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好友超千人才算及格?高校考核引爭議

@中國之聲

中國之聲微博3月16日消息,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微信現在已經成為了大家手機中幾乎必備的一款社交軟件,而其中添加好友,留下微信的形式也逐漸成為我們日常生活中一種新興的社交禮儀。但是把添加微信好友設置為一門課程,還把“1000個好友”作為考核標準,還真的算件新鮮事。

近日,河南某大學的一門課程在網上引發了公眾的關注和討論。這門課程的任課老師被指要求學生以微信新增好友人數作為平時成績,新增1000個以上好友才算及格。不少學生吐槽,加好友加到心累。還有學生說,簡直是社交恐懼人士的噩夢。對此有網友調侃稱“學校為你關上了及格的門,但為你打開了微商人生的窗”。

近年來,高校的課程逐漸開始走向移動化、互聯網化,課程的設置也變得更為多樣。那麼這種以微信好友數論成績的做法,究竟算是課程的創新還是作秀,這樣的課程能否幫助學生構建完整健康的社交關係,老師和學生對此又持怎樣的看法呢?

微信好友超千人才算及格?高校考核引争议

校方稱鍛鍊學生新媒體運營能力

新媒體行業崛起的今天,很多大學也加入新媒體運營課程。河南財經政法大學近日因為新媒體課程要以微信好友數算成績上了熱搜,該校《社會化媒體運營》的課程中,任課老師要求學生加微信好友,並以新增好友人數為平時成績,微信好友加到1001算及格,加到1667個才算滿分。

此事在網上引起熱議後,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文化傳播學院網絡與新媒體教研室主任陳海峰迴應稱,社會化媒體的運營,是以後學生在工作中應該具備的基本技能:“這門課的性質、它的特點就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課程。安排加微信好友這樣一項任務,其實是屬於鍛鍊學生的新媒體運營能力,具體來講就是用戶管理粉絲運營這方面的能力,所以是符合我們的教學要求的。”

社會化媒體營銷到底是什麼?百度百科上這樣解釋:是利用社會化網絡,在線社區,博客,百科或者其他互聯網協作平臺媒體來進行營銷,公共關係和客戶服務維護開拓的一種方式。但一些學生紛紛吐槽,這種成績的計算方法太不友好,尤其是對社交恐懼人士:

“正常情況下,已經工作的人微信裡也只有幾百個好友,大學生在學校更不會有機會能加到上千的好友,這個考試要求太高了。”

也有學生認為,比起課本上知識,在校學習也應注重實踐,有時候一些課程或課間作業看似無厘頭,背後也有老師們的良苦用心。不少走上工作崗位的同學,在一段時間之後才體會到當年自己曾吐槽的那門課程所教會自己的東西:“大部分同學有在想辦法完成這樣一個運營任務,學的是網絡與新媒體,我覺得去實踐是應該的,自己覺得就算努力過後完不完成任務也沒所謂,你去實踐了很重要。“

微信好友超千人才算及格?高校考核引争议
微信好友超千人才算及格?高校考核引争议

校方

網絡傳播信息存在一定誤差

對此,陳海峰表示,網上傳播的信息存在一定誤差,該課程的成績由平時和期末考核構成,其中平時成績佔比30%,期末成績佔比70%。根據課程特點,任課教師確定課程平時30%的成績,由課堂表現及出勤,小組主題彙報展示社交媒體運營三部分構成,微信加好友也只是社交媒體運營中的一項,陳海峰解釋道:“微信加好友只是三項成績中的一項,而且分值還沒有並沒有完全確定,大約就是佔總分的10分到15分之間。”

微信好友超千人才算及格?高校考核引争议

陳老師說,新增微信好友數算成績的視頻在網上引發熱議後,13號下午他們與學生進行了座談會,經過交流,同學們認識到這個作業確實是屬於技能提升的一個方面,大家覺得有一定難度,但都在積極地去做。

作為一名新聞學博士,在陳海峰看來,很多知識、技能獲得需要枯燥艱難的過程,但是通過積極努力提升自己的知識、技能後,收穫肯定非常多,也會有一個質的變化:“其實前兩屆的同學他們也都上過這門課,也都有類似的一些作業,前兩屆的同學也都比較好的都完成了。也正是因為此高年級的同學對這個事情都覺得是一個很正常的一個訓練。”

教育專家

課程體現創新教育與時俱進

但也應當權衡利弊再去完成

河南某高校老師祁姍姍認為,微信加好友作業並非僅僅是簡單地“拉人頭”,它實際考察的是學生的策劃、營銷能力,而這正是以後工作中非常需要具備的技能:“包括我們現在很多的工作單位中,尤其是這種個人企業中,微信公眾號需要粉絲量,微博需要粉絲量。包括連微商,我們都需要巨大的人數。而這種營銷,包括搞活動的這種策劃能力,正是學生進入社會中最需要的,絕大多數企業和商業現在非常需要的一種能力。這道題要想做及格,就需要另闢蹊徑,我們學生開闊自己思維,需要創新各種辦法才可能去達到這個1000人數。”

祁姍姍認為,這種創新作業的方式在大學裡面應該鼓勵:“我覺得它體現了創新教育,老師能夠與時俱進,我覺得這種出題方式真的是應該鼓勵而不是打壓。”

也有教育專家認為,盲目加好友只為完成課程成績可能會造成自身社交圈子混亂、隱私信息暴露等問題,應權衡好利弊再去完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