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东莞向国家创新型城市迈进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东莞向国家创新型城市迈进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4月4日,全市科技创新暨全面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大会在市行政办事中心顺利召开。中科院赵忠贤院士、王恩哥院士,华南理工大学刘焕彬院士、瞿金平院士,科技日报社总编辑刘亚东,省科技厅副厅长龚国平等嘉宾应邀参加大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梁维东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张科主持会议,市委常委、松山湖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黄少文,副市长刘炜等领导参加会议。省情报所、省技术经济发展中心、省高企协会、省制造业协会、省机器人协会、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等省科技服务机构及行业协会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镇街(园区)、企业、高校、孵化器、金融机构及新型研发机构代表,共约350人参加了会议。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东莞向国家创新型城市迈进

会议要点

01

梁维东书记会上发表讲话

梁维东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和具体实践,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战略和经济转型的总抓手,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持续用力,推动科技创新取得了重大进展和积极成效。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东莞向国家创新型城市迈进

梁维东强调,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必然要求,是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东莞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

梁维东书记讲话精神

1

要紧紧扭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这个“纲”,牢牢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建设的重大机遇,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为契机,加快构建源头创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培育“四大创新体系”,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攻坚力度,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推动东莞市科技创新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2

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参与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积极对接国家发展战略,争取更大的更多的国家重点研发项目,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创新平台;

积极对接落实大湾区系列政策,促进各类创新资源和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

(二)扭住科技成果转化这条主线不放松

抓好转化平台的建设;

加强股权性投资;

抓好项目的落地。

(三)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转型升级

加快新旧动能的转化;

培育新动能。

(四)切实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

继续壮大创新型企业数量规模;

不断增加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推动高企树标提质,实施百强创新企业培育计划;

完善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

(五)着力打造一流的创新生态

大力集聚创新人才;

大力促进科技金融产业深度融合;

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

要认识到人才是关键,核心领军人才是关键。

3

要凝聚合力,狠抓执行,确保国家创新城市建设落地见效

(一)要坚持一把手带头,提高各级干部抓科技创新的能力水平

(二)要切实形成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要全面加强执行力建设

02

龚国平副厅长发表讲话

省科技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龚国平同志在会上指出东莞是我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的核心城市之一,是全省科技创新的重镇,始终坚持自主创新、大胆先行先试,闯出了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科技创新发展之路。去年,东莞获批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这是国家、省对东莞科技创新的充分肯定。龚厅结合东莞现有的突出优势,提出五点希望:一是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中主动作为;二是在建设广东省实验室中走在前列;三是在落实科技创新政策中先行先试;四是在组织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核心技术攻关中提前布局;五是在培育创新型企业中树立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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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刘炜副市长传达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并作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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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炜副市长传达了全省科技创新大会李希书记讲话主要精神及马兴瑞省长的要求,并在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报告中指出:

1、我市以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创新格局正从量的积累向质的飞跃转变,从点的突破向系统化和体系化迈进。

2、东莞科技工作亟待突破的瓶颈制约:科技创新的氛围还不够浓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的竞争力不足、科技创新支撑引领经济发展的力量不强、区域创新体系的系统性不够、科技创新整体发展不平衡。

3、部署了2019年科技创新重点工作:结合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的部署和东莞实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科技创新工作重点是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统领,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大局,深入开展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以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为“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提供有力支撑。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区域创新体系的顶层设计;

二是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三是打造区域创新发展的重大科技平台;

四是推动新型研发机构提质增效;

五是抓好创新型企业的培育发展;

六是营造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环境。

04

举行六大项目签约

1、市政府与科技日报社签订战略框架协议

2、市科技局签订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框架协议

3、市科技局与松山湖管委会签订联动工作协议

4、市科技局签订创新强镇共建协议

5、香港中文大学与中国科学院云计算育成中心签订合作协议

6、香港大数据交易所有限公司与东莞市中科云智产业孵化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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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推出12项重磅政策包!

