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跳農門上大學,40歲升副廳連幹18年,快退休了落馬了

日前,據云南省紀委監委消息:雲南省應急管理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李連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李連舉曾任雲南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長達16年之久。

17岁跳农门上大学,40岁升副厅连干18年,快退休了落马了

曾任16年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

公開簡歷顯示,李連舉,1962年10月生,貴州遵義人,博士研究生學歷。

文革結束後,17歲的李連舉考上昆明工學院地質系,跳出農門,畢業後在西南地質勘查局工作了15年,在305隊、306隊及局機關工作,歷任大隊總工程師、礦產處處長、局長助理。

1998年5月,李連舉晉升西南地質勘查局副局長,兩年後兼任西南有色地質勘查院院長。

2002年6月,40歲的李連舉升任雲南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躋身廳級幹部,擔任雲南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長達16年。

2018年10月,雲南省機構改革,省應急管理廳在內的首批新設機構在25日集中掛牌。李連舉調任新組建的省應急管理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據云南省應急管理廳官網介紹,李連舉最近一次公開報道是今年1月14日,省應急管理廳聯合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在雲南省救災物資儲備庫舉行為災區群眾送溫暖物資發放儀式,向全省16個州(市)的重災地區、高寒冷涼山區調撥發放總價值約1300萬元的過冬禦寒物資12.5萬件。省應急廳副廳長李連舉出席儀式並講話。

兩個月後,3月14日,雲南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雲南省應急管理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李連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曾經的上司涉礦產腐敗獲刑17年

近日,駐雲南省自然資源廳紀檢組編髮《警·戒》(雲南省國土資源系統違紀違法案例選編)5500本,全面覆蓋省自然資源廳機關、省有色局、省地礦局、省地調局,各州(市)、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警·戒》用身邊事警醒身邊人,以案明紀、以案釋法,為全省自然資源系統黨員幹部敲響警鐘,大喝一聲、猛擊一掌,警示黨員幹部不能心存僥倖、不可掉以輕心、不要執迷不悟,時刻保持清醒頭腦,防止掉“陷阱”、被“圍獵”、成“獵物”,最終身敗名裂。

雲南以稀有金屬資源聞名,都龍錫礦、蘭坪鉛鋅礦、麻栗坡鎢礦、東川博卡金礦等富礦馳名中外。在雲南礦產資源併購整合大潮中,權力的身影閃爍其中。十八大後雲南落馬的重量級官員名單中,與地礦領域保持千絲萬縷關係的不在少數,或因地礦腐敗落馬,或強行行政干預,抑或直接插手分羹礦產利益。雲南省委原書記白恩培、昆明市委原書記張田欣、雲南省原副省長沈培平、國土資源廳原廳長林耘埜、文山州原副州長錢磊、玉溪市原市長雷毅等諸多官員都或多或少地插手礦企改制,甚至直接參與利益分配。

李連舉任職雲南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期間,曾經的上司林耘埜,2014年3月獲任雲南省國土資源廳廳長,坐上一把手交椅不到半年便落馬,2014年8月被查,事發正是源於雲南地礦領域腐敗系列案件爆發。

林耘埜落馬前曾任雲南省文山州委常委、州委秘書長,州委常委、州委組織部部長,文山州人民政府副州長。

2015年7月23日,林耘埜因犯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被法院判處17年有期徒刑,並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法院認定,林耘埜共受賄近2200萬元人民幣、80萬港元和7萬美元的現金和財物。在其17項受賄事項中,有12項之多涉及礦產資源領域的請託。涉及濫用職權的兩個犯罪事項,也與雲南當地礦產探礦權、採礦權的審批轉讓有直接關係。

老同事涉礦產腐敗、重婚落馬

一個月前,2月12日,雲南省地質調查局原黨委書記蔣錚(副廳級)涉嫌受賄罪、重婚罪一案,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西雙版納州人民檢察院向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蔣錚也是李連舉的老同事,兩人同年生。蔣錚2000年8月任雲南省國土資源廳礦產開發管理處處長,李連舉2002年6月任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兩人工作交集達6年之久。

2008年6月,蔣錚離開省國土資源廳,升任雲南省地質調查局黨委書記,在這一位子上幹了11年。2019年8月7日,蔣錚在任上被調查。

據檢方指控:2006年至2016年期間,蔣錚在擔任雲南省國土資源廳礦產開發管理處處長和雲南省地質調查局黨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請託人在礦業權審批、礦業權申請代辦、礦山開採勞務分包、土地整理工程量複核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蔣錚在合法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長期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依法應當以受賄罪、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李連舉簡歷

李連舉,男,漢族,貴州遵義人,中共黨員,第十二屆雲南省政協委員,博士研究生學歷,1962年10月生,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93年6月入黨。

1979年9月至1983年8月在昆明工學院地質系礦產普查與勘探專業讀書;

1983年8月至1998年5月在西南地質勘查局305隊、306隊、局機關工作,歷任大隊總工程師、礦產處處長、局長助理;

1998年5月至2000年4月任西南地質勘查局副局長;

2000年4月至2002年6月任西南地質勘查局副局長、西南有色地質勘查院院長;

2002年6月至2018年10月任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2018年10月至今任省應急管理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資料來源:雲南省紀委監委、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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