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的自由及其可能——加繆《局外人》中“道德”個體的形成

內容摘要:《局外人》的主人公默爾索不僅是一個文學形象,而且更是加繆對現代個體的自由本質及其多種可能性的理解和刻畫。本文認為,一方面,默爾索荒誕的日常生活在身體層面以自然需要為主導,在精神層面以對社會習俗成規的思慮為主導,而最終在自我結構層面呈現為一種“點狀自我”;另一方面,默爾索在審判和監禁中實現了從荒誕感到虛無再到超越虛無的提升,或者說從缺失自我的非道德狀態到新道德狀態的成長。本文結合加繆的荒誕哲學,從良知覺醒、向死而生和反抗的自由三個方面分析上述轉變過程,探討現代個體如何在荒誕處境中“躍身而出”,成就一種既保留自由又超越虛無主義的道德。

注:為便於閱讀,文章刪去註釋,若閱讀原文,請查閱《北大法律評論》第17卷第2輯。

關鍵詞:荒誕感 自然自由 荒誕意識 道德個體

作者簡介:張國旺,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法學院講師,法學博士。

张国旺 | 现代人的自由及其可能——加缪《局外人》中“道德”个体的形成

那塊巨石的每一個顆粒,那黑夜滲透的高山的每一片礦巖,都自在地形成一個世界。這向山頂而行的戰鬥本身就足以充實一個人的內心。應當設想,西西弗是幸福的。

——《西西弗神話》

张国旺 | 现代人的自由及其可能——加缪《局外人》中“道德”个体的形成

一、 薩特:默爾索與玻璃隔牆

一個名叫默爾索的年輕人在阿爾及爾過著庸庸碌碌、平淡無奇的單身生活,他像原始時代的自然人一樣,從不主動作出選擇或者改變什麼。面對女朋友結婚、開始新生活的建議,他並沒有拒絕,但如果換作一個處於同樣處境的別的女人,他說他也會答應;就像面對老闆委派他去巴黎拓展公司業務的計劃,他漠然以對,覺得生活永遠無法改變,在哪裡都一樣;甚至,母親的去世和葬禮也只是帶來身體的疲憊,讓他更想恢復平素的生活。只是在葬禮之後的兩週內,他毫無意識地捲入了鄰居的情感糾葛;事情極其偶然,一個阿拉伯人死在他的槍下,他成了殺人犯。最終,他被判死刑,不過不是因為殺人,而是因為他在母親的葬禮上沒有哭過。

這是加繆的小說《局外人》講述的故事,不乏荒誕的意味。薩特(JeanPaul Sartre)告訴我們,《局外人》還有一個“姊妹篇”,即哲理散文《西西弗神話》;前者傳達的是荒誕的感覺,後者闡明的是荒誕的概念。二者的深層關聯突出展現在關於“玻璃隔牆”的比喻上:“在玻璃隔牆內有一個人在打電話,我們聽不見他的聲音,但卻看見他毫無意義的動作,我們禁不住會想他為什麼活著。”這段話描述了一個經由“觀看”而產生荒誕感的場景:透過那道除了聲音什麼都沒有擋住的玻璃隔牆,我們看到一個人一手拿著話筒一手上下比劃,身體時不時晃動兩下,皮鞋的根部奇怪地蹭著地面,彷彿突然被拉到生活之外,我們感到了某種突如其來的疏離和厭煩。就像一個人每天按部就班地工作、吃飯、戀愛、看電影,然後睡覺,但有一天在地鐵上發呆時看著周圍的人們,忽然禁不住問自己“人為什麼活著”,加繆說,“一切就從這帶點驚奇味道的厭倦開始了”,“這是荒誕的最初信號”。薩特直接而精當地指出,在小說《局外人》中,默爾索就是那道透明的玻璃隔牆,牆外面是我們讀者,牆裡面便是那些在默爾索生活中出現的人。對薩特來說,這是《局外人》最根本的寫作風格和敘事手法:整部小說是以默爾索第一人稱的“自述”來展開的,但這個“自述”的奧秘就在於它像一道意義的過濾機制,橫在讀者與文本的人物之間。因而,這也是一個經由“觀看”而產生荒誕感的故事,它需要讀者的參與來完成,就像看著玻璃隔牆內打電話的人會產生疏離一樣,讀者對文本內世界的觀看最終會成為對自身的觀看。

不過,這帶來一個異乎尋常的結果:在圍繞《局外人》而產生的包含讀者在內的“整體文本”中,作為故事主角的默爾索儘管不可或缺,卻似乎變得不重要了。法國文學批評家熱拉內·熱奈特在界定此手法時感到了這一困難,因而採用了一個充滿張力的名稱,即“外聚焦的同故事敘述”,也就是說,讀者既會因為文本的第一人稱處於默爾索的意識內部,同時又會因為他毫無個性而處於其意識外部。事實上,如果按這一視角進一步觀察,我們會發現一個更為奇怪的文本現象:雖然默爾索是小說的主角,故事中對他之外的場景和人物的敘述卻遠遠多於對他本人的敘述,在內容上,主角反而成了配角。但是,嚴格地說,這並不是小說本身的失衡,而是由於“僅僅”關注敘事手法所帶來的失衡。當我們說主角成了配角時,我們可能忘記了這些表面上佔據文本絕大部分篇幅的內容其實都是由“配角”默爾索呈現出來的,而我們之所以覺得沒有看到他對自身主觀狀態的敘述,是因為他全部的主觀狀態、他整個的人早已滲透到這些場景和人物中,甚至可以說,這個世界就是他本身。看上去,他的敘述彷彿是一種去除意義維度的“拍照”,但這種照本抄錄的“客觀鏡頭”在根本上並不是“客觀的”,而是其人生態度和價值傾向的反映。在這個意義上,薩特所說的讀者與文本之間的“觀看”僅僅是結果,它的前提恰恰是默爾索對周圍世界的“觀看”。默爾索不僅是一道玻璃隔牆,更是那個站在這道玻璃隔牆外面的觀看者。

這樣,讓我們回到默爾索,回到他對周圍世界的觀看,回到這一觀看所凸顯的精神結構和生命狀態中。事實上,薩特對加繆寫作手法的分析已經觸及這一點。在他看來,這本小說的“每句話都是一個‘現在’,不過不是那種不確定的、有擴散性的、多少延伸到後面那個現在上去的現在。句子乾淨利落,沒有瑕疵,自我封閉;它與下一句之間隔著一片虛無,猶如在笛卡爾那裡瞬間與下一個瞬間之間彼此隔開。在每句話和下一句話之間世界死過去又活過來……一句話就好比一座島嶼;我們是從句子到句子,從虛無到虛無跳躍著前進”。哪怕是稍稍閱讀《局外人》的某個章節或段落,我們都可以感受到薩特說得多麼精彩!這的確是加繆在寫作上的突破,但更重要的是,每個句子都是默爾索說出的,它們之間的結構恰恰是他精神結構的反映:他的生命像原子一樣散落開來,而他只活在每一個不同的“現在”;我們需要思考,這對一個人的道德意識及其基礎——“自我”來說意味著什麼。在皮耶爾安裡·西蒙(Ernest Simon)看來,這意味著默爾索身上沒有現代自我結構所要求的“內在統一性”(identify),這是整個現代法律機制追究“責任”、確定罪責的基礎,因而默爾索的死刑在道德上是必然的。默爾索對社會道德的“無動於衷”(indifferent)和法庭輿論對他的道德厭惡證實了西蒙的判斷,但這等於完全忽視了默爾索身上的荒誕感對現代道德意識的價值,而加繆對荒誕感與荒誕哲學的論述正是為了應對理性自我的碎片化而展現的新路。從根本上說,一方面,上述意義的“自我缺失”是荒誕感所導致的人性結果,另一方面,荒誕哲學的最終目的又是為了克服這一結果所包含的道德虛無主義,以荒誕來成就新的“道德個體”。

