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难忍丈夫性冷淡欲离婚 可索取赔偿

谈恋爱时男友反感搂搂抱抱,晓梅(化名)当时还没当回事,婚后却发现丈夫异常厌烦同房。她已准备诉讼离婚。

今年25岁的晓梅和丈夫是武汉某工科大学的同学。谈恋爱时,晓梅就知道男友不太喜欢搂搂抱抱,当时觉得理科男都这样,并没有太在意,反而觉得男友“稳重、有主见”。

大学毕业后,两人顺理成章举办了婚礼。可她万万没想到,丈夫对夫妻房事非常反感,甚至拒绝两人同房。无奈之下,晓梅只好默默忍着,可一年过去了,丈夫仍无丝毫改变,两人之间的争吵也越来越多。渐渐地,晓梅发现这个问题已经威胁到了两人的感情,于是有了离婚的打算。

晓梅的丈夫属于性冷淡,这是一种家庭冷暴力,女方不但可以起诉离婚,还可以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夫妻之间既要有相互扶助的义务,还要对对方承担一定的性义务。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给出了明确规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情形达到了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可以依法判决离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