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讀懂“超齡人員”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新政策,看了下面3個案例你就秒懂啦


如何讀懂“超齡人員”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新政策,看了下面3個案例你就秒懂啦

近期,我市發佈新政:符合一定條件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超齡人員”也可以參保後每月領養老金。“超齡人員”要符合哪些條件?參保時又要注意哪些問題?看完下面3個案例你就明白了。

案例1

老李是萬州人,今年62歲了。以前長期在外地生活,一直沒辦養老保險,去年才回來。他這種情況符合政策嗎?

解讀:對照新政策,老李屬於我市居民養老保險“超齡人員”,可以通過補繳15年居民養老保險費(最低每年100元),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完清繳費後的次月就可以按月領取居民養老金。

知識點:這裡的“超齡人員”指具有我市戶籍、在各區縣(自治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試點後年滿60週歲、未參加任何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是否屬於“超齡城鄉居民”,需先根據戶籍所在地對照《各區縣居民養老試點時間表》,明確當時是否滿60歲。

案例2

老陳是萬盛人,今年滿70歲了。現在沒得養老金。如今跟兒子在城裡生活。他聽說,現在只要60歲以上,沒買過社保也可以每個月領點錢,是不是真的?

解讀:老陳所在的萬盛區在2011年4月開展城鄉居民養老試點,當時他的年齡約為62歲。根據政策規定,在試點時已滿60週歲的,可以向區縣社保經辦機構申報,成功申報後的次月起每月就可以領取基本養老金。

知識點:按照我市政策規定,若所在區縣開展居民養老試點前已年滿60週歲的,可選擇繳費或不繳費。選擇不繳費的,從其申報次月即可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基本養老金。選擇繳費的,可按現行繳費標準一次性繳費,從完清繳費的次月起享受居民養老待遇。

案例3

江北區的張孃孃今年馬上要滿60歲了,但她在社區買的養老保險還只繳了9年,到60歲了能不能領得到錢?

解讀:張孃孃所在的江北區在2010年10月開展城鄉居民養老試點時,她的年齡約為51歲,按照我市政策規定,她可以只繳費到年滿60歲,就開始享受享受居民養老待遇;當然,也可在60歲時補足15年繳費,每月領取金額要多一些。

知識點:根據政策規定,若所在地區開展居民養老試點之月,參保人年齡在45-59週歲的,可繳滿15年,也可不繳滿15年,從年滿60週歲的次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新聞鏈接

○“超齡城鄉居民”政策主要覆蓋範圍有哪些?

我市“超齡城鄉居民”現在可以依據新政策進入居民養老保險覆蓋範圍,此項政策主要覆蓋沒有穩定收入、也無力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老年朋友。目前,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政策條件並未變化。

○現在參加居民養老,該怎麼繳費,有哪些檔次?

我市目前執行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共12個檔次,最低100元/年,最高2000元/年。

○現在繳的養老保險費,60歲以後每月能領好多錢?

月領取居民養老金=個人賬戶÷139+基本養老金

重慶晨報·上游新聞記者 王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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