会上正式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 ,并配套发布了源头创新体系、技术创新体系、成果转化体系、企业培育体系和创新环境营造等五个方面的12项相关政策。

(扫码即可查看东莞最新政策)

第一批配套政策清单

《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建设发展专项扶持办法》

《东莞市组织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实施办法》

《东莞市推进莞港澳台科技创新创业联合培优实施办法》

《东莞市推进新型研发机构提质增效实施办法》

《东莞市组织卡脖子技术创新项目实施办法》

《东莞市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办法》

《东莞市创新强镇建设实施办法》

《东莞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

《东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东莞市引进战略科学家团队实施办法》

《东莞市深入推动科技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 全面建设国家 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

要点内容

《实施意见》以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为总目标,以构建源头创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培育等区域创新体系为抓手,突出解决我市面临的短板,突出国家和省对东莞的布局,突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突出核心重点工作,将开放创新、协调发展和创新型城市全域创新、全链条创新的理念贯穿于整个政策,同时吸收借鉴了省“科创12条”和国内相关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共形成

目标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3个部分。

01

目标要求分为总体要求、基本原则、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其中,近期目标围绕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主要任务置了R&D投入、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人员、发明专利、创新强镇、创新型企业等体现科技支撑经济发展的指标。远期目标主要是对未来东莞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工作的定位,力争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城市。

02

重点任务分为构建源头创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企业培育4个创新体系和创新创业环境支撑,共20条措施。后续小莞将为大家定期推送图解内容。

03

保障措施分为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政策配套、加大科技投入、营造良好氛围等4个方面。

本次政策创新突破点

一是高标准建设松山湖材料实验室

发挥其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主轴作用,着力解决先进材料领域的“卡脖子”问题,支持建设未来创新样板工厂和成果转化产业区等。

二是组织卡脖子技术和颠覆性技术攻关

建立技术创新项目库,按照长期培育、动态调整、小额起步、逐步加码的方式给予支持。引导方向是加强与省科技厅联动,鼓励企业争取国家和省的立项支持。

三是推动新型研发机构“提质增效”

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目标,通过大胆放、高效管和贴心服,推动新型研发机构的“二次革命”,实现自我造血。新型研发机构通过《提质增效改革方案》考核优秀的,可获得进一步的支持和资助。

四是培育百强创新型企业

遴选100家创新研发能力强、创新人才集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效益好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百强创新型培育企业。强化穿透服务,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协同机制,努力争取承担更多国家、省重点研发资助项目,培育行业“隐形冠军”。

五是推动创新强镇建设

鼓励有工作基础、有实施条件、有积极性的镇街规划建设创新强镇。鼓励创新强镇大胆探索,重点在引进产业化高端人才、打造特色平台载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和龙头骨干企业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鼓励镇街与新型研发机构合作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

六是引进战略科学家团队

六是引进战略科学家团队。围绕我市五大领域十大重点产业,主动走出去挖掘各个行业的领军人才,重点对接香港的高校院所创新资源。探索组建高水平的产业战略科学家智库,吸引更多人才来莞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支撑东莞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一批配套政策要点

(请往下滑动查看)

1

《东莞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

梯度培育:在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基础上,在产业领域、创新能力、盈利模式、资本运营等方面遴选一批百强创新型企业和瞪羚企业,推动突破一批国家、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技术,培育一批科创板或创业板上市企业,打造一批行业隐形冠军,打造“百强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型企业培育梯队,带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2

《东莞市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办法》

项目落地:建立健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科技成果双转化机制,按照“有核心技术、有市场需求、有人才团队、有资本投入、有经济效益”的条件认定一批成熟度较高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和低成本空间,推动一批科技成果来莞产业化。

3

《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建设发展专项扶持办法》

专项扶持:全力推进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建设,支撑我市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机制体制方面,支持材料实验室实行符合国际创新规律的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赋予材料实验室研究方向选择、科研立项、技术路线调整、人才引进培养、职称评审、科研成果处置和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自主权;

在经费投入方面,探索采用财政经费支出采用负面清单制,明确前期以财政经费投入为主,中后期形成财政经费投入、社会资本投入、成果转化收益等三方共同投入,逐步提升社会资本投入和成果转化收益的投入比例;

在人才待遇方面,允许材料实验室自主制定与科研人员能力和贡献相一致的、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制度,并支持“松山湖材料实验室人才苑”建设;

在科研管理方面,给予材料实验室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同等政策待遇,明确材料实验室通过自主立项程序设立的科研项目等同于我市科技计划项目;

