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分外觀專利是否被侵權?

在生活中我們常常會看到各種各樣的專利,發明專利,外觀專利,實用新型專利。這些都稱為專利,原因就在於它具有獨有性,是與眾不同的,不管是內在還是外。而對於外觀專利的保護,更需要我們關注,因為外觀是最容易受到侵權的。那麼關於外觀專利侵權,我們該如何判定呢?

如何區分外觀專利是否被侵權?

一、什麼是外觀專利?

想要了解外觀專利侵權,首先,我們要知道什麼是外觀專利,區別於其他兩種,外觀專利稱為——外觀設計專利(Industrial Design)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比如一個模型,一個玩具,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工業產品的設計或者樣式。

外觀專利的客體是外觀設計,類似於美術作品設計,它與發明或實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觀設計不是技術方案。中國《專利法》第二條中規定:“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可見,外觀設計專利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的設計;

(2)必須是對產品的外表所作的設計;

(3)必須富有美感;

(4)必須是適於工業上的應用。

如何區分外觀專利是否被侵權?

1、要知道專利保護的範圍,特別是確定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範圍。《專利法》第59條: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於解釋權利要求的內容。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產品的外觀設計為準,簡要說明可以用於解釋圖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該產品的外觀設計。所以,根據專利法第59條相關規定,其保護範圍應該以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簡言之就是看起外形,設計等是否構成相似或者侵權。

2、除了判斷其外觀之外,還要看本專利產品與侵權的產品是否屬於相同或者類似產品。如果外觀相似,但是並非相同的產品,比如一個做杯子,一個做飾品。判斷侵權,通常是以產品的功能、用途作為標準,同時參考國際外觀設計分類表(即洛迦諾條約)有關商品的分類。

3、除了以上兩點,還要注意,區分外觀設計專利與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雖然都是稱為專利,但是外觀設計專利與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權保護範圍有著明顯的區別。外觀設計專利是人們視覺可見的美感外觀,實用新型專利為符合專利性的技術構思或技術方案。一個是外觀,一個是內在,兩者是截然不同的。

如何區分外觀專利是否被侵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在實踐中,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的判定一般採取以下三個步驟:

1、看是否符合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範圍,需要根據規定進行判斷。根據專利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其保護範圍,以表示在外觀設計專利權人在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時向專利局提交的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包括主視圖、俯視圖、側視圖等其中主視圖最為重要。

2、判斷完外觀,需要判定兩者所屬的產品種類,看本外觀設計專利產品與侵權產品是否為相同或者類似商品。

在司法實踐中的認定方法,通常是以產品的功能、用途作為標準,同時參考國際外觀設計分類表(即洛迦諾條約)有關商品的分類。如果外觀設計專利產品與被控侵權產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確定二者是相同或者類似商品。就可以判定為侵權,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認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類似商品,到此就可以結束我們的侵權判定步驟,認定專利侵權不成立。

3、以消費者的眼光進行判斷,做出對比結果

對被授予專利的外觀設計與被控侵權產品的外觀設計進行要部觀察,整體判斷。不能以侵權人和被侵權人的看法判定,需要以普通消費者的眼光做整體判斷,經過對比,可能出現以下三種結果:

(1)大眾一眼看去會混淆或者完全相同。那麼就觸發專利權的保護,專利侵權成立;

(2)被控侵權產品的外觀設計的重要部分與專利外觀設計基本相同,雖然有修改但是整體上屬於近似,而且在大眾看來容易混淆,將可能根據等同原則,也可認定專利侵權成立;

(3)從外觀看,兩者的設計在整體上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大眾也能夠明顯的進行區分。那麼,外觀專利侵權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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