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吴某等八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一审宣判

贵溪吴某等八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一审宣判

贵溪吴某等八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一审宣判

4月2日,贵溪市人民法院对吴某等八人恶势力犯罪团伙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主犯吴某、周某甲、官某分别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年四个月、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其余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贵溪吴某等八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一审宣判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周某甲、官某为同村村民,2015年以来,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吴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恶势力犯罪团伙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3年,被害人李某承包了上清镇某村某水库,在李某对水库进行维修过程中,被告人吴某为抢占水库,指使被告人官某堵路,致使李某无法维修。2015年,被告人吴某、周某甲强占李某水库养鱼,周某甲因此事将李某打伤获刑七个月。

2016年,李某将某水库申报农业项目,并于2017年3月动工,被告人吴某、周某甲、官某以水库达不到项目建设标准,虚报并占用了其山林面积为由,多次前往龙虎山农业局、纪检委等部门上访,并以继续上访相要挟向李某索要钱财,后李某被迫支付8.18万元,其中,吴某分得6.9万元,周某甲分得7000元,官某分得5800元。

2017年1月,被告人吴某、周某甲、官某、胡某、周某乙参与上清镇某村农田改造项目竞标,但未中标,被害人夏某、吕某公司中标该项目,后吴某、周某甲、官某、胡某、周某乙商定通过阻工向夏某、吕某索要钱财,并指使被告人胡某某、周某丙、吴某某参与阻工索要钱财,在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吴某等人到现场阻工,并以继续阻工相要挟,索要夏某、吕某8.5万元,但因案发未得逞。

贵溪吴某等八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一审宣判

贵溪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周某甲、官某、胡某、周某乙、周某丙、胡某某、吴某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了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周某甲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对其从重处罚。被告人胡某、周某乙、周某丙、胡某某、吴某某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吴某、周某甲、官某、胡某、周某乙、周某丙、胡某某、吴某某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吴某、官某、周某甲在本案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胡某、周某乙、周某丙、胡某某、吴某某在本案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贵溪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及其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八名被告人均表示不服判决将上诉。

(孔德明 李进)

贵溪吴某等八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一审宣判

25亿!1000亩!贵溪这个大项目正加紧施工……

曝光!实拍!贵溪这些行人不遵守交规,说的就是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