從缺失自我的非道德狀態到新的道德個體,從荒誕感到虛無再到超越虛無的荒誕哲學,這並不是只有到了《鼠疫》和《反抗者》等“反抗系列”才完成的上升,而是在“荒誕系列”的第一部作品《局外人》中就已經展露出來。《局外人》中敘述視角的復調結構集中呈現了這一上升運動的變化過程。上文已經提及,它的敘述結構非常奇特,全文分兩部分,第一部分展現默爾索入獄前兩週的日常生活,從母親去世直到在海灘上開槍殺死一個阿拉伯人,第二部分則是他在監牢中的生活,從初審、庭審到判決死刑。一方面,小說以第一人稱展開,每一小節都彷彿是默爾索寫的日記,另一方面, 它又不像一般的日記,因為在一件事的敘述之後時常出現反思性的評論。比如在默爾索敘述了守靈室老人們的嘖嘖聲和無動於衷之後,緊接著是這樣的評論:“但我現在覺得,這是一種錯誤的感覺。”這個在每篇“日記”中都出現過的“現在”指向同一個時間,亦即默爾索被判決死刑之後。這意味著這一文本不是日記,而是默爾索在死前的重新敘述和回憶。既然是回憶,就包含了“經驗自我”和“敘述自我”兩種視角之間的對照和變化;而最為核心的變化是:在上部的日常生活中兩種視角幾乎是同步和合一的,而從下部的審判開始則逐步分離,並在最後的“哲學”反抗和對死刑的期待中再次合一。這並不僅僅是一種寫作手法,更重要的是,這一變化展現了“敘述自我”對“經驗自我”的馴化、收攏和吸納,也即是說默爾索在直面死刑時如何由“向死而生”意識到過去對自身的意義進而經驗到自由的全新涵義及其道德指向。

按照上述線索,本文打算深入《局外人》的文本內部,從現代人的自由本質入手,具體考察默爾索如何從反社會道德的狀態上升為一種新的道德個體——在自我的意義上,這一過程可以描述為從無意識的“點狀自我”過渡到自由決斷的自我;而在道德情感的意義上,則是從“無動於衷”(indifferent)的漠然過渡到以荒誕感為基礎的友愛(love)——進而展現無論是荒誕感還是荒誕哲學,加繆關注的最終指向都不是荒誕本身,而是現代個體如何在荒誕處境中“躍身而出”,成就一種既保留自由又超越虛無主義的道德;最後,結合福柯對“危險個人”的論述,重新回到對現代道德意識之基礎——自由——的探討。

二、 默爾索的自我結構

無論是按照薩特的看法將《局外人》與《西西弗神話》看成互文性質的文本,還是接受加繆本人關於荒誕狀態與對荒誕狀態的“荒誕意識”的區分,我們都必須回答作為“局外人”的默爾索與荒誕的關係——他是否是一個荒誕的人?在薩特看來,默爾索的荒誕狀態具有很強的特殊性,他似乎從來不受加繆《西西弗神話》中所提的那些“意義問題”的困擾,但他又有非常強烈的、與生俱來的荒誕意識,可以極其自然地將荒誕的意義過濾機制應用於任何日常情景。這一困惑的焦點在於,默爾索的荒誕感和荒誕意識從何而來,以及它們是否從始至終都毫無變化。對此,有人提出默爾索就是現世中的西西弗,而《局外人》上下兩部分別類似於西西弗推石上山和下山的兩個階段。換句話說,默爾索殺人之前的日常生活是一種單調重複的常人狀態,法庭審判則是對這一常人狀態的反思和意識。但是,這等於完全忽略了默爾索在日常生活中體會到的異乎尋常的疏離和陌生,同時,他對生活的“無所謂”(indifferent)與西西弗推石上山的負重感也鮮有相同之處。

事實上,《局外人》上部的日常生活的重點並不是荒誕感是如何產生的,而是荒誕感對人的生活意味著什麼,它會塑造和確立什麼樣的精神結構和生命狀態。就默爾索來說,荒誕不是一種只有費力才能感觸到的氛圍,而是已經變成了生活的基礎結構的要素,他在其中甚至體會到了某種微妙的樂趣,這一點在他每個週末站在陽臺上漫不經心地“觀看”街道上來來往往的人群時體現得最為明顯。除了輕鬆,荒誕更重要的人性後果是清醒和虛無,一方面,清醒使他屏蔽一切人為賦予的意義,拒絕一切虛偽的社會成規和禮俗成見,追求內在的“真實”;另一方面,荒誕的清醒具有否定性,使他陷入絕對的自我之中,其所謂的真實也徹底縮減為就身體而言的自然需求和衝動,而打斷了荒誕得以成立的“人與世界”相互依存的生存結構,滑入“無所謂”(indifferent)的虛無主義。如同加繆在《局外人》美國版序言裡所說:“他是社會的局外人,他生活在這個社會中,遊蕩於社會的邊緣,遊蕩在他私人生活的郊區,孤獨而又淫蕩。”默爾索是局外人,是周圍習俗成規、社會道德和“社會人”(social man)的局外人,他生活在他們之中,卻沒有像他們一樣具有一個習俗成規所賦予的“自我”,檢察官也驚人地指出了這一點——“此人心中空無一物”。由此,以下從三個方面具體分析荒誕感所塑造的個體精神結構和生命狀態,展現道德清醒及其虛無主義對個體的自我形態意味著什麼。

(一) 身體作為自然需求

當默爾索以“無所謂的”(indifferent)態度遊離於社會的邊緣,邊緣的另一邊並不是另一個社會,也不是空無一物的深淵,而是“自然”,他不是簡單地處於社會的邊緣,而是遊離於“社會與自然”之間,重要的和困難的正是這個“之間”以及它所帶來的自由和可能。無論是在他還是自由人的時候對海灘的喜歡,在葬禮上對養老院周圍清新田野的喜悅,還是在監牢中觀察天空、夜色和星星所感到的安慰,都向我們展示了逃離於社會之外的“敵基督先生”(初審法官語)反而沉浸在自然之中。

不過,客觀的自然秩序和環境並不是“自然”的全部意義,更指向了默爾索身上就自然(nature)而言的人性(human nature)。換句話說,這並不是簡單的對自然的觀察,而是揭示了他就自然而言的人性、情感與自然環境之間存在的貼和呼應。很大程度上,默爾索是處於一種類似自然人的狀態,他並不依靠社會成規的要求和“社會人”的模式作出選擇和行動,問題是,他究竟依靠什麼作為生活的指引?為了回答這個問題,需要仔細考察默爾索在生活中作出選擇時的理由。當其女友瑪麗提出結婚的問題時,默爾索麵臨一個重大的選擇,但他的敘述則表明這事無足輕重:

晚上,瑪麗來找我,問我是否願意跟她結婚。我說我無所謂,如果她想結婚,我們可以結婚。她於是想要知道我是否愛她。我又像上次那樣回答她,說這事毫無意義,但我也許並不愛她。她就問;“那你為什麼要娶我為妻?”我對她解釋說,這事無關緊要,說如果她想要結婚,我們就可以結婚。另外,這要求是她提出的,我只是說同意而已。

在瑪麗與默爾索之間隔著一道玻璃牆,我們不僅看到瑪麗的生活露出了荒誕的底色,而且也看到默爾索對荒誕處境的安之若素。瑪麗認為,結婚是大事,是個人融進社會生活的重要紐帶,但默爾索的清醒剝除了“結婚”的意義,而他虛無主義的生活態度在表面上以不作出選擇為選擇。如果瑪麗不提出此問題,他或許一直都不會感到和想到這一點。與主動的瑪麗相比,他身上有一種極其鮮明的人性特徵,即“被動性”——不受外力的推動和觸發,他就會一直處於原初狀態。在與鄰居雷蒙的交往中,這一點體現得同樣明顯。雷蒙在眾人眼裡是敗壞道德的“拉皮條的人”,街區裡很少有人願意與之交往。然而默爾索卻願意聽他說話,因為“他說的事情很有趣,另外,我也沒有任何理由不跟他說話”。儘管我們不知道什麼事情讓他覺得有趣,但他的後一個理由明顯比“有趣”更重要。同時,他與雷蒙原本並不怎麼熟悉,雷蒙是懷揣特定的目的與他搭話,他適時地提出了一個早已籌劃好的請求:讓默爾索替他寫一封讓其情婦回心轉意的信,目的是要在重新和好時更厲害地辱罵她。事事無動於衷的默爾索竟然“答應”了,理由是“我沒有理由不讓他滿意”。嚴格地說,並不是默爾索“答應”了這些事,而是這些事很偶然地像雪花一樣落在他的跟前,就雪花而言,這一片和那一片並沒有差別。當我們以這樣的視角去考察“槍殺”阿拉伯人的場景和過程時,默爾索客觀的敘述最終指向一點:是太陽強烈的光線摁下了他放在扳機上的手指。

