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年级今年招生11万人,特长班明年起取消招生

3月29日,青岛市教育局公布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政策。根据通知,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按照不超过标准班额(小学45人,中学50人)招生,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学校的招生计划。从2020年开始,取消义务教育阶段所有普通学校特长生和特长班招生。

今年全市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11万人,比去年多招7000人左右。今年全市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9.5万人,比去年多招9100人。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从2020年开始,取消义务教育阶段所有普通学校特长生和特长班招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青岛实验初中、青岛三十七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青岛三十九中普通班纳入市南区招生范围,招生方式与市南区中片公办初中学校相同。青岛第二实验初中与青岛六十五中作为同一个招生区片,实行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新生。招生范围为市北区浮山新区有关小学和崂山区埠东片有关小学。户籍属于上述招生范围但在其他区域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按照跨区(片)调拨的政策规定申请参加上述两所学校的电脑派位。具有崂山区户籍的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不参加派位,直接申请回崂山区初中学校就读。已被青岛实验初中、青岛三十七中、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以及初中学校录取的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

相关链接: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9]33号)

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人才服务和教育体育发展局,局属各初中学校,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青岛市晨星实验学校: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全市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11万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9.5万人。

二、招生入学规定

(一)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小学一年级学生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区市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他们解决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各区市要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二)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落实教育部“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要求,各区市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从当地实际出发,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区片范围。在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一般实行单校划片;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择校意愿强烈的地方,统筹考虑过去区片划分和生源分布等情况,积极稳慎推进多校划片,促进教育公平。区片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重新划分调整时要慎重稳妥,认真做好学生家长工作。

(三)努力保障入学机会均等。

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实行多校划片的地区,小学、初中可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保障入学机会公平。实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要按照强弱结合原则合理配对初中和小学。实行学区制管理的地方,要合理划分学区范围,将热点小学、初中分散至每个学区,确保各学区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大致均衡。要结合实际,采取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强校带弱校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对于有空余学位的公办热点学校,可以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对于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均衡编班。

(四)严格按规定招收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15〕132号)、《青岛市教育局局属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青教通字〔2017〕86号)和《关于公布2019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计划的通知》(青教办字〔2019〕31号)要求,做好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工作。

从2020年开始,取消义务教育阶段所有普通学校特长生和特长班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五)积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保障工作。

各区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5号)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置工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解读、信访接待、问题解决等以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为主。

(六)切实做好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各区市要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充分发挥区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的作用,科学确定随班就读对象并进行合理安置。对不能坚持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具有一定教育接受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6-15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要按要求组织送教上门服务,并将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各普通中小学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青岛市晨星实验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均面向全市招生。

三、市内三区初中招生

(一)局属初中学校。

1.青岛实验初中、青岛三十七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有关事宜详见学校招生简章。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2.青岛三十九中普通班纳入市南区招生范围,招生方式与市南区中片公办初中学校相同。

3.特长生和艺术班招生。青岛实验初中、青岛三十七中面向市内三区招收特长生;青岛三十九中普通班面向市南区招收特长生;青岛三十九中艺术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青岛少儿艺校毕业生须达到青岛三十九中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要求后,方可升入青岛三十九中艺术班;未达到要求的学生,根据青岛少儿艺校所在区的招生政策升入相应初中,也可申请调拨至户籍所在区就读。

(二)区属初中学校 。

1.公办学校招生。以小学为单位,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区片通过整体调拨或电脑派位方式升入初中。

2.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录取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可面向市内三区招生。第一阶段招生不足的,面向学校所在区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跨区域就读小学毕业生。

1.市内三区跨区就读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期末考试。根据就读学校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初中招生入学规定,可升入当地初中。需回户籍所在区就读的,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小学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其相关证明材料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材料统一报学生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由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户籍所在地非热点初中学校就读。

2.在市内三区以外小学就读,需回市内三区初中就读的学生,原则上在现就读小学毕业后,家长持小学毕业证书及户籍证明,于8月中旬到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初中入学。报名参加青岛实验初中、青岛三十七中及市内三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3.符合条件的崂山区麦岛小学毕业生由市南区教体局根据相关规定安排初中入学。

4.青岛第二实验初中与青岛六十五中作为同一个招生区片,实行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新生。招生范围为市北区浮山新区有关小学和崂山区埠东片(埠东片范围:辽阳路以南,银川路以北,海尔路以西,市北区崂山区界以东)有关小学。户籍属于上述招生范围但在其他区域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按照跨区(片)调拨的政策规定申请参加上述两所学校的电脑派位。具有崂山区户籍的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不参加派位,直接申请回崂山区初中学校就读。

市北区和崂山区教体局要认真研究该区域学生入学问题,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四)报名及录取。

1.小学毕业生须持《青岛市市内三区初中招生报名单》(以下简称《报名单》)参加初中学校特长生报名和民办学校报名。《报名单》由毕业小学通过“青岛市市内三区小学升初中联网报名系统”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报名单》由接受报名的初中学校留存,不再退还给学生。家长可向毕业小学申请打印或复印多份《报名单》,但学生在同一时段内只能报一所初中学校。

2.区教育行政部门、小学要充分尊重学生家长的选择,保障小学毕业生依法依规升入初中学校就读的权益。各初中学校要妥善保管好小学毕业生的报名材料,不得招收无报名材料的小学毕业生。

3.已被青岛实验初中、青岛三十七中、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以及初中学校录取的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

4.小学升初中报名及录取工作全面实行网上操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将小学升初中志愿填报、跨区(片)调拨申请及安排、《报名单》打印、特长生报名及录取、民办学校报名及录取、整体调拨录取等全部实行网上操作。电脑派位结束后,派位结果要及时上传网上录取系统。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充分发挥小学升初中网上录取系统的功能,加强对各学校普通班、特长生等招生计划的调控管理。要按照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按时完成有关网上录取工作,确保网上录取信息准确、完整。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市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审慎制定招生办法,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加强风险评估,重大改革措施和群众关心的政策要提前向社会告知,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争取家长理解和支持。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平稳有序。

(二)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

各区市要积极适应新型城镇化、人口政策调整、户籍制度改革,着眼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需要,坚持标本兼治,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推进学区制办学和学校协作,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问题。依据区域内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合理规划布局中小学校,加快学校建设,保障足够学位供给。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应按照不超过标准班额(小学45人,中学50人)招生,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学校的招生计划。义务教育学校应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区市和学校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要根据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在政务网站公开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报名流程、报名所需材料和招生结果等信息,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四)严格招生纪律。

各学校要认真执行招生政策,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五)严格执行教育优待政策。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等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给予入学优待。其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一视同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格审查入学证明材料,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行为,保障入学机会均等,推进教育公平。

(六)全面强化监督问责。

各区市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各区市要于2019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普遍开展一次招生工作专项检查,对于存在严重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要及时予以通报,督促将国家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落到实处。2019年9月21日前,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项检查情况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

联系电话:85912178

青岛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9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