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一愛打獵的小夥網購配件組裝槍支獲刑三年

因喜愛打獵,米脂縣一小夥李某從淘寶網購買製作槍支所用配件,然後組裝成槍支,卻不知這樣的行為已構成犯罪。近日,米脂縣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非法制造槍支案,被告人李某犯非法制造槍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2016年4月份,被告人李某在淘寶先後購買了一把射釘槍、一支槍托、一個射釘器退殼器、一個瞄準鏡、一根無縫鋼管等槍支零件。收到槍支零件後,李某將射釘槍退殼器和無縫鋼管焊接在一起,把槍托安裝在射釘槍的尾部,瞄準鏡裝在射釘槍上面,改裝組成一把完整的槍支藏於家中,供其打野雞、野兔時使用。2017年10月30日,民警依法在其家中將其組裝好的槍支提取,並送至榆林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為槍支。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違反國家對槍支的管理規定而購買了射釘槍、槍托、退殼器、瞄準鏡、無縫鋼管等槍支零件,焊接、組裝成槍支,藏於家中持有使用,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制造槍支罪。鑑於被告人沒有前科劣跡,一貫表現良好,其製造並使用槍支的目的是為打獵,沒有報復社會或危害他人的動機和目的,也沒有造成危害社會的後果,經教育已認識到其持槍的潛在危險性,自願認罪、悔罪,可對其從輕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