不過,在人性的“被動性”與選擇的發生之間,在默爾索被遭遇之事選擇與他的接受之間仍然存在一條不可忽視的縫隙,也就是說,儘管默爾索沒有主動選擇,但在他自身的內部一定有什麼東西與所遭遇之事產生了特定的映照和呼應。只有解釋了這一點,被選擇的默爾索才會有所選擇。一個值得注意的事實是,他對守靈和葬禮的描述幾乎都是“感覺性的”印象,無論是守靈室中刺眼的燈光,還是送葬路上的諸多氣味——殯車的皮革、馬糞、油漆和焚香,以及他在整個過程中最為核心的感受要麼是生理上的飢餓和口渴,要麼是身體上的睏倦和疲憊,所有這些都指向同一點,即他對周圍事物的反應像一個孩子一樣完全依賴於其身體在“此時此地”的直接感受。在葬禮結束的第二天,他在海水浴場碰到了過去的同事瑪麗,一反葬禮帶來的疲憊,默爾索身體的慾望成了此時的主導,“我幫她爬上一個浮筒,並順手摸了她的胸部”。後來到了監牢裡,他也更清楚地意識到自己對瑪麗的思念一直都是身體性的。同樣是在監牢裡,他對律師的一番解釋更加證實了我們的判斷:“我對他解釋說,我天性(nature)如此,我身體(body)的需要往往會使我在感情上顯得失常。我在安葬媽媽那天十分疲憊,困得只想睡覺。”沒有人否認葬禮的過程多少會讓人感到疲憊,但幾乎不提感情的悲傷,而只把身體上的感覺完全當成此時此刻的主導力量,這無論如何都是引人注目的。就此而言,我們也終於明白在樓梯偶遇雷蒙時,為什麼默爾索會重點提到一個看起來毫無意義的細節:“他對我說:‘我家裡有香腸和葡萄酒。您是否願意跟我一起吃點喝點?’……我想到這樣我就不用自己做飯,就同意了。”這明顯是一個孩子的想法。

身體作為一個載體,清楚地展現了自然的直接需求如何主導了默爾索的日常生活,這一點甚至延續到了監牢中,比如面對極為不利的審判進程,他的主導反應依然是身體所感到的熱、困和累,彷彿又一次經歷了送葬路上的酷暑。有趣的是,在身體自由的時候他感到的是社會之內的規制和厭煩,但在監牢中失去這一自由時,他反而發現了另一種更寬闊的自由。因此,正是在看似毫無選擇的順其自然中,我們看到了默爾索生活的指引和推動力量,亦即由身體及其感覺所呈現出來的自然需求;也正是這一點解釋了他在客觀自然環境中的自由和自得,身體自然反應的“去道德化”和客觀自然環境固有的中性特徵都同屬於一個更大的自然秩序。就此而言,默爾索的身體導向正在走向反面,走向“毫無感覺”的中性的自然,無怪乎布朗肖(Maurice Blanchot)認為默爾索的感覺主義帶有非常強的“拒絕感覺”的色彩。在社會與自然“之間”,身體性的需求更多地把他引向了自然,就像人為的價值意義對自然環境而言是多餘的一樣,社會的成規、習俗和道德在默爾索眼裡也是一片虛無。

(二) 主觀思慮的社會化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自然身體與主觀能力在默爾索身上卻處於非常失衡的狀態。在他的生活中,一個突出的對比是,他一方面在行為上像一個不諳世事的自然人或孩子一樣疏離地遊走在人群中,平靜而冷漠,另一方面,在內心裡他又並非真的不懂得生活中的人情世故,反倒是對社會成規有著深刻的理解和反思。換句話說,他的那些成為法庭證據的“去道德化”行為並不是源於他對日常道德的無知和懵懂。他在葬禮上的心理活動集中揭示了這一點。當養老院的門房在棺槨前問他是否要看看母親的遺容時,他表示不願意,但當時他的心裡多了一重反思:“他不再說話,但我感到尷尬,覺得我不該這麼說。”晚上,他在守靈室喝了牛奶咖啡還抽了煙,這後來也成為品格墮落的證據,但他並非不知道這樣做不合適:“我於是想抽菸,但我猶豫不決,因為我不知道是否能在媽媽的遺體前抽菸。”就此而言,他並不是一個單純的自然人,他對遺體、葬禮及其所蘊含的社會和道德意義心知肚明。不止於此,很多時候,他的理性活動和主觀思慮已經大大超出常人所應有的程度。在因母親去世而向公司老闆請假這一件小事上,他是這樣想的:

我向老闆請了兩天假,有這種藉口,他無法拒絕。但他顯得不高興。我甚至對他說:“這不是我的錯。”他沒有回答。我就想不該對他說這話。總之,我不需要請他原諒。反倒是他應該向我表示慰問。但到後天,他看到我戴孝,一定會對我表示慰問。現在彷彿媽媽還沒死。相反,等下葬之後,這就像歸檔的案件,顯得更加真實可信。

我們不知道公司老闆當時是不是因為請假一事而不高興,我們也沒有從默爾索的敘述裡看到老闆對他的慰問,但從接下來公司老闆計劃讓默爾索主管公司在巴黎的發展一事來看,他應該還是挺看重默爾索的,不至於因為如此理所正當的請假而不高興。況且,默爾索對此事的主觀思慮在見到公司老闆前就開始了——“有這種藉口,他無法拒絕”。即便公司老闆真的有點不高興,那麼,一個人的內心需要多麼敏感和多思才會在此時說出“這不是我的錯”這樣的道歉,甚至連他自己也立即意識到了“不該對他說這話”。最後,剛剛請假完畢,他的思慮和想象又迅速飛到了後天,預先呈現了他的老闆見到他戴孝上班時可能會作何感想。這是令人震驚的,可以想見默爾索的主觀思慮和想象已經達到了過度細密的地步,而與他身體需求的直接和粗疏構成了強烈的對比。事情並未結束。在葬禮結束的第二天早上,默爾索醒來想起的第一件事竟然是此前的請假:

我醒來時才明白,我向老闆請兩天假時,他為什麼顯得不高興:今天是星期六。我當時可把這事給忘了,但在起床時想了起來。我的老闆自然想到,加上星期天,我就有四天假期,這樣的話,他當然不會高興。但是,一方面,媽媽下葬是在昨天而不是今天,並不是我的錯,另一方面,不管怎麼說,星期六與星期天都是我的休息天。當然,儘管如此,我仍然理解我老闆的心情。

事情已經過去,默爾索的思慮卻彷彿毫無盡頭。如上面所說,老闆的不高興不過是他的敏感使然,而這裡所提到的事更加匪夷所思。沒有任何證據表明,老闆想到,且是“自然想到”了默爾索四天的假期。他再次強調了“這不是我的錯”,以及他對老闆心情的理解,但這並不意味著他為人多麼“善解人意”,而恰恰是證明了他人性中的緊張:一方面,對自然自由的理解使他拒斥任何社會性的關聯,包括請假所帶來的某種“歉意”和“內疚”;另一方面,主觀上的思慮和想象又讓他的內心深陷其中。

