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婚姻法》引爭議!男女雙方“針鋒相對”,新規到底講了啥?

2018《婚姻法》引爭議!男女雙方“針鋒相對”,新規到底講了啥?

就在前段時間,一個女性朋友跟我說:“真的越來越恐婚了,因為感覺婚姻法越來越不保護女性了。”

她姐姐剛剛離婚。

因為婚前無財產,婚後做家庭主婦,離婚時,除了孩子歸她,一無所得,幾近於淨身出戶。

朋友當然為姐姐叫屈,但這也沒辦法呀。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結果呢?最直接的原因是婚姻法對離婚財產的分割做出了新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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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總結,主要是這幾點:

1、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男方出首付,婚後夫妻共同還貸,離婚時也不可以分房子,而是得到一定的補償。

3、以前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誰就有權利分得房產,現在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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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朋友圈裡哀嚎聲一片,許多女性朋友紛紛吐槽:照這樣下去女生還結什麼婚,生什麼孩子,還不如把精力花在事業上,多賺點錢以後給自己找個好點的養老院。

女方聲討派:“偏向”男士 保護強者

“新婚姻法怎麼對女的這麼刻薄?大男子主義太嚴重了!”網友陳狄通過微博表達了自己的看法,與之持相同意見的網友不佔少數,不少女網友認為“這為男人出軌掃清了最後的障礙”、“會造成離婚率上升”。

男方歡呼派:打擊騙婚 鼓勵獨立

較之此起彼伏的聲討聲音,一些支持的觀點認為新婚姻法強烈打擊了“騙婚”的現象,會防止“傍大款、分財產”式的寄生行為,有利於女性自立、自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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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很多女性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恐慌,不婚不育的呼聲空前高漲,後臺每天都有人給我留言,問是不是不結婚才是女人的出路?

仔細看這些女性吐槽的內容,說來說去還是錢的事,根本與感情無關。“婚姻法只保護有產者,不管你是不是女人,也不管你在婚姻中付出多少。”也就是說,現在的婚姻法,越來越強調“你有什麼,我保護你什麼。你沒有什麼,對不起,別向人要。你也要不到。”

然後,就有很多女孩評論了

“難道我為家庭辛辛苦苦付出,四十幾歲丈夫和我離婚,我就要淨身出戶嘛?”

“這麼幾年衣服都白洗了?”

“我嫁給他,付出了青春,給他生了孩子,到頭來難道就這樣對付我?”

等等諸如此類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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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美好的家庭確實是需要雙方共同投入的。誰主內誰主外,都是個人的自由選擇。問題就出在,法律對這種自由的婚姻契約進行法律保護。

意思就是說,法律不管你找什麼樣的對象,不管你結婚後家務該如何分配。但是因為一段婚姻就擁有一部分的房子所有權的邏輯是不對的。而至於孩子,本就是夫妻共同的結晶。若是覺得生孩子是為了男方,那隻能說女方的思想還建立在封建社會的基礎上。

2018《婚姻法》引爭議!男女雙方“針鋒相對”,新規到底講了啥?

聲討婚姻法的女性的在家地位低,往往只有兩點原因:一是孃家沒有錢。二是自己沒有錢。

婚姻是一場合作。合作的前提是,我們資源相當,能力相當,產出相當,這樣才能財務共享、風險同擔。婚姻是夫妻兩個人的事,不能只一個人在奮鬥,而另一個人只享受。否則,很容易演變成,寄生與被寄生,包養與被包養。

不管是現在的婚姻法還是以前的婚姻法,唯一不足的地方就是沒有肯定女性在家庭當中付出的價值。婚姻法不保障女人權益的那部分,得靠女人自己保障,簡而言之就是靠女人自己的頭腦為自己的一生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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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積極之處就是會讓聰明的女人進一步提高擇偶的要求:比如不要一人獨攬家務,而會選擇願意分擔家務、尊重女性的男人為伴侶,不會輕易放棄自己的事業。

婚姻法的改變,對於窮女人、以及不想通過努力改變自己的窮的女人,當然是壞消息。但是,對於自力更生、自食其力、自己賺錢買房住的獨立女性,它會給予她們更多的底氣,和更多的尊嚴。

2018《婚姻法》引爭議!男女雙方“針鋒相對”,新規到底講了啥?

簡單說,想把握住自己的婚姻,在任何時候都可以進退自如,經濟獨立實在是太重要了。這也是新婚姻法所強調的一個重點。改變封建思想中的男女的定位,用法律強行推動男女的平等。

有錢才是任性的資本!婚姻和愛人可能都會因為種種原因離你而去,但錢絕對能夠給你最後的保障。不管是票子、車子還是房子,想要的,都自己去掙吧!新時代女性就該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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