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漢士兵制度介紹:秦代兩漢時期的兵勇

秦朝是我國曆史上第一個統一的封建國家,皇帝擁有最高的軍事權力。不僅體系完善、有效,而且在徵兵制度、兵種分配及使用方面也極具實戰特點。

秦漢士兵制度介紹:秦代兩漢時期的兵勇

兵馬俑

漢代兵制承襲秦制,但也多有創新。西漢南北軍的擴展和屯田制的出現,尤其是一些免役政策,是漢代休養生息思想的體現;東漢以募兵制取代徵兵制,這是漢代兵制的重要變化。

統一後的秦代軍隊分為京師兵、地方兵以及邊兵三部分。京師兵主要由郎官、衛士和守衛京師的屯兵組成。郎官由郎中令統領;衛士由衛尉統領,負責宮廷內外的警衛;屯兵由中尉統領,負責守衛京城。地方兵一般由郡、縣尉協助郡守或縣令統率,平時維持地方治安,戰時聽從朝廷調遣。徵調地方兵,需以皇帝虎符為憑。邊兵主要負責邊郡戍守,由邊郡郡守統領,下轄都尉和部都尉。

在兵役制度方面,秦律規定,男子17歲必須到國家機關登記,稱為“博籍”,每年在郡縣服力役一個月,主要從事土木石工程勞作,稱為“更卒”。男子在一生中輪流在郡縣服兵役一年做材官、騎士、樓船士;在京都或邊郡服兵役一年當衛士或當戍卒。

衛士負責警衛皇宮和官衙,戍卒負責屯戍邊疆。不服役時,博籍者是預備役人員,遇有戰事,朝廷臨時徵發,奉調出戰。

此外,秦朝還實行嫡戍制度,即嫡罰商人、貧民、有罪之吏征戰或戍邊,並在緊急情況下赦免刑徒和奴隸為兵。

秦朝尚有免役制度,秦律規定,有爵者56歲免老即止役,無爵者60歲免老。貴族子弟、官吏、殘疾人等,可免服兵役和徭役。

在兵種方面,秦軍有4個基本兵種,這就是輕車、材官、騎士和樓船。輕車就是車兵,材官就是步兵,騎士就是騎兵,樓船就是水兵。平原諸郡多編練騎士、輕車,山地諸郡多編練材官,沿江、海諸郡多編練樓船。

秦代車兵雖已不是軍隊的主體,但仍然是戰鬥編組中不可缺少的一個重要兵種。車兵既可以獨立使用,又可以同其他兵種配合使用,是車、步、騎聯合作戰中的重要力量。

秦始皇陵兵馬俑出土的情況看,車兵既有單獨的編隊,也有與步兵相結合的編隊,還有與騎兵相結合的編隊,以及有與步、騎同時相結合的編隊。

車兵主要用於平原地區的作戰,進攻時用以衝陷敵陣,打亂敵軍的戰鬥隊形;防禦時用戰車布為陣壘,阻止或遲滯敵軍的衝擊;行軍時置於前鋒和兩翼,有利於保障部隊的安全。

步兵是秦軍構成中的主體,秦始皇陵出土的絕大部分武士俑都是步兵俑。步兵靈活性大,能適應各種地形、氣候和戰鬥形式,尤其利於在複雜環境下行動,因而其分類和裝備都較其他兵種複雜,使用也較其他兵種廣泛。

步兵主要分類有重裝步兵和輕裝步兵兩種。重裝步兵多數身穿金屬鎧甲,手持戈、矛、鉞、鈹等長柄兵器,擔負著同敵軍重兵集團格鬥的任務。輕裝步兵一般不穿鎧甲,持弓、弩等遠射武器,配合重裝步兵殺傷格鬥距離較遠的敵軍。

步兵中百將以上的各級軍官,主要職責是指揮部隊作戰,安全和自衛甚為重要,所以只穿甲帶劍,不持長柄兵器。屯長以下的小吏,既指揮戰士作戰,又親自率領戰士衝鋒格鬥,所以既佩劍又持長柄兵器,並和所率的戰士一樣,有的穿甲,有的不穿甲。

不論進攻、防禦,還是攻城、守險、迂迴、包圍、伏擊、奇襲,在各種作戰形式中,步兵往往承擔主要的作戰任務,並最終結束戰鬥。在值勤、警戒、巡邏等各種勤務中,也往往以步兵為主。

秦漢士兵制度介紹:秦代兩漢時期的兵勇

兵馬俑

因此,步兵是秦代軍隊中最主要的兵種,在車、步、騎協同作戰中,步兵一般居於主導地位。

騎兵也是秦代的重要兵種之一,在統一前,秦軍隊有騎萬匹,統一後有較大的發展,在北擊匈奴的戰爭中都有較多的騎兵參加。

從秦始皇陵兵馬俑的出土情況看,秦代騎兵已經配有齊全的鞍。戰馬也經過嚴格的訓練和精選。

騎士個個精強勇悍,一律穿短甲,手持弓箭。當時尚無馬鐙的出現,騎士兩腳懸空,沒有著力點,很不利於馬上格鬥。加之用於斬劈的厚背長刀在當時也沒有出現,不論使用長柄擊刺性兵器矛、戈、戟還是短柄的劍,從馬上對敵步兵衝殺都很不便。

因此,騎兵的技術、戰術發揮受到一定影響,主要是發揮其快速機動、突然猛烈、遠距離射殺敵步兵集團的優勢。這些情況表明,秦代的騎兵和戰國時的騎兵一樣,尚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但其地位和作用後來日趨重要。

