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首虎”沈培平獲刑12年

沈培平在庭審現場

昨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雲南省原副省長沈培平受賄案進行公開開庭宣判,法庭認定沈培平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0萬元。沈培平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據瞭解,沈培平是十八大以來第22名被調查的省部級官員,也是中央“打虎”以來落網的雲南“首虎”。去年8月,中共中央紀委對雲南省原副省長沈培平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今年8月4日,沈培平在北京市一中院公開受審。

去年3月因嚴重違紀被免職

據瞭解,現年53歲的沈培平是雲南施甸人,博士研究生學歷,198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1年,從師範專科學校畢業的沈培平進入施甸中學當老師,1989年7月轉做公務員,在施甸縣政府辦公室工作。 2004年11月,沈培平開始擔任思茅市委副書記、代市長,此前,還曾擔任過近兩年的雲南省政府副秘書長。2009年12月,沈培平升任普洱市市委書記,直到當選副省長之後才卸任。

2014年3月,中紀委公佈消息稱,雲南省副省長沈培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組織調查。3月12日,中央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證實,沈培平涉嫌嚴重違紀,中央已決定免去其領導職務,現正在按程序辦理。

2014年8月6日,中央紀委公佈對沈培平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經查,沈培平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鉅額賄賂;與他人通姦。沈培平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

受審時當庭悔罪稱未守住底線

今年8月4日,沈培平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審。開庭時的沈培平已與之前出現在公眾面前的形象截然不同,不僅消瘦了很多,頭髮也已花白。他當天穿著白襯衫和一身黑色西服。

據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00年至2012年,沈培平利用其擔任中共騰衝縣委書記、思茅市人民政府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騰衝縣恆益礦產品經貿有限責任公司、雲南思茅山水銅業有限公司、思茅市山河工貿有限責任公司等單位,在兼併騰衝縣富華實業公司、銷售鐵礦石、協調治理超載運輸、開發大平掌銅礦項目、處置礦區群體性事件等事宜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上述公司法定代表人、股東段治葵、畢勝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615萬元,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作最後陳述時,沈培平當庭認罪、悔罪,稱自己十分慚愧,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出了問題,沒有守住底線,希望能夠改正,爭取成為對國家有用的人。

主動提供線索有重大立功表現

在昨日庭上,沈培平又顯得消瘦了些,身著白襯衫和一件黑色外套。

北京市一中院採納了公訴機關對於沈培平的指控,認為沈培平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

法院還認定,歸案後,沈培平能夠如實供述其所犯罪行,認罪悔罪,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其還主動向辦案機關提供偵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線索,查證屬實,有重大立功表現。鑑於沈培平在接受審查之前還有毀滅罪證的行為,且受賄贓款、贓物未全部退繳,法庭對其重大立功表現依法不予減輕處罰,但可從輕處罰。

最終,北京市一中院判處沈培平有期徒刑12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0萬元。沈培平當庭表示服從法庭判決,不上訴。

內存

幫他人兼併國有礦變私礦

被稱為“沈礦長”

在公訴機關對沈培平的指控中,段治葵是向其行賄的主要人員之一。

沈培平早年在擔任騰衝縣委書記時,曾大力扶植段治葵的礦業生意,段在他的幫助下獲得了滇灘鐵礦的開採和經營權,一躍成為當地首富,滇灘鐵礦是騰衝最大的鐵礦,其歸屬曾在騰衝引起巨大爭議。

沈培平在被調查前,騰衝當地便有大量舉報材料遞交中紀委調查組,矛頭直指沈培平與段治葵。段治葵沒有足夠的資金收購滇灘鐵礦,後在沈培平的幫助下,兼併了國有企業騰衝縣富華實業公司。滇灘鐵礦原在富華實業公司名下,為儲量5600萬噸的國有大礦,該項兼併直接導致該國有鐵礦變為段治葵的私礦。

除了幫人搞礦業生意,在民間被叫做“沈礦長”外,沈培平還被稱為“茶市長”。

2007年初,在沈培平的大力促成下,思茅市正式更名為普洱市。同年,沈培平結束了從2004年起在北師大資源學院的在職研究生學業,並獲得博士學位,開始在各種場合大唱普洱茶經濟。

檢察機關指控,沈培平收受茶葉、玉石。沈培平對檢方提出的其收受茶葉、玉石的價格提出了異議,並且稱其收受茶葉主要是為了進行研究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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