在成果转化方面,允许材料实验室依法设立成果转化企业,对持有的科技成果享有自主处置权,可自行决定成果的实施、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事项;

在建设保障方面,明确优先保障材料实验室建设用地规模及指标,允许材料实验室自主制定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4

《东莞市推进新型研发机构提质增效实施办法》

提质增效:通过大胆放、高效管、贴心服等手段,支持新型研发机构提质增效。通过权力下放,赋予新型研发机构自主经营、财务审批、预算调整、收入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豁免、项目管理自主、免除项目自筹经费、免除股权奖励审批、管理改革等权力。协助新型研发机构围绕“引领一个产业、带领一个团队、创新一个机制、创建一批载体、孵化一批企业、转化一批成果”六大方向提出《提质增效改革方案》,并对实际改革效果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新型研发机构,按照其上年度的收入、支出等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通过提供各种政府服务和政策扶持,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安心快速发展。

5

《东莞市推进莞港澳台科技创新创业联合培优实施办法》

科技合作: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主动承接港澳台科技创新资源,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全力推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分别从

莞港澳台科创人才和企业培育、园区和平台搭建、资本和成果转化、技术和服务供给等方面,在延续原有莞港澳台联合培优计划的基础上,优化出台措施来推动莞港澳台科技创新资源集聚,体现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中心任务和目标导向。

6

《东莞市组织卡脖子技术创新项目实施办法》

核心攻关: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五大领域及新一代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通信、智能终端、工业机器人、高端智能制造装备、先进材料、新能源汽车、高性能电池、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十大产业,围绕支柱产业、骨干企业急需的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和关键材料,支持开展技术攻关,自主研发一批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和重大装备。建立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建立项目实施项目专员管理制度,强化项目跟踪服务,为项目提供市场对接、产业对接、空间对接、研发合作、投融资等各类创新服务。

7

《东莞市组织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实施办法》

颠覆创新: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等领域开展新技术发现和现有技术的跨学科、跨领域的创新型应用等颠覆性技术攻关,对已有传统或主流技术产生颠覆性效果或变革性效果,推进技术创新发生重大变革。实行常年随时申报推荐机制,建立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库,建立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组建颠覆性技术创新专家委员会,强化项目跟踪服务。

8

《东莞市创新强镇建设实施办法》

创新强镇:通过市镇联动共建创新强镇,推动镇街更加注重科技创新,将区域发展规划与创新体系紧密结合,提升我市基层创新治理水平,强化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的系统支撑。

对通过验收的镇街,授予“东莞市创新强镇”称号,并视建设成效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对于未能通过验收的镇街,按照工作进展情况收回剩余资金,取消创新强镇相关政策倾斜。

9

《东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管理:围绕源头创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培育、创新环境优化等以及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类科技创新工作,安排科技发展的专项资金予以支持,规范资金管理,简化项目管理,激励科研人员积极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分别在建立项目库、可跨地区使用、放宽资金使用范围、为科技人员松绑、优化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10

《东莞市引进十大战略科学家团队实施办法》

团队引进:自2019年开始,3年共引进10个具备颠覆性、变革性技术水平的战略科学团队,推动我市一个或多个产业整体升级,给我市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突出团队项目产业化,要求战略科学家团队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孵化不少于一家产业化公司;优化财政资金拨付方式,按照小额起步、逐步加码、动态调整的原则进行支持;为战略科学家团队项目提供贴身服务,按照成熟一个、论证一个、落地一个、服务一个的方式,每个团队项目配备一名项目专员,负责对项目研发进展、团队建设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跟踪服务,提出评价意见。

11

《东莞市深入推动科技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

科技金融结合:引导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双擎”驱动,加快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实现高质量发展。分别按照企业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

三个不同阶段,具体出台针对性强的措施来扶持企业,更体现了精准服务企业的精神。扶持种子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重点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开展科技金融服务活动。扶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速发展,鼓励发放信用贷款,将专利质押、商标权质押、小额保证保险贷款纳入贴息范围;鼓励运用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融资,对贷款项目实际支付的担保费,给予补贴;对科技保险费进行补贴。对投保科技保险的企业,按实际支出保费给予补贴。扶持成长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熟壮大,推动科技型企业上市,推动科技型企业挂牌全国股转系统,引导科技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工具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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