在秦始皇陵兵馬俑中,騎兵既有獨立的編隊,也有與其他兵種的混合編隊,是構成秦代軍隊的重要兵種之一,在車、步、騎協同作戰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尤其在平原曠野和一般丘陵山地中作戰,騎兵更是一支強大的機動力量。

水軍是秦代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其數量僅次於步兵,遠遠超過車兵和騎兵。秦統一前的水軍主要在巴蜀地區,統一後遍佈江南各地,規模十分龐大。

水軍的戰船主要區分為大型的樓船和輕捷的蒙衝、鬥艦等兩類,水上作戰時,大、小部隊及輕、重戰艦之間互相配合。

水軍的武器裝備齊全,除水戰特用的鉤拒等武器外,凡陸地上作戰使用的弓弩、長短兵器、火攻用具等無不具備。水上戰鬥時遠則以矢弩交射,近則以鉤拒等近戰兵器進行攻守格鬥,一旦有機可乘,便施以火攻。

水軍不僅擔負水上作戰的任務,實際上它是江南水澤地域的綜合性兵種,除水上戰鬥外,登岸野戰、攻城守險等無所不能。戰於水上則相當於車、騎,戰於陸上則相當於步兵。

漢代的國民兵役分3種,一是到朝廷做衛兵;二是到邊郡做戍卒;三是在原地方服兵役。每一國民都該輪到這幾種。第三種由於是在本地服役,所以年齡上要求從20歲開始。

朝廷衛兵有兩支,一稱南軍,一稱北軍。南軍是皇宮的衛隊,北軍是京城的衛戍部隊。當時南北軍全部軍隊合共不到7萬人。各地方壯丁輪流到朝廷做衛兵一年,當衛兵是極優待的,來回旅費由朝廷供給,初到和期滿退役,皇帝備酒席款宴,平時穿的吃的,也不要衛兵們自己花錢。

漢武帝改革京師部隊,將北軍擴大為北軍八校尉,士兵分別來自徵調的義務兵和外卒兵。在八校尉中,中壘校尉統管北軍營壘內的日常軍務,其餘屯騎、步兵、越騎、長水、胡騎、射聲、虎賁等七校尉,分別統領七支特種部隊,屯駐於長安城內外及京畿地區,鎮守京師,也有出征任務。

邊郡戍卒有戍邊和屯墾兩個任務。漢武帝時因不斷對匈奴作戰,邊兵所需糧草,由內郡輾轉運送,費力又耗時,邊兵常常有斷糧之憂。

於是,在西北邊區大量增設新郡,建立起屯田的領導系統,徵發數十萬戍卒,稱為“屯田卒”或“田卒”,擔負戍邊和農墾的雙重任務。屯田兵實行軍事編制,由屯田校尉、護田校尉、農都尉等統領。

屯田制度的推行,加強了邊防,也解決了邊兵的食糧問題。但在漢武帝以後,屯田時起時落,沒有形成定製。邊防兵的兵役負擔比內地正卒重,除兼有戍守與屯田的雙重任務外,實際服役時間也較長。邊防兵的來源,也不限於沿邊諸郡。

此外,在

漢宣帝時,西漢在西域設立都護府。朝廷派都護騎都尉到西域都護府監理各屬國,隨行者有屬官吏士,都護之下的校尉統領一定數量的屯兵。

漢代對服役者有很高的身體要求,身高不符規定者均可免役,殘疾人和身高不足者不服兵役。在居延漢簡中,戍卒名籍包括他們的家庭成員,一概不計身高,可能當時的身高標準在實際徵兵時已被廢除。漢代選募兵勇的方式,要求擇取身體好、膽量大、技能優的勇敢之士從軍。有時徵募不足,則發刑徒為兵即謫兵,並實行七科謫,即謫發有罪之吏、無籍之人、嗸婿、商人為兵。

西漢末年,為防匈奴,還曾招募奴隸為兵。

針對免服兵役的對象,漢高祖時規定:“軍吏非七大夫以下,皆復其身及戶,勿事。”漢文帝時規定:“民受爵至五大夫以上,乃復一人耳。”

漢武帝時增設武功爵11級,位居第七級千夫以上者,免其人戶的兵役。沒有高爵的民戶,可以用錢物買五大夫或千夫爵位以免兵役,稱作買復。若家有90歲以上老人,其孫子可得免役。

漢代除卻規定的義務兵役外,民間還有義勇隊,志願從軍的。國家有事可以自由報名。這叫良家子從軍。那些都是比較富有的家庭,尤其是居家近邊境的,平常在家練習騎馬射箭,盼望國家有事,報名從軍,打仗立功,可以做官封侯,這風氣在邊郡特別盛。

秦漢士兵制度介紹:秦代兩漢時期的兵勇

兵馬俑

東漢盛行募兵制,但所募之兵有常募和臨時募集之分。募兵的主要來源是社會各層人員。東漢還招募少數民族兵丁,比如東漢將領任尚曾數次募部分羌族人以平叛亂其他諸羌。

知識點滴

秦代的水軍作戰能力很強,曾經在數次實戰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例如,秦始皇南平百越時,動員樓船士50萬,既完成了水上作戰任務,也完成了陸上作戰任務,對開拓和統一嶺南廣大地區發揮了重大的作用。

此外,秦始皇第五次出巡天下時,曾一度在水軍的護衛下,長途航行於海上,並親手以連弩射殺巨魚。這說明秦代的水軍已經具有海上作戰的能力,能夠有效地控制東部沿海的海防。秦代水軍彰顯了秦帝國風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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