事實上,在替雷蒙寫信這一事件中,同樣隱含了這一點。上文提到,他對戀愛和婚姻顯得極其“不解人意”,但出乎意料的是,他居然能夠輕鬆地替雷蒙寫一封複雜的情書:在雷蒙毆打了情婦的情況下,用一封信讓她再次回到雷蒙身邊。結果證明,雷蒙對信很滿意,情婦也真的回心轉意了,很難想象,一個對人心和情感的理解不夠深入的人如何做到這一點。可以說,他對社會成規和人心、情感的瞭解不是不夠,而是“太”深入了,但這個深入卻只運行在他的“頭腦”中。

進而言之,默爾索主觀上的思慮和想象並非毫無內容,相反,它始終都是圍繞著社會成規和人情世故展開的,因而,僅僅從主觀層面來看,他無疑是一個非常符合道德成規和一般行為模式的社會化個體,這也解釋了儘管大家都覺得他是個“怪人”,他卻一直強調自己和其他任何人毫無差別,“我愛媽媽,像其他人一樣愛”。但同時,這是一種失敗的“社會化”,因為就身體和行動而言,他依然處於社會的“局外”。不過,這並不意味著完滿的社會化就是簡單地把默爾索的身體和行動糾正過來,他在餐廳碰到的那個矮個女子似乎就是這樣的典型:在吃便飯的時段內,迅速而穩當地完成多項事情,計劃清晰,執行有力,“動作像機器那樣準確無誤”。顯然,在社會生活的水平線上,她與默爾索處於兩個極端,如果說社會在默爾索身上的在場是不充分的話,那麼,在她身上則是過於充分了,以至於完全沒有自由得以生長的空間。要害是,就現代社會對個體及其自由能力的要求而言,他們都是失敗的。

(三) 點狀自我與自然自由

就此而言,默爾索身體上的自然需求與精神上的主觀結構處於兩相對峙的局面,時而倒向身體的需求,時而倒向主觀的社會化思慮;他遊走在自然與社會之間,受著雙重力量的撕扯和掙扎。那麼,如何在這一張力中理解他的“自我”,亦即他行動和生活的統一性(identity)。西蒙曾經提出,默爾索缺乏的正是這種統一性,因而只能接受法官的判決;與此相關,上文有關身體作為自然需求的論述則試圖展現缺乏自我統一性意味著什麼,如何更具體地理解這種“無自我”的狀態。事實上,如果說自我統一性意味著一個人能夠在自己的諸多生活事件之間確立一條連貫的脈絡,進而又能不斷納入新經驗達到內在更新與成長的話,那麼,默爾索缺乏的恰恰是這一主線,而呈現為碎片式的“點狀自我”:在這些散落開來的每一個點,推動他作出選擇的不是無限的思慮,而是每一個“當下”(present)的自然感受和需求。事實上,也正是這一自我形態解釋了薩特在《局外人》中所發現的特殊的寫作手法,每一句話都是“當下”,每一個“當下”都是默爾索的一個“自我”;在這個意義上,不是加繆非要語出驚人、把文本寫成那樣,而是他發現荒誕及其所塑造的個體生命狀態在本質上就是如此,手法和技巧不過是它們得以呈現的手段。在法庭上,面對律師為自己所做的辯護,他並不滿意,原因並不單單是他的教條式話語,更是因為這樣的辯護是要在默爾索的生活事件之間建立一貫的邏輯和主線。雖然這一辯護如果獲得他的配合必定會發揮極大的作用,但默爾索卻體驗到了一種強烈的自我被剝奪的感覺,“這又是把我排在案件之外,把我完全清除”。就此而言,儘管他的“點狀自我”和真正完滿的自我形態相去甚遠,也仍然無法容忍別人的強加。這種感覺貫穿了審判的整個過程,因為除了律師,初審法官、檢察官、證人、新聞記者幾乎都在參與剝奪的過程。

剝奪所對應的,是他們對自由的不同理解。檢察官的控訴表明,他認為個人在社會中只有服從成規和習俗的自由,那個機器一般的矮個女子應該也會贊同這一點。從檢察官所認定的自由到默爾索所崇尚的自由之間,排列著律師、瑪麗、萊蒙的朋友馬松和塞萊斯特。餐廳老闆塞萊斯特最接近默爾索,他在法庭上的表現證實了這一點。他想為默爾索辯護,卻缺乏深入的分析和邏輯,而只是一再強調默爾索是個男子漢,不說假話,殺人則是一件非常不幸、防不勝防的事故,但這竟然引起了默爾索由衷的感動——“我生平第一次想要擁吻一個男人”。一方面,辯護缺乏分析和邏輯反而意味著塞萊斯特沒有(能力)剝奪默爾索的“自我”,另一方面,他和默爾索一樣從未想要解釋開槍的原因,因為它就是那樣自然地發生的,是自然自由的某種展現。相比於社會成規下的自由,自然自由就是無拘無束和任意。但在默爾索這裡,任意的自由有著一個總的原則,那就是“真實”和“不說假話”。在第一次與律師見面時,律師問他能否在法庭說自己在母親的葬禮上剋制自己的自然情感,所以顯得有些冷漠,他斷然拒絕了這個建議,因為“這是假的”。這樣,當加繆說《局外人》講述的是一個人的故事,“此人沒有任何英雄姿態,卻同意為真實去死”時,我們不僅看到了這種“真實”在感覺上的自然基礎和它潛藏的虛無主義危險,而且更深地理解了這種“真實”在社會與自然之間所遭遇的衝突,以及它所塑造的生命狀態和自我結構對默爾索的生活意味著什麼。

三、 荒誕與自由的重生

我們曾經提到,《局外人》的敘述結構非常奇特,它在文體上更像是“回憶”,而在視角上包含著“經驗自我”與“敘述自我”相互映照的復調結構以及兩種視角從合一到逐漸分離再到重新合一的複雜變化。這一形式上的特點指向一個根本的實質問題,即默爾索發生了什麼樣的內在變化?他在回想和複述那些已經過去、彼此分離的“當下”時究竟收穫了什麼?對“點狀自我”的收攏和吸納是通過哪些具體的環節來完成的?同時,如果這一過程包含了一種人性的上升和一種新形態“自我”的確立,那麼,這種新的自我是如何從曾經深入肌膚的荒誕中“躍身而出”的,它與荒誕處境的生存性關係又是什麼?有評論者把這一變化稱為默爾索的“成年禮”,它開始於默爾索、雷蒙在海灘上與阿拉伯人的第二次相遇,並最終在拒絕神父的救贖時得以完成;與此相關,成年禮在根本上需要通過弒父來完成,而槍殺阿拉伯人成了弒父的荒誕形式。但這一解釋有意忽視了文本的回憶性結構,而過於強調殺人事件之前有關決鬥規則的討論。首先,事實上,在回憶性結構的基礎上,與其說默爾索的“成年禮”是憑藉荒誕形式的弒父完成的,不如說是通過重新安頓自己和母親的關係完成的。其次,對只生活在每一個“當下”的默爾索來說,“回憶”本身就是一種生命的新要素;回憶的動力不是源自浪漫主義的懷舊,而是來自監禁和死刑。再次,他對神父的拒絕並不奇怪,真正值得注意的是他在對神父的怒斥中所展現的荒誕意識;只有結合這一點,他最後的生命狀態才能獲得澄清。最後,考慮到上文有關點狀自我和自然自由的論述,這一變化過程也指向了他對自由的重新理解。

(一) 良知的覺醒

既然“回憶”和“內省”構成了默爾索書寫自我的特定方式,那麼,為什麼回憶的起點是母親的葬禮,而不是時間更早的其他事件:

今天,媽媽死了。可能是昨天,我不清楚。我收到養老院發來的電報:“靈堂仙逝。明日葬禮。肅此電達。”說得一點也不清楚。也許是昨天。

要回答這個問題,就必須探討母親的葬禮與默爾索的死刑有何深層的關聯。在入獄之處,默爾索簡單而直接地認為法庭應該會僅僅針對海灘的殺人事件,但律師的談話瞬間就改變了事情的性質;律師敏銳地指出審判的真正要害並不是殺人,而是他在母親葬禮上的“無動於衷”。對此,默爾索深感不解並說出了讓律師焦躁不安的話:“毫無疑問,我很愛我的媽媽,但這並不說明什麼。”這意味著,此時的默爾索並不認為兩個獨立的生活事件之間存在什麼關聯,如果此時撰寫回憶錄,起點一定不會是葬禮。

