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3·15
过去的一年
身为消费者的你
是否遭遇过纠纷呢?
遭遇纠纷后
你又是如何解决的?
解决方法又是否得当呢?
今天
小丰以动漫GIF图的形式
为你准备了三个维权案例
让小伙伴们看看
法官的解决办法
与你的办法有神马不同
涨姿势时间到咯~
案例一:赠品过期怎么办?
“
张女士在超市购物时,发现某品牌果汁正在做买一赠一的促销活动,便购买了一瓶。后来张女士发现,超市赠送的果汁已经过期。张女士找到超市要求退货并赔偿,超市认为过期的果汁是赠品,不应当进行赔偿。
法官讲法
不论是正常销售的商品还是为促销而赠送的赠品,商家都应当保障其商品质量 ,张女士要求赔偿的果汁虽是赠品,但也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生产或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的十倍赔偿,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因此,张女士不仅可以要求超市退款退货,还可以要求超市给付1000元的赔偿。
案例二:实物与宣传情况不符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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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通过某网络购物平台在一家销售电子产品的店铺购买了一部手机,但收到货后发现手机的实际配置与购买页面的宣传不符,便联系商家进行退款退货,但商家拒绝了王先生的退货申请。那王先生是否可以要求该网络购物平台承担责任呢?
法官讲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网络交易平台的责任。
第一,如果网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或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那么消费者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要求赔偿;
第二,如果网络交易平台做出更有利于消费者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
第三,如果网络交易平台明知商户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此,王先生可联系网络购物平台客服,要求提供商家的真实姓名、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如果网络购物平台不能提供,则可以要求网络购物平台进行赔偿,如果网络购物平台存在明知商户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行为,也应当和商户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三:耐用品有瑕疵怎么办?
“
小李在商城买了一台空调,但使用三个月后就出现了噪声过大、无法启动等问题,维修几次后问题仍没有解决,小李便来到商城要求退货。但商场认为空调的故障是由于小李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同意退货。小李应当向商城证明自己的使用操作没有问题吗?
法官讲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不同于普通的“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消费者在购买耐用商品或者接受装饰装修等服务六个月内发现存在瑕疵的,举证责任由经营者承担。小李购买的空调在六个月内发现了问题,应当由商家承担对瑕疵的举证责任,否则就应视情形对空调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处理。
01 注意商品信息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对于小件商品要看清标签内容,大件物品或服务要注意合同的约定,看清合同中关于商品或服务、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的约定,避免落入商家预设陷阱。
02 保留消费证据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一定要保留购物单据,网购时对于购物付款页面、快递单等也应注意留存。出现纠纷时,与商家进行沟通时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都注意保留,以免维权时证据不足。
03 多渠道解决纠纷
发生纠纷后,消费者可以选择与经营者协商、向工商部门申诉、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等多种方式解决纠纷。如消费者选择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尝试通过法院的人民调解、诉前调解等渠道化解纠纷,更加省时省力、方便快捷。
04 切记合理维权
消费者应当理性维权,避免与商家发生激烈冲突造成损失。同时也不应以维权为手段期望获得超额利益,消费者要求的赔偿金额超过法律规定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同时消费者将承担未予支持部分的诉讼费用。
这几招维权小技能
一定要get哦~
供稿:速裁庭 徐舒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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