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实务知识点强化64 厂房、仓库安全出口的设置要求

第六章 安全疏散

第二节 安全出口与疏散出口

厂房、仓库安全出口的设置要求

消防实务知识点强化64 厂房、仓库安全出口的设置要求

1、厂房、仓库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1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m。(注意:这里没有提到每个房间)

2、厂房、仓库符合下列条件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1)丙类厂房,每层建筑而积不超过( )㎡,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 )人。

(2)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 )㎡, 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 )人。

(3)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 )㎡,且同一时间内的生产人数不超过( )人。

(4)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 )㎡,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 )人。

(5)地下、半地下仓库或仓库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筑面积不大于( ) ㎡。

(6))地下、半地下厂房或厂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其建筑面积不大于( )㎡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 )人。

(7)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不大于( )㎡或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大于( )㎡。

3、地下、半地下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2个。但由于地下建筑设置较多的地上出口有困难.所以当有( )个或( )个以上防火分区( )布置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 )上一个通向( )分区的( )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有1个直通( )的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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