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夫姓”:是浪漫,是認同,還是守舊?

“妻冠夫姓”,其實在全世界都是一個很普遍的傳統。

只是在我們這裡,自幾十年前鼎故革新以後,反倒陌生了。以至於前些年某貴胄之妻,附以夫姓見諸報端時,我們還會非常錯愕。

“冠夫姓”:是浪漫,是認同,還是守舊?

(圖:民國時代的宋美齡,正式場合一律稱“蔣宋美齡”)

如今,已經男女平權的時代。 “老孃行不改名,坐不改姓”,在大陸早已是“小姐姐”們理直氣壯的口頭禪。

可反差的是,在港臺、日本、西方等即為強調民主的社會,妻以夫姓卻還是習見作法。

所以,現在回頭看, “妻冠夫姓”習慣的徹底廢除,到底是女人地位提升的標誌呢,還是對文化傳統的顛覆呢,還真不好貿然斷言。

“妻冠夫姓”在中國,至少已經有兩千年的歷史。

論實質,一句話歸納,過去女性沒什麼地位,人身依附性也強,所謂“既嫁從夫”,嫁人說難聽點等同賣身,被冠夫姓,是有點被宣示“主權歸屬”的意味的。

這種習慣,大概始於秦漢時期。之前的貴族女子,一般在父姓前加國名。

到了秦漢時代,中國社會逐漸“姓氏合一”,女人出嫁,一般就以夫姓相稱了。這是有古書《左傳》、及秦簡牘戶籍文書、漢代文書簡牘等考古文獻作證據的。

漢以後,女人隨夫姓漸漸成為一種習慣。

這裡面的成因,筆者自己的閱讀推測,一方面,是人身依附;另一方面,則是禮教治國。封建時代,女人的地位太低了,規矩也多,不要說有自己的姓名權了,其實連把閨名告知外人,都是違背禮儀的,名與生辰八字只至親才能知道。

公開的場合,一般稱謂是“夫姓+本姓+氏”。比如,霍元甲的妻子姓王,一般稱“霍王氏”,我們根本不知道她名字是什麼。

“冠夫姓”:是浪漫,是認同,還是守舊?

(圖:日本現任首相安倍晉三之妻安倍昭惠,原名松崎昭惠)

因為,在古代中國,平民女子特別是貧苦人家生的女娃,往往連正式的名字也沒有,一般有個外號,或者二丫頭、妞兒,妮子之類的乳名而已。

比如,《紅樓夢》裡,很多丫鬟其實本身都沒名沒姓,什麼紫鵑、鴛鴦、香菱、金釧等等,不過就是貴族名門“大發慈悲”,賜給個物件的使喚符號罷了。

但是,在不是特別正式的場合,平日稱呼,一切從簡,不隨夫姓也是常有的,也沒有那麼必須。

比如我們熟悉的李清照、武則天、乃至潘金蓮等等,都是以父姓留名的。

而且,還有一些確實是不便的,比如有些姓氏組合念起來確實“不雅”,什麼“朱史氏”、“齊馬式”、“邢焦氏”,你叫人聽都羞不羞嘛!

“妻冠夫姓”的傳統,在大陸至少維持到了1949以後;在港臺地區,則至今還有此流風餘韻。

“冠夫姓”:是浪漫,是認同,還是守舊?

(圖:連戰之妻連方瑀,本名方瑀)

雖說民國是個思想解放的時代,當時政府也至少在形式上號召男女平等,但在 “妻冠夫姓”這個問題上,卻是首次加以法律保障的。

1929年5月,當時南京國民政府頒佈《民法》,明確說明,“妻以其本姓冠以夫姓。贅夫以其本姓冠以妻姓”。直到1998年6月17日,對岸修正了《民法》,才改革說,“夫妻各保有其本姓。但得書面約定以其本姓冠以配偶之姓,並向戶政機關登記”。

也就是說,在當代臺灣,女子嫁人之後,可以單以父姓行世,但你登記時、書面上還是得加丈夫的姓。典型如連戰的妻子,就叫連方瑀,而馬娘娘的妻子,正式姓名則為“馬周美青”。

我們這裡,在1949年以後, “妻冠夫姓”逐漸是滅絕了。

一方面,是以婦女解放為由,行政命令放棄女人的婚後從夫姓慣例;另一方面,也確實是自建國以後,中國女人半邊天,地位提升了,沒有男人可以這麼要求了。

現在,你要提什麼腐朽的“妻冠夫姓”,中國女人會炸雷:神馬,你踏馬沒生我養我,賺得錢又不比我多,我自己姓好好的,你有病嗎!