然而,隨著審判的深入,案件焦點如律師所預料一直圍繞葬禮而展開,兩個表面上毫無關聯的事件在法庭上彙集在一起,檢察官甚至控訴道:“此人在埋葬母親時懷有一顆殺人犯的心。”對默爾索來說,面對這個關聯在道德輿論上的確定性以及它逐漸變成法律之事實的過程,自己與媽媽的關係就成了不得不面對的課題。換句話說,這個起點並不是默爾索從一開始就主動選擇好的,而是在審判過程中被迫逐漸意識到的。這提醒我們注意,儘管媽媽的去世和葬禮的具體事宜在第一部分第一節就結束了,但它的影響並沒有就此消失;就回憶而言,它在實際上構成了一條若隱若現、一直持續到小說結尾的線索。此外,從更寬泛的意義上說,默爾索在葬禮上的表現並不僅僅是一個孤立的生活片段,而是構成了他此前全部生活的典型代表,因此,回憶從葬禮開始,就是從所有的起點開始。問題是,默爾索會簡單地認同法庭及其道德輿論所預設的情感與倫理關係嗎?他對媽媽的回憶又會呈現出什麼樣的變化?

默爾索對自己的媽媽是否有感情,這一直是法庭辯論的焦點。諸多研究者已經注意到,儘管周圍的人在寬慰默爾索時都不約而同地會說“你母親如何如何”,養老院的電報也是使用“靈堂仙逝”的字樣,但三十多歲的他依然習慣用“媽媽”。這幾乎是他對母親飽含感情的唯一直接證據。只是研究者往往忽視了,這一證據同樣能夠用來證明感情的欠缺:看似親切的“媽媽”只不過表明默爾索像個從未長大的孩子,它更多地揭示了其對母親的依賴。撇開這一爭論,從回憶與內省的結構來說,更重要的並不是稱呼的始終如一,而是他自己如何看待這一情感。也就是說,我們並不否認他對母親的愛,而只是要考察他如何重新認識這種愛。

起初,儘管默爾索認為母親的去世是一種遺憾,但他心裡並沒有比遺憾更多的悲傷,更不會假裝有更多的悲傷,就像他在監獄對律師所說的那樣,“我可以絕對肯定地說,我是不願意媽媽死去的”,僅此而已。在他看來,遺憾或“不願意”是一種自然的情感流露,而失聲痛哭的悲慟則是某種被迫的“偽裝”,是在道德輿論壓力下對自己情感自由的放棄。為了保持和堅守這一自由,他在葬禮之後儘可能不去餐館吃飯,因為熟識的鄰居或朋友會提及母親並表示同情和難過,而他為了不失禮貌就只能“偽裝”出喪母的痛苦。在此,真正的問題並不是默爾索心中是否為母親之死而痛苦,而是在他眼裡,即便悲傷之情是真的,流露出來就難免成為一種“表演”。對於為什麼要把母親送到養老院,他的解釋是:

的確如此,媽媽在家的時候,一天到晚總是瞧著我,一言不發。剛來養老院的那段時間裡,她經常哭,但那是因為不習慣。過了幾個月,如果要把她接出來,她又會哭的,同樣也是因為不習慣。由於這個原因,自從去年以來我就幾乎沒來探望過她。當然,也由於來一次就得佔用我的一個星期天,且不算趕公共汽車、買車票以及路上走兩個小時所費的力氣。

默爾索並沒有想過,母親的哭泣是否僅僅是因為不習慣;也沒有想過,媽媽為什麼總是瞧著他一言不發。在這段解釋裡,讓人感觸深刻的是他在為母親考慮和為自己考慮之間的遊移,以至於最後也很難說清究竟是哪個考慮佔了上風。清楚的只是,在這番解釋之後,他感到了放鬆和自由。

轉折源自他與鄰居沙拉瑪諾老頭的交往。沙拉瑪諾與默爾索的母親年齡相仿,彎腰駝背,頭髮稀疏,八年來一直與一條脫了毛的狗相依為命。有一天,狗卻走丟了。為了安慰失魂落魄、語不成句的老人,默爾索告訴他可以去警察局的招領處看看,或許可以找回來。兩人在樓道里說完這些話之後,默爾索的反應頗引人注意:

他關上自己的房門,我聽見他在房間裡走來走去。他的床嘎嘎作響了一下,透過牆壁傳來一陣細細的奇怪的聲音,我聽出來他是在哭。不知怎麼,這時我突然想起了媽媽,但是明天早晨我得早起。我不餓,所以沒有吃晚飯就上床睡了。

此前他一直逃避公眾場合,除了想擺脫他人的同情對自己情感表達的約束,在根本上想必更是要擺脫自己與媽媽之間的血緣親情的束縛。但現在,距離葬禮已經一個多星期,他第一次主動想起了自己的媽媽。顯然,一定是沙瑪諾夫孤苦伶仃、暗自哭泣的情形觸動了他,讓他聯想起媽媽在養老院的處境何嘗不是如此。“我突然想起了媽媽”,在那一瞬間,他對自己的審視和自責無論多麼輕微都值得讀者注意,因為這是他真正開始正視血緣親情的起點,或者說,從這裡開始個人的自由不再是生活的唯一標準。但同樣重要的是,緊接這一瞬間的是“我明天早晨還得早起”,這再次標示了默爾索內心細微而深入的遊移和掙扎。這樣的掙扎究竟持續了多久我們很難推斷,能夠推斷的只是他不吃晚飯就上床睡覺的真正原因大概並不是“我不餓”,以及他的入睡應當會花費比往常更多的時間。

第二次轉折發生在庭審過程中。開始時,庭長抓住“為什麼要把媽媽送進養老院”這一問題不放,默爾索厭煩透頂。接下來,養老院院長作證說默爾索在葬禮上不願意看媽媽的遺容,沒有哭過一次,下葬之後立刻就走,沒有默哀,甚至不知道自己母親的具體年齡。他這才意識到自己的不利處境:“我多年以來第一次產生了愚蠢的想哭的念頭,我感到所有這些人是多麼厭惡我。”甚至,當門房作證說默爾索在葬禮上抽了煙、睡了覺、喝了咖啡時,他有了罪的感受:“我感到有某種東西激起了全大廳的憤怒,我第一次覺得自己真正有罪。”在此,厭惡和憤怒當然是源於人們被激起的道德感,但是,問題的關鍵並不是道德輿論出現在法庭審判中是否合適,也不是人們的道德感是否偏離了事情的真相,而是“罪感”對默爾索來說意味著什麼。此前,他從未覺得自己在葬禮上的行為有什麼錯,即使在他開始正視自己與母親的情感紐帶時,他也從不覺得對不起除了媽媽以外的其他人;現在,罪感的出現意味著他開始感受到自己對眾人的某種虧欠,自己與一個更大的社會之間的關聯,以及社會道德輿論相比於自己的自由是一個更高的標準。同時,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默爾索並不是那個機器般的矮個女子。儘管他感受到了社會道德的約束力和評判力,亦即上文所提到的“自我被剝奪感”,但他並沒有把它看作絕對的標準。在這個標準之下,他仍然堅持著自己的自由。後面的庭審集中體現了這一點:作為被告的他,在內心像法官一樣分別對檢察官的控訴和律師的辯護作出了“審判”。在這個意義上,“審判”是對“剝奪”的精神反抗。

最後一次想起媽媽,是在默爾索拒絕神父、獨自面對死亡的夜晚:

這幾個月以來,我第一次想起媽媽。我似乎理解了她為什麼要在晚年找一個“未婚夫”,為什麼又玩起了“重新開始”的遊戲。那邊,那邊也一樣,在一個生命悽然而逝的養老院的周圍,夜晚就像是一個令人傷感的間隙。如此接近死亡,媽媽一定感到像是走在自由的邊緣(brink of freedom),因而準備再重新過一遍。任何人,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哭她。

