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容!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增值稅專票和取消發票認證範圍再擴大!

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範圍和取消發票認證範圍再擴容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號

春節還沒有完全結束,稅收新政已經接連出臺。最近,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關於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範圍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號),公告包括以下兩項內容,應用面都非常廣,對企業和考試都有直接的影響。

擴容!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增值稅專票和取消發票認證範圍再擴大!

一、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範圍

自2016年8月1日開始,我們逐步在住宿業、鑑證諮詢業、建築業、工業以及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小規模納稅人試點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述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超過3萬元(或季銷售額超過9萬元)的,可以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此次新政策將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範圍擴大至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自2019年3月1日起,上述8個行業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稱"試點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自願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

【提示】考慮到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額度提升,上述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或季銷售額超過30萬元)的,可以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已經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的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可以繼續使用現有稅控設備開具發票;已經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繼續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無法享受免稅優惠) 上述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開具專用發票的,仍須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另外,需要提醒大家注意。雖然小規模試點納稅人是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在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將當期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按照3%和5%的徵收率,分別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第2欄和第5欄"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含稅銷售額"的"本期數"相應欄次中。

擴容!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增值稅專票和取消發票認證範圍再擴大!

二、擴大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的納稅人範圍

按納稅信用等級,一般納稅人分為A、B、M、C、D五類。此前,前四類一般納稅人已經逐步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

自2019年3月1日起,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包括D類納稅人)。一般納稅人取得增值稅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後,可以自願使用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查詢、選擇用於申報抵扣、出口退稅或者代辦退稅的增值稅發票信息。

【提示】準確來說,並非取消了一般納稅人發票認證,而是認證方式的調整。我們傳統意義上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認證方式主要是到稅務機關認證或掃描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傳遠程認證。 隨著技術進步和營改增後發票認證量的井噴,傳統的認證方式已經無法有效滿足業務的需求,所以現在的認證方式統一調整為登錄本省(區、市)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査詢、選擇用於申報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擴容!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增值稅專票和取消發票認證範圍再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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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敏老師。從事稅務師、註冊會計師等教學輔導工作多年。統籌負責稅法學科教學產品設計及教學工作實施,十餘年來致力於稅法科目的研究。中華會計網校稅法類輔導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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