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人:宅基地不允许在城乡居民之间进行买卖,你知道吗?

农村宅基地不允许城乡居民之间进行自由交易买卖,农村也实行了一户一宅政策。那么,农村户口的居民之间可以自由买卖宅基地吗?

答案是不可以的,农村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买卖,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进行交易的,这个交易也有个前提:就是要求买卖双方都是农业户口同时还是本村村集体的成员。

如果你要改变宅基地的所有权,要求房屋过户,那买卖双方都要在场,购买方申请宅基地获批的前提是购买方之前是没有进行过宅基地房屋交易和退出宅基地的情况的哦。

镇原人:宅基地不允许在城乡居民之间进行买卖,你知道吗?

所以,农村的宅基地是允许本村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村民进行买卖流转的,但是不能自由的进行买卖。

所以说,是农村户口的农民也不能进行自由买卖农村宅基地哦。做事情得按规矩来。

宅基地本身不能买卖。《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村民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而且,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进一步强调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镇原人:宅基地不允许在城乡居民之间进行买卖,你知道吗?

宅基地使用权转移是有条件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以“户”为宅基地的申请主体取得的。所以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只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特定的身份关系相联系,不允许转让。目前,根据“一户一宅”的法律限制性规定,只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内部成员才有权申请宅基地,如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村民购买了涉诉宅基地,那该村民就不能再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建房了,否则就会出现“一户两宅”的情况。

同时,如村民要建房,并符合法律规定的建房条件的,可以向村委会提出申请。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当然,在宅基地购买时也应具备该条件。保证了集体土地使用权人身份的特殊性,有利于对集体土地的长久规划和保护。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宅基地的流转应该也是不允许的。

镇原人:宅基地不允许在城乡居民之间进行买卖,你知道吗?

再次,农村房屋买卖办理产权证书变更登记受到限制。近年来,在部分地区虽然推行产权登记制度,但仍有部分地区尚在进行。所以,房屋买卖虽完成,但买受人尚无法获得所有权人的保护。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虽然已发生了事实上的买卖行为,但买受人却无法获得房屋所有权人的法律地位。

所以,可以说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买卖,只要买卖双方所订立的买卖合同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就应当认定买卖合同有效,宅基地使用权也进行了转移。(来源:甘肃农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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