這是一個嶄新的狀態。一方面,如果說此前因沙馬諾夫老頭而想起媽媽,更多的是一種對母親晚年實際處境的同情的話,那麼現在則體現了一種更深層次的“理解”:在“存在”的意義上,設身處地地體察媽媽作為個體擁有的自由以及自由中的幸福與脆弱。我們看到,媽媽不再是悽苦和衰老的形象,而變成了行動的典範和人生的“榜樣”:“而我,我現在也準備把一切重新開始。”另一方面,相比於葬禮上的“不哭”,此時的默爾索不再否認哭的道德意義,而是質疑哭的“權利”。也就是說,法庭上對“哭”的理解只是停留在社會道德層面,但如果對媽媽的臨界體驗毫無理解,對死者的生命態度和自由選擇一無所知,他們根據什麼為媽媽而哭呢?在這個意義上,默爾索重新定義了“哭”的根據,哭不是因為社會道德層面的同情,而是源於對個體生命本身的荒誕性以及由荒誕而來的自由本質的認可和共鳴。

(二) 向“死”而生

默爾索是因為在媽媽葬禮上沒有哭過而被判死刑,如今,默爾索已經重新理解了媽媽的生活,確認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哭她;剩下的就是他如何與死刑遭遇了。按照常理,既然他認為沒有人有哭的權利,他本應該更無法接受死刑,但他最終認可了自己的命運,這比因不哭母親而被判死刑更令人驚訝。

事實上,他最先遭遇的並不是死刑——甚至直到法官宣佈將以法蘭西人民的名義處決他,他都從未想到過死刑——而是剝奪自由的囚禁。從法理上講,懲罰性更強的是(終身)監禁還是死刑,或者說,剝奪自由和剝奪生命對罪犯而言究竟哪一個更痛苦,這一直是爭論不休的問題。默爾索用“親身實踐”給出的回答頗有些出人意料。在他還未意識到囚禁的目的是剝奪自由時,他就已經基本適應了監牢的生活:“我常常在想,如果讓我住在枯樹的樹幹裡,不做別的事,只能觀看天上花卉般的圖案,我也會逐漸感到習慣。”而在他經看守長的啟發意識到囚禁的本質時,懲罰早已失去了意義。比如禁止抽菸,“我得知這也是一種懲罰。但這時不抽菸已成為我的習慣,這種懲罰也就不再是對我的懲罰”。對默爾索來說,最根本的問題是“如何消磨時間”,亦即如何應付“無聊”。無聊之所以比抽菸和性慾更難對付,是因為無事可做時人所面對的就只剩時間——生命——本身了。確切而言,這是自己和自己的照面,和自己自由的照面,因而,從時間的意義上來看,此時缺的並不是自由,而是如何打發自由,填滿無時無刻的空缺。對此,默爾索選擇了“回憶”,用生命的過去來對抗現在;在他發達的主觀能力面前,無聊也像禁止抽菸一樣失去了懲罰性:“於是我悟出,一個人即使只生活過一天,他也可以在監獄裡待上一百年,他有足夠的東西可供回憶,絕不會感到煩悶無聊。從某種意義上,這也是一種愉快。”現在,他是一個條件更為完善的局外人,在身心兩方面都遊於社會之外,獲得了更為廣闊的自由。

與此並行,他對殺人事件沒有表示任何後悔,也沒有對自己毫無來由地捲入一樁重案有絲毫遺憾。這裡所說的後悔並不是要默爾索從內心承認自己在槍殺案中的過錯,而是指他在最直接的意義上“思考”案件的前因後果,“省察”自己一直在過的生活。在默爾索身上,這種“一無所思”與囚禁懲罰性的喪失構成了一體之兩面,也就是說,只要這些懲罰對他毫無觸動,他無動於衷(indifferent)的生活就會一如既往。

但是,與此相比,死刑的極端性遠遠超出了他能適應的限度,這一點連他自己也沒有料到。一方面,面對判決,想到自己將要從這個世界上徹底消失,默爾索感到無論如何都無法像適應囚禁一樣適應將至的死亡,他開始全身心地思考如何逃避死刑;但另一方面,越是思考如何逃避,就越發現死刑的確切無疑。因而,僅僅是設想這種可能就足以讓他痛苦萬分,不堪忍受:“我不該讓自己有這些胡思亂想,因為這樣一想,我就感到全身冷得可怕,在被窩裡縮成一團,牙齒打戰,難以自持。”甚至,原本“一無所思”的默爾索竟然開始思考如何制定法律,以便改革刑罰制度:

我注意到最重要的是要給被判處決者一個機會。即便是千分之一的機會,也足以把許多事情都安排好。這樣,我覺得人就可以發明一種化學合成品,服從後只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讓受刑者死去。條件是,讓受刑者本人事先知道。

此時,應該是默爾索有生以來第一次如此渴望活著,否則他不會想出如此匪夷所思的制度。如果真有這樣的制度,他也無法確定自己真的能夠碰上那幸運的十分之一,但僅僅是這十分之一的生的可能就足以讓他感到安慰和平靜。死刑,超出了所有生的可能,反過來又促動生的渴望。終於,一貫對任何事情都“無所謂”(indifferent)的默爾索開始有所眷念。不過,有必要立即指出,這種眷念不是基於對上帝和基督的信仰;在默爾索第三次拒絕神父拯救時發出的怒吼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他們理念的激烈衝突。他基於人的“必死性”來理解上帝,拒絕原罪說,否認只要死前向基督懺悔就可以獲得拯救,因為這樣就意味著所有人都是一樣的有罪和無罪。曾經認為自己和其他任何人毫無差別的默爾索,這時在死亡深淵前突然感到了自己的獨特性,在自由意義上的獨特性:

我表面上看起來兩手空空,但我對自己有把握,對一切都有把握,對自己的人生和即將來臨的死亡有把握,比他(神父)有把握得多。沒錯,這是我手上僅存的籌碼。可是至少我抓住了此一事實,一如它抓住我。過去我是對的,現在我還是對的,我一直都是對的。這是我的生活方式,只要我願意,它也可以是完全另外一種。

這是他最具英雄色彩的時刻,因為促使他作出臨終總結的不再僅僅是恐懼,而更重要的是一種內在的力量正在從自我深處升起。笛卡爾以來的現代思想都將確定性的根基建立在自我之上,默爾索感受到的正是這一點,“我對自己有把握”;上帝被迫隱退了,一個新的世界正在誕生。就自己的人生而言,重新審視之後,過去的具體內容不會發生變化,但這些內容的意義會迥然不同。當默爾索說“過去我是對的”時,過去就不再是那個點狀自我無意識的行為記錄,而是多了一層“自由”的底色;換句話說,他現在承認所有過去的事都是他有意識選擇的結果,包括葬禮上的漠然和海灘上的殺人。因而,他現在能夠並且願意為自己的過去“負責”。在此基礎上,他肯定了自己的“生活方式”,亦即肯定了自己的“存在樣態”,包括過去和現在。他沒有談到將來,但如果有將來的話,它是什麼樣子也完全取決於默爾索的自由意志(will),“只要我願意,它也可以是完全另外一種”。即便他選擇像過去一樣過局外人般的生活,這也已經是一個自由決斷之後的局外人,因而就不再是局外人,而是從自由意志出發、能夠自我負責的“道德個體”。

從“無所謂”到有所眷念,再到確定自己的生存樣態,默爾索身上仍然欠缺某種積極的情感,亦即對這個世界的愛。沒有愛,自由決斷將缺少內在的持續性力量而淪為一種短暫的偶發事件。不過,這種愛不是毫無保留的付出,而是一種建立在理解之上的通感和同情。上文已經看到,默爾索最終理解了媽媽為什麼要找一個未婚夫,這正是此種愛的一個集中體現。現在,當他排空一切希望和慾念(emptied me of hope),像個重新誕生的嬰兒一樣審視“這個世界”(the universe)時,我們同樣看到了他的這種愛。在這個意義上,這個世界和媽媽具有同樣重要的意義。只是世界之為世界向他提出的挑戰更大:面對這個就其自身而言絕對“自足”(indifferent)的世界,自己的“無動於衷”(indifferent)原來是如此的脆弱和虛假;他心中第一次萌生了對這個世界的愛,以及對人群的渴望:

