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緒年間江西“鄱陽陳氏兄弟被害案”細解

江西鄱陽縣百姓葉佐恩,娶同縣寡婦陳氏為妻,生一子取名福來,後來葉佐恩操勞過度,因病過世後,留下遺腹子取名福得。陳氏一人之力難以養活兩子,便招同縣嚴磨生入贅,磨生和陳氏在葉家居住五年之久,才帶著陳氏與前夫的兩個兒子福來、福得回到本家。

葉佐恩遺留的兩畝田地,一直交由磨生耕種打理,用以養活福來、福得兩兄弟,只因鄱陽湖經常水災肆虐,導致田地荒沒,少有收成,一家人面臨缺衣少食的窘境。眼看長子福來已經九歲,磨生同陳氏商量後,將他送至本縣坑下村徐茂柺子家,學習裁縫,每年支付三千四百錢的費用。不久,次子福得也被送到坑下村劉光裕家,為劉家放牛,而坑下村離磨生居住的車門湖有四十里之遙。

光緒三年(1877)12月25日,已近年底,磨生趕到坑下村接福來、福得兩兄弟回家過年,次日一大早,父子三人匆匆吃過飯就收拾東西出發。福來揹著一藍色布袋,裡面有一枚銀幣與一千銅錢,福得揹著一白色布袋,裡面裝有幾升大米。父子走到墈上亭時,正逢大雨,而磨生的痰病也不幸發作,三人便在亭中稍加休息。

清光緒年間江西“鄱陽陳氏兄弟被害案”細解

恰巧此時有位也在坑下村劉光裕家務工、名叫雷細毛的人,擔著兩個籮筐回家,路過亭子。他家與磨生家蠻近,磨生便叫住雷細毛說道:“我病復發,無法同行,為免耽誤時間,麻煩帶我兩個兒子先趕路,我感覺身體稍好,就隨後趕來。”言罷,將福來、福得揹負的錢米袋子一起放到對方的籮筐裡。

雷細毛趁雨帶著兩兄弟到了鴛鴦嶺後,對福來、福得說道:“我們就此要分路而行了,你們兄弟二人可在此稍事坐等,待你們父親趕上來帶你們一起回家。”說完就把裝有錢米的袋子返還給兩兄弟,擔著籮筐分道回家去了。

磨生臥在亭裡休息半天,才感覺病情有所好轉,這時雨意已收,天近傍晚。眼看天色不早,磨生趕抄小路奔家,到家已是二更時分(夜間十點左右),問妻子陳氏,才知兩孩子未回,第二天去雷細毛家,得知三人在鴛鴦嶺就分開了。磨生立即跑到鴛鴦嶺附近尋找打聽,結果一無所獲。這時上灣林村有個叫歐陽六毛的村民,回說27日有碰到兩個孩子問路,自己大概指了下方向,兩孩子問完路就走了,也不知他們的蹤跡。又有位在路邊開店、名叫汪同興的人,言稱27日有兩個孩子因為飢餓,向自己求食,吃完飯便已離開,至於去哪也不知道。

清光緒年間江西“鄱陽陳氏兄弟被害案”細解

磨生再問,有人回憶說:“當時有個叫歐陽發仂的人,也在汪同興店裡,兩孩子吃完飯離開後,他也隨即出店,可找他一問,看是否見過。”

28日,才得到福來、福得兩兄弟的遺體出現在陳公坂的消息,福來身上有三處傷口,分別在腮部、耳朵和咽喉,福得傷於腰,錢米都在,沒有東西丟失。陳公坂離磨生家不過兩里路,不知兇手是誰,有人說是歐陽六毛乾的,又有人說是歐陽發仂乾的。磨生無奈之下,只得以歐陽六毛、歐陽發仂殺死兩個繼子一事告到官府,而葉氏族人則以磨生圖謀葉佐恩所遺留的田產而自己行兇,也告到官府。案子久拖不決。

