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法》正式實施!代購微商行業迎來“困境”,最高罰款200萬

2019年一月一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該法主要對電子商務經營者、電子商務合同的訂立與履行、電子商務爭議解決與電子商務促進和法律責任等做了規定。根據《電商法》規定,淘寶、京東等眾多平臺以及微商領域的大量自然人經營者,將需要進行工商登記成為市場經營主體,並依法納稅。網絡售假、刷單炒信、利用大數據“殺熟”、經營者隨意“砍單”、捆綁搭售等網購頑疾,有望得到根治。《電商法》明確今後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會受到嚴格監管,一旦違規將面臨最高200萬罰款。

《電商法》正式實施!代購微商行業迎來“困境”,最高罰款200萬

重慶匿名科技

從2019年1月1日起,淘寶、京東等電商平臺上的代購、微信朋友圈裡的微商、在直播平臺中賣東西的博主等都屬於電子商務經營者。

電商法的出臺,對電子商務經營者是否需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給出了明確的答案。除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進行登記外,均需辦理營業執照。依法需要取得相關行政許可的,還應當依法取得行政許可。

央廣網寧波1月2日消息(記者杜金明 通訊員範俊成)2日上午,寧波市寧海縣鷹飛戶外用品店店主胡女士從寧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深甽所工作人員手中接過了一張營業執照,這是《電子商務法》實施後寧波市核發的首張電子商務經營營業執照。像胡女士這樣的網店主,也有了專有的稱謂——電子商務經營者。

“伴隨2019年電商法的實施,所有商品都大促清倉,很多商品滿減後都是在虧本售賣,寶寶們請抓緊最後的囤貨機會。”“畢竟2019年電商法正式實施後大部分產品售價都會提升,更別說像這樣虧本了,所以要囤貨的寶寶就抓緊機會!”……去年年底,不少代購店都做起了清倉甩賣,網友們也紛紛囤貨,因為從2019年起,代購生意恐怕沒有以前那麼容易了。

《電商法》其中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依法履行納稅義務。電商法還明確了電子商務經營者的定義,即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

這也意味著,此前處於法律盲區的個人海外代購將受到約束,納入監管範疇。無論是在微信朋友圈裡賣貨,還是在直播平臺帶貨,抑或是在淘寶開代購店,都將被列為電子商務經營者。根據電商法,經營者一旦違規最高罰款200萬元。

代購商品質量將更有保障

由於不受法律法規約束,微商憑藉低門檻、高回報的特點,吸引越來越多人入行。業內數據顯示,近幾年我國微商行業人員數量迅猛增長,2014年至2017年,我國微商從業人數從752萬人增至2018萬人。

但代購行業的日漸壯大,也滋生了許多問題。偷漏稅、假貨氾濫、個人信息洩露、售後推卸責任……在微商的爆發式“野蠻生長”中,消費糾紛層出不窮,消費者在交易中一直處於弱勢一方。

今後,代購必須持有采購國和中國雙方的營業執照,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此外,銷售食品的還需辦理相關食品流通許可,沒有中文標籤的產品,未通過國家認證,也不能在網絡平臺銷售。可以說,電商法為代購的亂象開出了一劑“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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