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民警,他做了這樣的勾當 雲龍檢察官:在網絡平臺交友時不要輕信對方

“我就是想找個靠譜的男人,有一個幸福的家庭,安安穩穩地過著平凡簡單的日子。”這成為了一些單身大齡女性的共同心聲。然而,正是利用了女性這種心理,讓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機。

初識“良人”

今年35歲的王梅是江蘇省徐州市某鎮的一名小學老師,離婚數年一直單身,她渴望有一個幸福的家庭,遇見一個可以過日子的男人,但是之前失敗的婚姻讓她有些卻步。2017年11的一天,有個微信名叫“天山飛雪”的人申請加她為好友,王梅同意後和對方聊了起來。

“天山飛雪”自稱是徐州市公安局某支隊的科長,名叫徐凱,警校研究生學歷,今年40歲。看到對方發來的一張穿警服的照片,王梅深信不疑。在後來的幾次聊天中,兩人聊得十分投機,但王梅也只是把徐凱當成普通朋友相處。隨著兩人聊天時間的增多,其關係也日漸升溫。

許諾調動工作

知道王梅是一名小學老師後,徐凱就提到可以利用自己的關係幫王梅調動工作,並鄭重許諾調動工作的事情包在他身上。因為他的姐夫就在教育局工作,有熟人。

能把工作調動的更好一些,王梅心動了。2018年1月,王梅帶著準備好的個人簡歷、畢業證書等材料,來到和徐凱約好的咖啡廳見面。聊完工作的事情後,二人就閒聊起來。據徐凱說,他從小是個孤兒,四歲時被養父母從孤兒院領養,因為想要用行動報答自己的養父母,他從小就刻苦學習,成績優異,直到讀完了研究生,成為一名警察。四年前養母因為癌症去世了,他的妻子又在三年前因為車禍離開了他,目前有一個14歲的女兒。

聽徐凱這麼一說,王梅很同情他,也感覺到這個人很可靠,很勵志,值得信任。後來兩個人又以工作調動為由見了三次面,徐凱也開始向王梅表示愛意。一開始王梅拒絕了徐凱的表白。但是耐不住他的甜言蜜語與細膩關懷,王梅漸漸對他敞開了心扉,被他感動後,最終答應了跟他在一起。幾個月的相處讓王梅覺得自己終於遇到了對的人,於是她帶著徐凱見了自己的父母,並得到了父母的同意。

日子一天天過去,轉眼到了2018年5月。一天晚上,王梅接到徐凱的電話,說有急事找她,需要見面商量。見面後,徐凱說幫王梅調動工作的事情出了點問題,需要用點錢打通關係。於是,他讓王梅準備好七萬元給他。就這樣,王梅信以為真,把取出的錢交到了徐凱手中。幾天之後,徐凱告訴他事情辦妥了。

識破騙局

在充滿人生新期待的日子裡,徐凱卻開始以各種出差為由漸漸減少了跟王梅的聯繫。想到自己十分信任的男朋友之前許下的種種諾言一個都沒有兌現,王梅對徐凱開始產生了懷疑。於是她找人打聽徐凱的真實身份。查證後,王梅得知,此前徐凱說自己所在單位里根本沒有他這個人。隨後王梅又去打聽了徐凱的姐夫所在的單位,也是查無此人。幾天聯繫不到徐凱本人,這個時候王梅有些心慌了,最終一直被矇在鼓裡的王梅幡然醒悟,覺得自己被騙了,於是報了警。

2018年7月,犯罪嫌疑人“徐凱”被抓獲。據瞭解,徐凱的真名叫劉冬。他多次偽造“徐凱”的身份證並虛構相關生活經歷、冒充公安局刑警支隊民警,通過微信搜索“附近的人”的方式結識了多名被害人,以民警的身份贏得被害人的好感,誘騙被害人的錢財並與其發生性關係。

經審查,2017 年8 月份至2018 年7 月份期間,犯罪嫌疑人劉冬冒充人民警察身份,先後誘騙三名女子與其發生性關係,並騙取被害人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近9萬元。此外,劉冬於2015年10月10日因招搖撞騙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刑滿釋放後不久,不思悔改,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

2018年11月,江蘇省徐州市雲龍區檢察院以涉嫌招搖撞騙罪對被告人劉冬提起公訴。最終,被告人劉冬因犯招搖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本文人物均為化名)

檢察官說法

交友平臺層出不窮,魚龍混雜,披著“警察”的外衣招搖撞騙的案件也屢見不鮮,女性在網絡平臺交友時一定不要輕信對方,更不要輕易借錢,如果發生借貸一定要保留好相關證據。其次,單身女性交友時要保持理性,不要被制服誘惑,一旦遇上自稱是“公檢法”人員並以各種理由索要錢財的,要謹慎對待,如不慎被騙,應第一時間報警,及時挽回損失。同時是否為警察身份,只要撥打110或去當地派出所一查便知。

本案中,被告人劉冬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

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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