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第5期)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第5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現將我局開展全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相關信息公佈如下:

本次公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28大類食品1166批次,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調味品、肉製品、乳製品、飲料、方便食品、餅乾、罐頭、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製品、茶葉及相關製品、酒類、蔬菜製品、水果製品、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蛋製品、水產製品、澱粉及澱粉製品、糕點、豆製品、蜂產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飲食品、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和其他食品。合格1162批次,不合格4批次。

食用農產品不合格2批次:1、霞浦縣鄭玉妹家禽攤銷售的烏雞(購進日期為2018年11月29日),磺胺類(總量)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2、福州市鼓樓區風飛湯雞湯鴨店銷售的烏雞(購進日期為2018年11月30日),氧氟沙星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水產製品不合格1批次:三明新華都購物廣場有限公司沙縣府前店銷售的鰻魚絲(購進日期為2018年11月15日),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合格,檢驗機構為廈門泓益檢測有限公司;

酒類不合格1批次:武夷山市新華榕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龍泉市淵泉酒業釀造廠2018年5月10日生產的二鍋頭酒,酒精度

不合格,檢驗機構為南平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31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公告。

附件:1、食品抽檢合格表(第5期)

2、食品抽檢不合格表(第5期)

3、關於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第5期)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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