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市
二.天津市
三.河北省石家莊市
四.山西省太原市
五.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
根據《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企業自證。
呼和浩特市經信局:0471-4669481
六.遼寧省瀋陽市
七.吉林省長春市
一.聯繫方式:
長春市統計局普查中心電話:18504418197
二.辦理方式:
提前一天進行電話預約,在長春市統計局普查中心(西門)辦理。
三.需攜帶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複印件
2.法人身份證複印件
3.2017年財務審計報告
4.社保用工情況
八.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一.聯繫方式:
市政府:86772410
二.辦理方式:
電話預約,市政府大廈主樓1316室辦理
三.需攜帶資料:
1.企業公章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複印件
3. 上年末的審計報告
4.上年末企業繳納所得稅上報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網上下載帶稅務章)
5. 上年末企業繳納養老保險臺賬
6. 承諾書
九.上海市
根據《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企業自證。
聯繫方式:上海經信委網站留言
十.江蘇省南京市
十一.浙江省杭州市
根據《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企業自證。
杭州市經信委企業處:0571-85257092 0571-85257087
十二.安徽省合肥市
根據《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企業自證。
合肥市中小局:0551-63537876
十三.福建省福州市
十四.江西省南昌市
十五.山東省濟南市
根據《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企業自證。
濟南市中小局:0551-88066017
十六.河南省鄭州市
十七.湖北省武漢市
根據《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企業自證。
武漢市經信委:027-85317001
十八.湖南省長沙市
十九.廣東省廣州市
一、廣州市對中小企業劃型標準嚴格按照2011年6月18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聯合印發的《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進行,對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等共16項行業進行分類劃分。
二,根據《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相關規定,企業在參加政府採購招投標等活動時需要認定中小企業的,應採取企業自我聲明的做法,按照規定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三,對於招標文件中明確要求需由企業所在地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中小企業劃型證明的,企業應憑招標文件向所在區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出具劃型證明。
四,申請中小企業劃型證明所需材料:
1.《中小企業劃型證明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並註明與原件相符);
3.招標單位明確要求需由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的中小企業證明的相關文件複印件;
4.證明企業規模的材料。
企業需提供“從業人員數”、“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相關材料證明其企業規模。
廣州市中小企業局聯繫電話:83123818
二十.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
二十一.海南省海口市
根據《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企業自證。
海口市中小企業處電話:0898-68715741
二十二.重慶市
二十三.四川省成都市
根據《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企業自證。
成都市經信委:61885840
二十四.貴州省貴陽市
一.聯繫方式:
貴陽市中小企業服務大廳:0851-86581296
二.辦理地址:
貴陽市中小企業服務大廳,貴陽市雲巖區民生路鈺達大廈5樓
三.提交資料
1.最近年檢後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須於空白處註明投標類型、項目編號、法人聯繫方式並加蓋公章)。
2.企業法人身份證複印件,如由法人委託辦理,須提供受委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原件備查)及委託書(須加蓋公蓋)。
3.近三個月企業員工社保花名冊(須社保經辦機構出具並蓋章,要體現參保人數)。
4.企業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如無審計報告,須提供企業上一納稅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須稅務機關出具並蓋章)。
注:中小微企業劃型標準參照《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相關規定執行。
二十五.雲南省昆明市
二十六.西藏省拉薩市
二十七.陝西省西安市
二十八.甘肅省蘭州市
一.諮詢電話:
8591534,8591535
二.地址:
蘭州市雁南路263號蘭州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3樓
三.企業申請應提供的資料
(一)申請報告。具體內容應包括企業成立日期、從事專業、所屬行業類型、職工人數說明(繳納社保人數、未繳納社保人數說明)、取得的資質榮譽,經營情況等,申請要求事項、企業聯繫人等信息。
(二)企業營業執照、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
(三)企業上一個月社保繳費明細表(加蓋人社部門社保費繳納清單證明章);
(四)企業上年度審計報告複印件;
(五)蘭州市中小微企業劃型證明申請承諾書;
(六)其他證明企業資質或榮譽的證明文件。
注:上述材料需提交複印件一份(加蓋公司公章),並驗看原件。
四.辦理流程
企業提交資料齊全後5個工作日內,由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審核開具企業劃型證明,並建立企業臺賬。
二十九.青海省西寧市
三十.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
根據《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企業自證。
銀川市工商局負責人: 0951-5672073
三十一.新疆省烏魯木齊市
根據《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企業自證。
烏魯木齊市經信委: 0991-4523436
(中國中小企業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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