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安定大队依法行政拘留一名过失引起火灾人员

【森林防火】安定大队依法行政拘留一名过失引起火灾人员

近日,安定大队对因过失引起火灾的潘某依法做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2019年3月26日16时许,安定大队接到报警电话称辖区团结镇联庄村一处侧柏林发生火灾,大队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控制灭火,经调查,发生此次火灾系人为放火。执法人员提取案件当事人从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查实,此违法行为为该辖区居民潘某所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潘某也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潘某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由安定大队送至安定区拘留所执行拘留。

目前,案件当事人已顺利被行政拘留。安定大队在此提醒广大居民要遵纪守法,切不可无视法律犯下不可弥补的错误。“清明”前后,火患甚多,加之春季天干物燥,火灾易发,大队将严厉打击森林草原擅自焚烧、肆意纵火等违法行为,将携此案之力,深入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严查各类突出问题、疑难顽疾,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起到“拘留一个、震慑一片”的良好效果。

【森林防火】安定大队依法行政拘留一名过失引起火灾人员
【森林防火】安定大队依法行政拘留一名过失引起火灾人员【森林防火】安定大队依法行政拘留一名过失引起火灾人员
【森林防火】安定大队依法行政拘留一名过失引起火灾人员

星火可毁千顷绿

警惕呵护万亩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