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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
公告
开平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8日裁定受理开平富琳裕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富琳裕邦公司)重整,并于2018年10月16日指定江门北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富琳裕邦公司重整管理人,管理其财产并继续经营。
开平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8日复函管理人:许可继续营业。
2018年12月7日,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广东省开平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预许字第2018066号)、2018年12月14日颁发广东省开平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预许字第2018070号),准许销售 7幢、5幢商品房。
开平市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4日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预许字第2018066号)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预许字第20180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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