們日常乃至人生中最重要的物件,切勿貪圖一時的便利放置不管,導致最後辦理繁瑣麻煩,給自己和家人帶來不快!遇到這些問題,最重要的是提前諮詢所在單位主管部門人員,還有安置地民政部門,短時間內自己或家人把這些問題妥善解決。對於依據的政策法規,現在各大政府網站都是相對公開的,可以上網查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