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武高速公路出口 小轿车的 “高调”鸣笛声 成功领取一张罚单

生活中的交通噪声、装修噪声、施工噪声等噪音污染,已渗入我们生活的各个间隙。众所周知的“市区内禁止鸣笛”就是为了减少噪音污染,还文明城市一份和谐安宁。但是,在偏远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口鸣笛后竟招来处罚,难道也是噪音污染吗?非也!

2019年3月9日下午,高速交警支队十一大队民警在红寺堡收费站口执勤时,突然听见不远处传来了独特的鸣笛声,很像轮船的汽笛,深远刺耳。寻声望去,有一辆灰色小货车错走了ETC通道正在倒车,影响了后方一辆正常驶入的黑色小轿车,于是“小阿黑”不耐烦地鸣着“高调”的汽笛催促着。

定武高速公路出口 小轿车的 “高调”鸣笛声 成功领取一张罚单

果然,“小阿黑”的“高调”成功引来了路人的观望,也引起了高速交警的注意,被警察毫不客气地请到路边一探究竟。驾驶人王某不知错在何处,一脸懵懂的配合着交警检查,帮助寻找声源,拆掉车辆前面罩后,发现两个银色的高音大喇叭隐藏在水箱位置,原车喇叭已不知去向。

定武高速公路出口 小轿车的 “高调”鸣笛声 成功领取一张罚单

高速交警特意请来一辆重型半挂车鸣笛,与小轿车的高音喇叭较量一番,结果小轿车获胜,声音之大不逊于警笛声。

据驾驶人王某交待,他是去年购买的二手车,高音喇叭不是自己改装的。他只知道自己车内喇叭声很特别,每次鸣笛时感觉声音“倍响”、“特带劲”,其他车辆、行人乖乖就让道了,根本没意识到扰民,更没想到这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定武高速公路出口 小轿车的 “高调”鸣笛声 成功领取一张罚单

高速交警对王某批评教育后,对他 “在机动车上安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的光电设备、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或者影响交通管理设施功能和其他车辆安全通行装置”的行为,依据《宁夏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90条第(18)项的规定,作出了罚款二百元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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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交警温馨提示:

曾经违法鸣笛有个取证难的问题,照片和视频都无法有效证明鸣笛车辆,导致司机对于“禁止鸣笛”的路牌视而不见,在禁止鸣笛的区域,肆意鸣笛成为一件违法成本为零的行为。现在随着违法鸣笛抓拍系统的服役,取证变得非常简单。那么,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可以鸣笛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比如前车倒车或溜车即将发生碰撞、行人未走斑马线突然横穿马路等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超车鸣喇叭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路段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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