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要闻 江苏耕地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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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耕地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完成

经过3年的多学科协同攻关,形成了一系列基础研究和应用示范成果的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江苏耕地污染防治科技示范工程》,日前通过评审。

该项目由江苏地调院牵头,联合南京大学共同组织开展。项目成功建立示范工程2处,成功修复镉等中—重度污染耕地50余亩 ,为江苏镉污染农田修复治理提供了样板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共发表论文33篇(SCI收录27篇),申请“一种施加凹凸材料修复耕地镉污染的方法”等耕地修复及污染防治类发明专利10项(授权4项),获取软件著作权1项;相关成果荣获自然资源部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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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了快速监测耕地镉等污染的新技术。项目针对江苏省在耕地重金属镉污染防治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选择典型土壤镉污染耕地为重点研究和工程示范区,首次运用水—土—气—生全链路监测手段与排放清单等大数据分析方法,建立了快速监测耕地镉等污染物的新方法。率先运用便携式XRF分析方法开展农田土壤重金属实地检测,确定了当前现场监测农田土壤重金属的有效方法,并筛选出现场测定土壤低 浓度镉含量的成熟技术。

新建了区域性耕地镉污染的风险管控值。对大量的土壤重金 属等地球化学调查数据进行多元回归与模型分析后,项目组确定了项目研究区耕地镉污染的风险管控值,给出了不同范围pH下的耕地镉污染防治差异化管控措施;运用新的环境风 险评判标准预测了区域土壤镉等污 染健康风险,收集到重金属污染危及人群健康的新证据,提高了耕地镉污 染溯源与风险诊断的准确性。

研发了高性价比的环境修复材料与大生物物量植物修复技术。基于江苏盱眙盛产的凹凸棒石资源 、以低品位凹凸棒石粘土为主料,开展施加凹凸棒石、有机菌肥、生物炭等多种钝化剂的系列大田修复试验,项目组研发了高性价比的环境修复材料与实用钝化技术。通过开展连续多年的植物修复试验,比较了栽种柳树、籽粒苋、景天、巨菌草、油菜、黑麦草、地产野菜等多种植物的吸收并除去土壤镉等重金属的效果,完善了多类植物移栽与生长期间的管护措施及栽培工艺,优选出苏柳795、金丝垂柳1011 等适宜的柳树品种,研发了有效清除耕地残留的镉等重金属的大生物量植物修复技术。

丰富了有关耕地镉等污染治理的技术储备。通过对多年的修复试验数据及江苏耕地镉等污染特点的综合考量,对比了不同修复技术的实际修复效果,储备了能满足江苏当前 耕地镉污染防治的配套技术。 项目组认为,针对轻度以下的镉等污染耕地采用播种低积累水稻等就能确保相关耕地的安全利用;针对中—重度镉污染耕地、采用合适的钝化修复技术 也能确保耕地安全利用,其中施用高性价比的改性凹凸棒石是首选;针对重度以上镉污染 耕地,要先进行植物修复、降低土壤镉浓度至中度污染以下才可确保其生产粮食的生态安全,采用柳树修复或籽粒苋-油菜轮种是值得优先选取的植物修复技术。

出版专著《耕地污染监测与防治关键技术研究》。本书作为江苏地调院生态地球化学团队10 余年来进行耕地污染修复治理研究所获取相关成果资料的专门总结与凝练,主 要浓缩了其在开展耕地污染监测、修复治理及其相关技术研发上的主要认识与最新研究进展。(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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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将开展矿产资源国情调查

为全面掌握全国矿产资源国情现状,履行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职责,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自然资源部将开展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并于日前印发《矿产资源国情调查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选择辽宁、黑龙江等9个省份,就煤炭、铁矿等12个矿种开展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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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指出,各试点省份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足够数量的代表性矿区,开展调查试点,包括未利用、占用(生产矿山)、残留(政策性关闭、闭坑)、压覆等不同情况,并对共伴生矿产一并开展调查。同时,鼓励试点省份结合实际扩大调查范围。

《方案》要求,试点省份要以矿区为调查单元,获取准确翔实的各类资源储量数量、质量、结构、空间分布和占用情况等基础数据;要查明矿产资源可利用性,综合考虑地质、技术及经济因素,开展矿产资源技术经济评价;要跟踪近年来的找矿勘查进展,开展矿产资源潜力的动态更新和评价。

《方案》明确了试点工作方法与要求。一是储量数据库清理和分析。充分利用储量评审、备案和登记资料,厘清矿区与矿山的归属关系,去掉重复矿区和矿山,完善缺失数据,纠正错误数据。二是生产矿山调查与核查。根据已占用资源情况和历年矿山储量年报反映的资源储量变化,由矿山企业据实填报相关调查信息。重点厘清矿山占用、保有、消耗等资源储量信息。三是质量检查与复核。结合储量数据库清理、企业填报数据信息以及评审备案、登记统计、矿山储量年报、勘查开采公示信息等,进行数据项查疑,确保调查成果的统一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方案》强调,各试点省份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从组织、技术、资金、政策等方面提供必要支持。试点工作经费由地质矿产资源及环境调查专项给予一定支持,各试点省份应积极筹措资金,统筹配套。要严格按照《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矿产资源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设置严密的质量控制程序,对各项调查数据进行自动检查、交互检查、批量检查,保障数据的准确性和自洽性;成果验收等关键节点要通过专家审查。

据悉,开展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将全面获取当前我国各类矿产资源数量、质量、结构和空间分布等基础数据,查明矿产资源与各类主体功能区的空间关系,全面掌握国内矿产资源供应能力和开发利用潜力,科学分析境外可供性,推动建立矿产资源定期调查评价制度,为准确判断经济形势、科学制定规划政策、守住矿产资源安全底线提供基础支撑。此次试点选择综合考虑了矿种类型、代表性、地区分布和工作需要。今年1月至5月,各试点省份将全面推进完成试点工作,并形成试点矿种的调查报告。(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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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试点扩容 新增福州等5城

中国自然资源部16日发布的消息称,原则同意福州、南昌、青岛、海口、贵阳等5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

此前,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13个城市第一批被纳入试点范围。

据官方介绍,允许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其核心的目标是,增加住房紧张的城市,特别是特大和超大城市的住房供给,缓解住房的供需矛盾。同时,拓展农村集体土地的用途,增加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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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两部门指出,要严格落实试点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要将项目选址、开工建设、运营管理等各环节监管落到实处。健全合同履约监管机制,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建立租金监测监管机制,租赁项目要合理确定租金,建立公开透明的租金变动约束机制,支持长期租赁。

中国自然资源部以及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尽量将项目安排在区位条件好、基础设施完备以及人口集中度高、市场需求旺盛的区域。同时,要明确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项目申报主体,完善项目审批程序,户型以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为主,住房建筑质量、装饰装修符合相关标准。

此外,鼓励金融机构参与试点建设,依法依规提供金融产品服务,严禁违规提供“租金贷”。

另外,在试点过程中研究加强公共服务配套,建立承租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支持其依法享受教育、医疗卫生以及养老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权利,推进集体租赁住房纳入政府主导的住房信息租赁服务与监管平台管理,落实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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