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青年當“逃兵”,戶口被寫“拒服兵役”永久字樣,該不該?

——參軍,報國,光榮,是一種不可替代的青春榮譽

付鵬飛,男,適齡青年,臺江縣南宮鎮擁黨村人。2018年8月自願報名參軍,通過徵兵程序後到武警服役。入伍後,付鵬飛怕苦怕累,不願受部隊紀律約束,以種種理由拒服兵役。經所在部隊做思想工作後,仍然拒絕服兵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決定對付鵬飛作除名處理。而付鵬飛所在的縣公安局在付鵬飛個人戶籍“服役欄”備註“拒服兵役”永久字樣,兩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出國(境)相關手續。(新浪新聞1月10日)

這名青年當“逃兵”,戶口被寫“拒服兵役”永久字樣,該不該?

在很多國家,服兵役是法律的必須,根本沒有商量的餘地,只要符合現行標準,就必須服兵役。比如韓國,20歲至28歲的男性公民必須服兵役,兵種不同,服役期限也不同,但期限最短的兵種也需要服役24個月。而對“蓄意拒絕服役者”則會被判刑監禁。

在中國,與韓國等國家相比,則顯得寬鬆得多,因為中國是自願報名參軍,而對於大多數適齡青年來說,參軍是為國家盡義務,這是憲法精神的體現。而對於他們的家庭來說,則意味著享有軍屬的特殊光榮,對於本人來說,更是一種不可替代的青春榮譽。

這名青年當“逃兵”,戶口被寫“拒服兵役”永久字樣,該不該?

而這位付鵬飛,各項條件均符合標準,並且已按徵兵程序到了部隊,而且,在訓練期間還與部隊簽訂了《依法服兵役承諾書》,但後來因為怕苦怕累拒絕服兵役,從這個角度來說,本身就是一種失信行為,這等於是將國家的相關法令當成了兒戲。

因此,他被除名送回地方後,受到了相關部門的處理,對他的處理共有九條,其中包括:三年內不得給予付鵬飛信貸優惠政策支持和利率優惠支持;不得錄用付鵬飛為國家公務員;教育局在兩年內不得為付鵬飛辦理升學手續;市場監督局三年內不得為付鵬飛辦理經商手續等內容。而其中最令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戶籍被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樣。

這名青年當“逃兵”,戶口被寫“拒服兵役”永久字樣,該不該?

對於這些處理內容,有網友提出,是否有些處罰過重?但其實,一點都不重,因為服兵役是法律規定的公民義務,一個國家的安全,是靠一代接一代的人義務付出才得以實現的,而在這其中,誰都沒有特殊的身份可言,因為公民的身份都是平等相同的,因而,義務也都是平等的。

另一方面,公民享有的權利,與應盡的義務從來都是相互對應的關係,既不存在只享有權利而不承擔義務的可能,也不存在只承擔義務而不享有權利的可能。權利與義務的對應性,是社會福利制度運行的前提和基礎,不管是任何人,想要享有完整的權利,就必須要盡到完整的義務。

這名青年當“逃兵”,戶口被寫“拒服兵役”永久字樣,該不該?

因此,對於付鵬飛當“逃兵”之後的一些福利方面的必要壓縮和限制,本身就是社會福利分配製度的一種公平結果。如果說,付鵬飛當“逃兵”之後,依然還可以享有與他一樣的社會權利與福利,那麼就是一種對全社會的不公平,因此,對於付鵬飛與他人之間產生的這種福利“差距”,反而是社會最大的公平所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