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医保下月起大调整!惠及所有长乐持卡人!

好消息!好消息!

重大调整!

《福州市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实施方案》

正式发布,下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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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医保下月起大调整!惠及所有长乐持卡人!

职工医保待遇有了重大调整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由

每人每年6000 元提高到10000元

将惠及福州众多参保职工

福州医保下月起大调整!惠及所有长乐持卡人!

据介绍,此次调整是为了进一步提高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着力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强群众获得感。

一起来看看变化

福州医保下月起大调整!惠及所有长乐持卡人!

大病医保等三项医疗保险将并轨

《方案》提出,自今年7月1日起,将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城镇职工住院医疗保险与“统账结合”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轨。

原参加福州市城镇职工医保大病统筹人员和原参加福州市城镇职工住院医疗保险的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统一转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首次参保和医保关系中断的医保待遇有变

01

首次参加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连续参保时间(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外统筹区转入的实际缴费年限)不满12个月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按照正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的50%标准执行。

连续参保时间12个月(含)以上的,按正常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

02

参加福州市职工医保人员因各种原因中断医保关系的,中断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中断时间不超过3个月(含)的,以本人当期医疗保险缴费工资为基数补缴后,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的,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重新参保时:

愿意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在补缴后12个月内,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按照正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的50%标准执行;

✦不愿意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在重新参保缴费24个月内,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按照正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的50%标准执行。

职工医保门诊和住院待遇有调整

《方案》提出,将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由每人每年6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0元

。取消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起付线。

划重点

同时,将职工医保在职职工住院报销比例调整为:

一级和社区报销92%

退休职工按上述标准提高5%,起付标准及最高支付限额维持不变。

这些也需关注

另外,原由参保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职工医保大额医疗费保费(65元/年·人)改为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统一支付。

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2019年3月1日起执行,其中涉及年度限额的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由福州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原规定与本方案规定不一致的,按本方案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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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表格指南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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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我要办→部门服务→市医保中心(服务地切换为福州市)或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专题专栏→福州医疗保障查询。了解更多医保相关政策,也可关注“福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查询(具体政策以正式文件为准)。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本部)

(鼓楼区古田路60号福晟财富中心10、11层 咨询电话:968906、12333

投诉电话:87842560 )

1、鼓楼管理部(福州市古田路60号福晟财富中心三层FAX:88609673):

2、台江管理部(入驻市市民服务中心高桥路69号 FAX:88235259)

3、仓山管理部(入驻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福州市闽江大道238号FAX:83851830)

4、晋安管理部(入驻晋安区市民服务中心东二环泰禾广场soho C5座二层FAX:88609698)

5、马尾管理部(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82号档案馆大楼9层FAX:83984005)

6、福清管理部(福清市龙江路88号二层FAX:62838297)

7、长乐管理部(长乐区会堂路152号电信大厦六层FAX:28923677)

8、 闽侯管理部(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一层FAX: 22076712)

9、连江管理部(连江县文笔东路市民服务中心一层 FAX: 26207859)

10、永泰管理部(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大楼行政服务中心FAX:24832998)

11、罗源管理部(罗源县九大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二层FAX:26831912)

12、闽清管理部(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1号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二层FAX: 62301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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