面對這佈滿預兆和星星的夜空,我第一次,是的,第一次向這自足而自在(indifferent)的世界敞開了心扉。我體會到這世界跟我如此相像,如此血肉相連(brotherly),因此感到自己過去幸福,現在仍然幸福。為使所有這些都更加完滿,為使我不感到那麼孤獨(lonely),我僅剩的全部希望就是被處決那天觀者如潮,並對我發出憎恨的喊叫。

(三)死刑、自殺與反抗

有學者深刻地指出,在《局外人》中,加繆真正關心的也許並不是死刑,而是死亡的不可避免,無論是正常的自然死亡、非正常的意外死亡還是體制化的被殺死,死亡都同樣無法避免。但我們必須同樣注意到,對默爾索來說,作為法律判決的死刑和作為生存性事實的死亡是一同到來的,或者說,當他第一次有意識地思考個體的死亡時,他所面對的並不是自然意義上的死亡,而是“被處決”。這包含兩個方面的意涵:一是,默爾索在日常生活中的道德清醒和虛無主義已經走向荒誕意識的反面而成為一種對最根本的荒誕處境——死亡——的“躲閃”和逃避,死刑則再次把他帶入最真實而徹底的荒誕中。因為在加繆這裡,荒誕既不在人之中,也不在世界之中,而是存在於二者的“對張”關係中,死刑正是以悖謬的方式把割裂的關係重新確立起來。二是,就荒誕處境而言,現代人根本不存在自然意義的死亡,不僅所有能夠催生荒誕意識的死亡都包含著不死的可能和渴望,而且真正構成荒誕的並不是死亡本身,而是對死亡的想象,因而生就是等待“處決”。

自殺,是被判處死刑的反面,“自殺以固有的方式消解荒誕,它把荒誕帶進同一死亡之中”。對加繆來說,自殺是荒誕哲學始終關注的困境和挑戰,它導向兩個關鍵問題:一是生活或生命若要值得過是否應當具有某種意義,二是生活若沒有意義是否更值得人們去經歷。前者指向傳統的道德哲學,在此範圍內,一個人選擇自殺並非因為生活本身毫無價值,而是因為與他所認為的生命應當具有的意義相比,生活讓他太失望了。後者指向加繆的荒誕哲學,荒誕的人已經清醒地意識到生活原本就是沒有絲毫意義的,既沒有確切的價值等級,也沒有所謂的作為道德終極保證的上帝,那麼,他將會如何生活?相比於傳統的自殺者,荒誕的人打碎了所有營造道德理想和價值等級的幻覺,決意直面這個沒有顏色、“沒有意味的”(indifferent)真實世界,他是能夠承受,體會到西西弗下山時心中所綻放的幸福,還是難以忍受,最終要麼選擇“哲學性自殺”,像加繆所批評的胡塞爾一樣重新制造意義的幻覺,要麼真的“自殺”,與荒誕的真實同歸於盡?在此嚴格限定的意義上,我們才能理解加繆為什麼說“真正嚴肅的哲學問題只有一個,那便是自殺”。

自殺,同樣是《局外人》中暗藏的焦點。上文已經提及,默爾索的日常生活是荒誕的,他與自己生活之間也隔著一道過濾意義幻覺的玻璃牆,但我們可以設問,如果他沒有捲入雷蒙與阿拉伯人的糾紛,也沒有開槍殺人,他沒有意味和顏色的生活是否能夠一直持續下去?答案是否定的。在海灘上第一次見到馬松夫婦時,他說:“我也許第一次產生這種想法,那就是我要結婚。” “一種平庸的幸福已經橫在他的面前——和瑪麗或者什麼人結婚,生孩子,成為父親”。這等於是承認社會成規和一般道德所推崇的幸福,曾經被打碎的意義幻覺又被拿了回來,這就是自殺,一種日常形式的哲學性自殺。在這個意義上,律師為了讓其脫罪而提出“葬禮上剋制情感”的建議也相當於一種“自殺”指南。最為集中展現他如何反抗哲學性自殺的是他和神父的最後一次談話,神父試圖讓他從內心中確信上帝的存在,向上帝呼喚,像其他人一樣獲得超出法律的寬恕和救贖。但是,神父所推銷的上帝更像是一種商品,那些所謂的寬恕和救贖彷彿是標籤上充滿魅惑的廣告;他說他看不到。在法庭上輸掉的審判,他在這裡贏了回來。

加繆說,從荒誕中可以推導出三個結果:我的反抗、我的自由和我的激情;默爾索對神父的拒絕和怒斥正指向這三個方面:首先,反抗意味著要真正承認生活本身的毫無意義,同時,要致力於維持那個導致生活毫無意義的荒誕的結構性關係,

。真正令神父震驚的也恰恰是這一點,默爾索不僅明確說他對生死不抱什麼希望,而且認為哪怕有來生,來生也和現在一樣,是一種“可以回憶現在這種生活的生活”。

其次,在荒誕的人看來,常人的自由其實是自我奴役,他為自己設定生活的目的,併為了達到這一目的而適應種種要求,這等於纏上自我束縛的繩索;而荒誕推導出的自由意味著清醒和任意的決斷,是死刑犯在監獄的門打開時所感到的神奇的輕虛和放鬆。沒有明天,每一天都是創世和末日。上文曾提到默爾索在怒斥神父後想起了自己的媽媽,並把媽媽當成生活的“榜樣”;也就是說,在死刑所創造的生與死之間的縫隙中,他要像媽媽一樣“重新開始”,在馬上就要被結束生命的最後一天“開始”。他體會的自由是獨特的,浸透了一種只有客觀的自然和宇宙才有的“自在和自足”(indifferent)。

最後,我的激情,既包含了上文所說的默爾索重新喚起的對世界的愛(love),也指向這種愛所引導的反抗和自由在生活方式上意味著什麼。加繆所關心的是,一個人是否能夠義無反顧地(without appeal)生活,也就是說,荒誕及其反抗和自由是否能夠持續不止。如果仍然可以用倫理學來稱呼的話,他提倡用數量倫理學取代質量倫理學,也就是要儘可能活得更多(most life),而不是更好。同時,要做到“更多”,就要求我們撇開外在的環境,儘可能地去感受自己的生活實踐,感受自己的反抗和自由;實質上,這指向自我對自我的主動意識和感受,讓反抗的自由生活在行動和意識兩個層面同時成為經驗,成為雙重甚至多重的經驗。在表面上,默爾索已經沒有機會再去展開十年或二十年的生活,但更多並不取決於時間的長短。一方面,整本書在結構上就是默爾索對自己生活方式的確認,對自己的反抗實踐和自由生活的再次“經驗”;另一方面,在死前的最後一刻,默爾索仍固執地堅持要去體驗自己的死亡,甚至,像加繆眼中比石頭還硬的西西弗一樣,他感受到的是某種超越時間的充實和幸福。因而,在我的自由、我的反抗和我的激情三個層面,默爾索這一形象不僅生動地展現了荒誕人對哲學性自殺的拒絕,而且指向了荒誕人對自然自由的超越,自由不再是“無所謂的”(indifferent)任性和隨意,而是一種承認荒誕、維持荒誕的複雜的生活實踐。

四、 從危險個人到道德個體

通過上文的分析,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默爾索對荒誕感的超越如何孕育了自我的重生,為了揭示這一重生對於現代個體的道德意義,下文打算從福柯有關“危險個人”的論述切入,刻畫默爾索所體現的道德個體的意涵。在此,需要加以說明的是,把“危險個人”作為入手點的理由有兩個:一是,案件發生及其法庭審判構成了《局外人》的核心線索,在此線索中,默爾索整個的法庭表現非常貼近福柯所刻畫的危險個人。下文將指出,這是一種既富有洞察力又相當不夠的理解,它構成了我們刻畫道德個體之狀態的鋪墊。二是,危險個人並不是純粹的法庭現象,它形象而深刻地揭示了現代人性中普遍存在的不可測度性,而現代社會應對此危險的主導性手段是規訓和壓制,其典型代表便是現代法律和精神病學。與此相比,加繆對危險性和非理性經驗的理解和尊重,為我們提供了一種應對現代人之危險性的新思路。