中國的父親們,好好的閨女結了婚,連姓都要跟了別家男人了,大概也接受不了。

所以,眼下大陸, “妻冠夫姓”不但永無可能,反倒是小孩要不要隨媽姓,才是新的焦點。

“冠夫姓”:是浪漫,是認同,還是守舊?

(圖:香江兩大女強人範徐麗泰與梁愛詩——梁愛詩之所以不冠夫姓,只因不婚)

也因此,我們如今,大概也只能從臺港澳及部分海外僑胞中才可看到依稀端倪了。

像香港,雖然長期為英屬殖民地,但在當時的前港英政府,所取的是懷柔政策,關於婚姻、冠姓、繼承權等法律沿用的是滿清舊例。

後來,男女平權不再強制,但婚姻註冊時,也會詢問是否需要在身份證姓名上冠上夫姓,已經純屬個人意願問題了。

這點,我們可以看到,至今香港那邊,什麼林鄭月娥、範徐麗泰、陳方安生、劉淑儀等等,雖都是政界女強人,卻清一色地冠以夫姓。

而在我們這裡,唯一留下的痕跡,大概就是清明掃墓時,還可以在一些墓碑上看到冠夫姓的個例吧。

而反倒在西方、日本等地,這一傳統即便到了現代社會,也沒有隨著民主化、男女平等化而滅絕。

日本是東亞國家,隸屬“儒家文化圈”,有沒搞過什麼新文化運動,還遺留這種習慣挺好理解。過去,她們也都是隨夫姓的。

二戰以後,日本法律雖規定女人婚後可以有不隨夫姓的自由,但實際上妻隨夫姓者仍然居多。

主要成因是,人家這個傳統習慣代代相傳,想更改都成了不太容易的事情了,況且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冠夫姓”:是浪漫,是認同,還是守舊?

(圖:建國初婦女解放的宣傳畫)

但是,何以西方世界才搞這種落後、封建的、腐朽、“歧視女性”的習慣呢?這應該是很多國人所難以理解的吧。

筆者的歷史閱讀理解,核心原因在於:一方面,西方特別是英國為首的國家,本身有姓都比較晚,14世紀初才開始普遍用姓,後來雖搞妻隨夫姓,但性別從屬色彩一開始就很淡,主要是為了減輕登記工作的難度而已;

到了現代,也多和壓抑女權理念無關,僅僅是因為他們是宗教信仰國家,女從夫姓,只要目的在宣誓夫妻一體,是家庭至上愛的表現,所以英美德等國,如默多克等女政治家,貴為一國元首,還是從夫姓,也不會覺得有什麼。

簡而言之,因為沒有感覺是性別歧視,只是僅僅一種習俗和傳統的沿習,所以在當代日本和西方,不從夫姓是女人的自由,冠以夫姓也不會覺得彆扭。

據說在美國,約有3百萬女姓每年步入婚姻禮堂,但依然有9成會選擇從夫姓,都是自願的選擇。

像克林頓的老婆希拉里,是全球獨立女性的榜樣,開始也是不跟克林頓姓的,但是後來也改姓夫姓,表示遵循傳統,就是為了迎合並撈取美國保守群體的選票而已。

所以,在西方及日本等國,女人越是出身上流社會或者混跡在高級名利場的,為示高貴和傳統,反倒隨夫姓的比例越高。

也許,這在我們這裡的田園女權朋友們看來,是極其悲哀的事實,這不是暗示女人是丈夫的附屬物嗎,這成何體統嘛!由此看來,東海西海,還真的不是什麼都“心理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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