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淮安检察两个案件获评江苏检察机关2018年度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件、十大优秀案件

重磅|淮安检察两个案件获评江苏检察机关2018年度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件、十大优秀案件

江苏检察机关2018年度“法律监督典型案件”评选活动今日落下帷幕。历经各市检察院研究推荐、评委初评、公众投票、省院综合评审等环节,江苏检察机关2018年度“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件、十大优秀案件”出炉。

淮安市检察院办理的曾某侵害英烈名誉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江苏检察机关2018年度“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件”,清江浦区检察院办理的于某虐待案获评江苏检察机关2018年度“法律监督十大优秀案件”。

重磅|淮安检察两个案件获评江苏检察机关2018年度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件、十大优秀案件

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紧紧聚焦新时代检察职能,做优做强“三大公诉”、“三大监督”,着力推进法律监督工作的高质量、专业化发展,办理了一批重大而有影响的法律监督案件,彰显了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中的职责担当和贡献作为。

评选出的这些典型、优秀案例集中展现了江苏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成效。涉及扫黑除恶、金融风险防范、生态环境保护、食药安全、网信安全、公共利益保护等社会关切的方方面面;既有传统的刑事诉讼监督,又有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还有作为公共利益代表提起的各种公益诉讼,有些案件是全国首例,有的案件引领价值导向,有的案件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实践样本。

全面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优质检察产品是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办案是硬道理。只有办案,法律监督才能落地;只有办案,才能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实效、维护法律监督权威。

让我们在这20起精彩的法律监督案件中,体会江苏检察官的新作为、新担当;感受新时代江苏检察的新气象。

江苏检察机关2018年度

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件

1、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曾某侵害英烈名誉民事公益诉讼案

2、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检察院:连云港海洲湾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3、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无锡特大“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4、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严某等21人涉黑案

5、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陆某等人用“天猫”积分套现近700万元特大诈骗案

6、宿迁市沭阳县人民检察院:计某等人涉嫌高利转贷罪被监督撤销案

7、盐城市人民检察院、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检察院:周某江等人“网络水军”非法经营案

8、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江苏某科技公司等走私普通货物案

9、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检察院、徐州市人民检察院:陶某、陶某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10、靖江市人民检察院:督促靖江市水利局等单位依法履职案、严某妨害公务立案监督案

曾某侵害英烈名誉民事公益诉讼案

承办单位:淮安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5月12日,淮安市某小区住宅发生火宅,21岁的消防战士谢勇同志在解救被困群众时,将自己的空气呼吸器让给向其求救的战友使用,自己则因为被浓烟熏呛从18楼坠下。5月13日,公安部批准谢勇同志为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追记一等功。

就在社会各界沉浸在悲痛惋惜之时,网络上出现了一些刺耳的声音,5月12日,网民王某在微信群中针对谢勇烈士发表极端性、侮辱性言论。5月14日,网民曾某不听他人劝阻在微信群公开发布歪曲和贬损谢勇烈士事迹的言论。

淮安市检察院发现此情况后,为保护烈士名誉,维护社会公益,立即立案,并在省检察院支持和指导下于5月21日,针对曾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曾某在市级公开媒体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因王某在收到检察机关的《诉前告知书》后主动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检察机关决定不对其提起诉讼。

6月12日,淮安市中级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曾某当庭表示不上诉并于6月16日在《淮安日报》刊登公开道歉信,消除因其侵权行为对谢勇烈士名誉产生的不良社会影响。

江苏检察机关2018年度

法律监督十大优秀案件

1、苏州市人民检察院:钟某英、徐某龙贩卖、运输毒品案

2、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推动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案

3、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张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羁押必要性审查案

4、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陈某某等诉A公司拖欠劳动报酬纠纷虚假诉讼案

5、泰兴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何某某监护权检察监督案

6、海安市人民检察院:史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7、南通市如东县人民检察院:陈某等14人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系列案

8、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于某虐待案

9、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李某顺、徐某平人身侵权损害纠纷提请抗诉案

10、连云港市东海县人民检察院:吕某洲收监执行监督案

于某虐待案

承办单位: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

11岁的被害人小田(化名)因父母离婚后,其父丁某常年在外地工作,一直与继母于某共同生活。2016年9月以来,于某多次对小田实施殴打,致小田离家出走。经鉴定,小田的损伤程度达到轻微伤等级。该案经网络曝光后,检察机关立即介入、依法履职,建议公安机关侦查并移诉于某涉嫌虐待案,在庭审时建议法院发布禁止令,后又支持小田的生母起诉变更小田的抚养权,建议法院对小田的抚养费判决优先执行,均得到法院的采纳,较好地保护了小田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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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检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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