如果聚焦《局外人》中的審判過程,我們會有趣地發現,無論是犯罪事實、損害結果,還是二者之間的因果關係,它們都是極其清楚的,而真正讓審判參與者困擾的是默爾索給出的“動機”,因為和殺人的結果相比“陽光太耀眼”根本算不上是一種動機。換句話說,默爾索對所有的案件事實都沒有否認,但他在法官的眼裡似乎呈現出某種“毫無動機”的狀態。這與福柯所考察的“危險個人”符合:當一個犯了重罪的人在法庭上只承認“這是我乾的”而對犯罪理由一無所述,現代法律的訴訟程序就陷入了某種無措和進退失據的境地,這一點在法官質問默爾索為何開了一槍之後又對著屍體連開四槍時體現得極為明顯。不過,在福柯的考察裡,動機的缺失之所以會導致法律程序的暫時癱瘓並不是因為“主觀意圖”是犯罪構成的法律要件,而是因為現代法律需要通過罪犯對意圖動機、前因後果的交代以及包含在“交代”中的反思和懺悔來確認“他是個什麼樣的人”,或者用福柯的話來說,就是在人性上確認“他是誰”。在這個意義上,“法律與文學”研究的批評者波斯納把庭審中考察葬禮上哭過與否視為品格證據的濫用就過於膚淺了,他沒有看到正是因為默爾索主觀意圖的缺失使得法律程序不得不以“曲線救國”的方式去考察他是個什麼樣的人。就此而言,神父的出場也仍然延續了法庭的困惑和焦慮,試圖從更終極的層面上去了解默爾索這個人。

同時,福柯發現,在現代法律與精神病學的演變中,“危險個人”之所以被認定為“危險”並不單單是因為他們所犯的重罪,而是因為他們的危險是“突如其來的”:他們在日常生活中看起來和周圍的人毫無差別,他們的危險僅僅體現為他們毫無徵兆的犯罪。因而,如果說福柯的考察是從訴訟程序中的“危險個人”開始的,那麼默爾索的形象則幫助我們更詳盡地看到了法律上的“危險個人”在日常生活中“毫無危險徵兆”的樣態。甚至,後者比前者更為根本,因為訴訟不過是一件更為突出和典型的日常事件;反之亦然,在默爾索的日常生活中,每一個事件都是一場潛在而有待展開的訴訟。當瑪麗聽到默爾索有關結婚的回答時,她的困惑在根本上就是法官的困惑,差別僅僅在於,瑪麗以“你真是個怪人”結束了剛剛開始的審判,而法律的程序一旦開始就要得到一個符合其邏輯的結果。

但是,僅僅把默爾索當作“危險個人”是不夠的,我們更需要看到的是加繆如何重新理解和安頓這種不可測度的人性經驗。在福柯看來,現代法律和精神病學都試圖治療“危險個人”,消除非理性對人行為的控制,其方式便是理性對非理性經驗的規訓與懲罰:無論是法律程序所要求的對“主觀意圖”的交代,還是精神病學對罪犯的人性狀態所作出的症候學診斷,都是要把非理性的內容變成理性的內容,差別僅僅在於前者的工具是懺悔機制,後者則依賴於一種更為宏大的社會機制對治療的介入。然而,這等於是只認可一種理性的自由,而忽視了非理性經驗的展現恰恰指向一種更根本的自由。現代法律以一種“理性人模式”要求著每一個人,但如果人的行為都是可以理性預測的,如何還能夠說他是自由的呢?而在默爾索這樣的危險個人身上,他的行為突如其來以致毫無道理可言,恰恰證明他是自由的。法律機制面對危險個人的無力,其背後是理性對非理性經驗的無力,規訓和懲罰最多隻能掩蓋這一點,卻無法讓人性中的非理性內容獲得安頓。事實上,這個“無力”的事實是理性自身首先需要承認的,因為這個世界的非理性就是這個世界的“荒誕性”。

在加繆看來,人道主義不是別的,就是“自由”。但非理性的自由,荒誕中的躍身而出,它們難道不會導向一種破壞性的自由,進而自我毀滅嗎?在薩特那裡,自由是“人在完全孤獨中的完全責任”,但加繆所關心的是這種責任從何而來。雖然虛無主義已經打消了價值的等級,但加繆並沒有讓非理性本身成為行動的原則,比理性與非理性相比更為根本的是人對生命本身的“愛”,也就是對自身存在的愛;它不來自對過去的懷念,也不依賴對未來的渴望,而是在每一個當下回到生命本身的痛苦與歡愉。默爾索和西西弗一樣,他們都主宰不了自己荒誕的命運,荒誕是人的既定條件,但他可以主宰自己面對荒誕時的態度:放棄一切曾經的希望,放棄那些只會讓他怨恨這不可改變的荒誕命運的幻覺,進而將荒誕當成最為根本的自身處境,在荒誕中體會生命和存在本身所包含的滿足。在現代性的荒蕪世界中,這種荒誕意識及其所包含的對非理性經驗的尊重、承擔與忍受,構成了道德的新起點。理性與非理性之間的張力結構就像是生死之間的荒誕處境一樣,重要的不是消除它們之間的衝突和緊張,而是如何有意識地去“維持”二者之間微妙的平衡。因而,真正的道德性不在於理性對非理性經驗的馴化和壓制,而在於這種以愛為支撐的“維持”;無論是將其稱為“不強勢的堅定”,還是“溫情的正義”,都表明了這種“維持”的艱難及其所需要的分寸感。

在默爾索身上,這種新的道德意識不是對荒誕感的否定,而是從荒誕處境中的“反身一躍”,是在肯定生命的基礎上對虛無主義的超越。如前所述,這一變化與文本的回憶性結構互為表裡,展現了形式與內容的完美合一。在此過程中,有三個因素處於核心位置,一是默爾索重新安頓自己與媽媽的情感關係以及由此帶來的良知的內在覺醒;二是死刑將死亡的絕對性推到前臺,讓他在向死而生中體會到對生命存在本身的愛;最後是默爾索拒絕了神父提供的哲學性自殺的方案,並在荒誕意識的基礎上肯定了自己的存在方式。因而,在默爾索身上,這種新的道德性就是他在生死的夾縫中所體會到的愛和自由。儘管我們無法看到默爾索如何在生活中踐行新的自由,如何用經驗充實和豐富自身的道德內容,因為他在領悟自由後依然要承受死刑——在生與死的那個縫隙中,自由的重生是短暫的,但在拒絕神父和上帝的救贖之後,他不僅在內心接受了判決,而且表達了承擔死刑、為過去負責的決心,這不正是在踐行新的自由嗎?可以推斷,如果按照他自己起草的死刑改革方案來執行,並且他又幸運地抓到了那個百分之十的機會,逃脫了斷頭臺的懲罰,那麼,默爾索必定會一改此前虛無主義的生活風格,像曾經迎接死刑一樣,勇敢地承擔生命的荒誕和自由的重負,在日常生活裡成為自己的英雄,成為西西弗一樣的英雄:

在這微妙的時刻,人們回望自己的生活,西西弗回到自己的巨石旁;在這細小的迴轉中,他凝視這一系列彼此毫無關聯、卻已變成自身命運的行動,是他創造了它們,在他回憶之眼的注視下聚化成一,又會因他的死亡而塵封。就這樣,他終於確信一切人事的根源都在人本身,像一個渴望看見而又知道黑夜毫無盡頭的盲人,他依然行進在上山的路上。而那巨石依舊會滾落。

张国旺 | 现代人的自由及其可能——加缪《局外人》中“道德”个体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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