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平富琳裕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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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

公告

开平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8日裁定受理开平富琳裕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富琳裕邦公司)重整,并于2018年10月16日指定江门北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富琳裕邦公司重整管理人,管理其财产并继续经营。

开平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8日复函管理人:许可继续营业。

2018年12月7日,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广东省开平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预许字第2018066号)、2018年12月14日颁发广东省开平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预许字第2018070号),准许销售 7幢、5幢商品房。

开平市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4日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预许字第2018066号)

开平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平富琳裕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公告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预许字第2018070号)

开平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平富琳裕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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