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你還記得“認證”的那些年嗎?

@一般納稅人,你還記得“認證”的那些年嗎?

還記得拿著一沓發票去櫃檯或者自助機認證的那些日子嗎?

如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範圍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號),將“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範圍擴大到全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的納稅人範圍是如何逐步擴圍的呢?讓我們一起回顧一下“認證”的那些年——

2016年3月1日起

主體

納稅信用A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號)

內容

納稅信用A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銷售方使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下同),可以不再進行掃描認證,通過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件登錄本省增值稅發票查詢平臺,查詢、選擇用於申報抵扣或者出口退稅的增值稅發票信息。

2016年5月1日起

主體

納稅信用B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

內容

納稅信用B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銷售方使用新系統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可以不再進行掃描認證,登錄本省增值稅發票查詢平臺,查詢、選擇用於申報抵扣或者出口退稅的增值稅發票信息,未查詢到對應發票信息的,仍可進行掃描認證。

2016年12月1日起

主體

納稅信用C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按照納稅信用等級對增值稅發票使用實行分類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1號)

內容

將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的納稅人範圍由納稅信用A級、B級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擴大到納稅信用C級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對2016年5月1日新納入營改增試點、尚未進行納稅信用評級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7年4月30日前不需進行增值稅發票認證,登錄本省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查詢、選擇、確認用於申報抵扣或者出口退稅的增值稅發票信息,未查詢到對應發票信息的,可進行掃描認證。

2018年4月1日起

主體

納稅信用M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信用評價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8號)

內容

對納稅信用評價為M級的企業,稅務機關實行下列激勵措施:

(一)取消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

(二)稅務機關適時進行稅收政策和管理規定的輔導。

2019年3月1日起

主體

全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範圍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號)

內容

將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的納稅人範圍擴大至全部一般納稅人。一般納稅人取得增值稅發票後,可以自願使用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查詢、選擇用於申報抵扣、出口退稅或者代辦退稅的增值稅發票信息。

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的登錄地址由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確定並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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