光緒四年,彭玉麟巡江至饒州府地界,磨生與葉家族人都控告到行轅,彭玉麟即將此案轉給饒州府查審。光緒六年夏,彭玉麟到江西南昌,江西巡撫以下各級官員在滕王閣迎候,磨生之妻陳氏又以此案控訴於駕前,不想被隨行人員訓斥,陳氏深感無望之餘,當場跳江,所幸被彭玉麟令人救起,接了她的訴狀。

清光緒年間江西“鄱陽陳氏兄弟被害案”細解

當時南昌各級官員很早就知道這樁案子,都懷疑是嚴磨生自己殺了兩個繼子,畢竟二子年幼,斷不會與人結仇,再則亦非劫財,畢竟錢糧都在,沒有丟失。而彭玉麟到任前,磨生就已被移押省城很久,當時鄱陽縣令汪以誠,向以賢良善任著稱,也不禁因此嘆道:“鄱陽縣內發生此等殺人命案,卻始終無法查明真兇,要我這知縣有何用!”

該案相關人員都被押在縣衙大牢,汪以誠暗中令人觀察他們的一舉一動。當年五月,百姓傳言彭玉麟巡江,將到府城親審冤獄,獄中歐陽發仂聽聞這事,屢次向獄卒捕役打探消息,而當月十六日,彭玉麟就到了。

此前有浮樑人沈可發,私刻木章,妄稱自己在彭玉麟營中效力,被彭玉麟抓到後,一審查實,即被推出轅門斬首示眾。歐陽發仂聽到這事後,更加恐懼,晚上夢話連連,一直說大事不好之類的話,知縣汪以誠據此認為兇手定是他無疑。等到天亮,他將一干囚犯押自城隍廟訊問,對歐陽發仂喝道:“昨晚經神明指點,兇手實際是你!”

歐陽發仂雖未當場承認,但聞言已是臉色大變,過了幾天,汪知縣又將眾囚犯提至城隍廟,“諸囚皆號哭,求神明昭雪”,歐陽發仂卻瑟瑟不敢發一言,當晚在牢裡,即大聲呼喊:“小人不敢欺騙神明,請允許小人交代實情。”

清光緒年間江西“鄱陽陳氏兄弟被害案”細解

原來鴛鴦嶺離車門湖尚有三十里之遙,二十六日當天,福來福得兩兄弟久候繼父磨生不至,而天色又已薄暮,只好就宿於附近的社廟。次日一早,兄弟二人路遇歐陽六毛,便詢問方向,根據指點一路前行,奈何腹空飢餓,在汪同興的布店裡求得飯食,時歐陽發仂在店內,看到兩兄弟幼稚可欺,便想將他們誘拐賣掉,因而追出隨行,並提出帶路,隨後他將兩兄弟帶到自己家,安排睡在屋外不用的土房裡。

二十八日一早,歐陽發仂繼續招呼福來、福得隨自己同行,走到陳公坂時,離車門湖已經很近了。福來年紀稍長,自然熟悉,登山一望,就見到繼父家所在的村子,心中驚喜之下,便不想與歐陽發仂同行,歐陽發仂強留不得,便破口大罵,痛毆福來面部,又用手箍扼福來的脖子,令其窒息而死。一旁的福得見狀,嚇得邊跑邊呼:“賊人殺了我哥哥!”任他又如何跑得過成年人,歐陽發仂疾步追上,傷了福得的腰,也殺了福得,事罷,他發現裝有錢糧的兩個布袋,考慮到拿了布袋容易被官府查到蹤跡,便棄之離開。

汪知縣查明實情,以歐陽發仂誘拐幼童不成、行兇殺人之罪擬處極刑上報,又遣人告知已到江蘇鎮江焦山自然庵的彭玉麟,彭玉麟見報大喜,手批書函道:“數年鬱結,為之頓釋,望空遙拜,為兩冤魂叩謝賢令君。天下多覆盆,而有司安得如此盡心歟!又不禁感慨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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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譯自《清稗類鈔》中【陳福來陳福得被殺案】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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