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代大案實錄:殺害李白烈士主凶落網紀實——永不消逝的電波

1、紅色電波

他,被蔣介石親自批示“處以極刑”;鄧小平、陳雲、鄧穎超、曾三、羅青長、曾慶紅為其題詞或撰文紀念;李克農上將為其祭掃陵墓。

這位英雄,就是20世紀60年代風靡全國的優秀電影故事片,《永不消失的電波》中,由著名電影表演藝術家孫道臨飾演的男主人公李俠的原型、1925年加入中共、參加過二萬五千里長徵的革命烈士李白。

李白作為我黨情報戰線上的一名傑出鬥士,在上海從事秘密工作長達12年,最後倒於黎明前的黑暗中。當時,敵人是如何偵測到李白的秘密電臺而實施破壞的?

解放後黨和人民又是如何偵緝那些兇犯、最後將其繩之以法的呢?時隔半個世紀,作者對此進行了追尋採訪,現將其中的內幕撰寫成文,以饗讀者……

1949年5月27日,東方大都市上海宣告解放。

中國近代大案實錄:殺害李白烈士主兇落網紀實——永不消逝的電波

上海解放後的第三天,剛上任的上海市市長陳毅接到一份發自北平的電報。電報是中共中央情報部部長李克農打來的,要求陳毅查找一位名叫“李靜安(又名李白)”的同志的下落。陳毅當即指示上海市軍事管制委員會著手查尋。

1949年6月17日,上海市公安局接到上海市軍事管制委員會發來的一份編號為“滬軍管[49]008號”的電文,全文如下:

上海市公安局:

茲為1937年冬,由延安黨中央派往上海地下黨工作之李靜安(即李白)同志,現去向不明,特勞查。有關線索材料即派專人送達。

上海市軍事管制委員會1949年6月17日上海市軍事管制委員會隨即派專人送來了1949年5月7日國民黨淞滬警備司令部軍法處,向上海市警察局蓬萊分局提解李靜安的一份公文原件。

其時,李白的事蹟已經在上海的大街小巷為人們所傳頌。李白,1910年出生於湖南省瀏陽縣的一個貧農家庭,15歲時加入中國共產黨。1927年,李白參加了毛澤東所領導的秋收起義。1930年轉往江西中央蘇區後,刻苦學習無線電報務,1934年參加長征,任電臺臺長、政委。1937年,奉黨中央命令調往上海,長期在情報系統搞密臺。在長達12年的時間裡,李白大智大勇,不屈不撓,堅守崗位,保持了上海地下黨與延安的電訊聯繫,及時地向黨中央傳遞了重要的軍政情報,為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的勝利做出了重要貢獻。

1948年12月29日晚上,李白在遭受敵人重重包圍中,向黨中央拍發完淮海戰役的重要情報和銷燬密碼、處置電臺後,不幸被捕。敵人立即對其進行了連續30多個小時的刑訊,一共使用了36種酷刑,但李白堅貞不屈,嚴守機密,使地下黨的備用電臺得以迅速啟用,繼續發揮作用。

李白被捕後,最初關押於國民黨淞滬警備司令部,後於1949年4月20日,移解上海市警察局蓬萊分局,但5月7日後就不知去向了。

2、舉報線索

上海解放後,李白的夫人、戰友裘慧英,帶著幼子李旺勝四處奔波尋找李白的下落。提籃橋監獄、漕河涇監獄、警察局看守所、虹橋公墓、閘北宋公園、普慈山莊……凡是可能關押或者掩埋遺體的地方,都跑遍了,但是,怎麼也打聽不到李白的消息。李白生不見其人,死不見遺體。

卻說上海市公安局接受市軍事管制委員會交辦的任務後,立即指派專人負責這項工作。根據市軍管會送來的那份材料所提供的線索,偵查員隨即去了蓬萊公安分局,找了一些留用的舊警察瞭解情況。

最初,沒有人肯提供情況。偵查員於是查閱了5月7日這天的考勤記載,把那天自淞滬警備司令部的那封提解李白的公文送抵後,在分局裡的舊警察列出了一份名單,分別找談話。這一著棋子終於發揮了作用:一個姓陳的留用警察向偵查員反映情況說:5月7日傍晚,還沒有開晚飯的時候,有一個穿長衫的囚犯被押上刑車提走;幾天後他聽說此人被押往浦東楊思地區槍決了。

偵查員隨即去浦東,找了川沙縣楊思區政府。楊思地區的軍政機關對此非常重視,派出專人走訪了群眾,終於1949年6月20日在楊思戚家廟後面挖掘出了12具烈士遺體,其中有李白烈士。

至此,真相查明:李白是在5月7日傍晚,被敵人殺害於楊思戚家廟的。

中國近代大案實錄:殺害李白烈士主兇落網紀實——永不消逝的電波

陳毅接到報告後,向李克農回電通報了情況,他在電文最後寫道:“血債要用血來還!殘害李白烈士的反革命分子,我們定要向他們討還這筆血債!”

中共上海市委為偵緝捕殺李白烈士的兇犯,指令上海市公安局抽調偵查員專門成立了一個專案小組,由市公安局副局長楊帆負責抓這一工作。

這時,報紙已經將在浦東楊思地區發現李白等烈士的遺體一事予以公佈。頓時,全市人民群眾無不義憤填膺,紛紛投書政府和新聞機構,一致強烈要求嚴懲殺害李白烈士的兇犯。一時間,上海市公安局不斷地收到群眾的舉報信件,對偵緝這一案件提供線索。

專案組的偵查員一邊四處奔波查摸線索,一邊從大量群眾來信中查閱挑選。終於,有一封群眾來信引起了偵查員的注意。

這封來信,出自李白烈士被捕時所居住的街坊的一位老先生之手,是用毛筆寫的豎行文字。寫信人名叫孔應熙,是一位已經退養在家的小學老師。

孔先生在信中說到,1948年12月29日晚上(按:準確時間應為12月30日凌晨),他由於失眠而像以往那樣起身在家中客堂裡靜坐著,習練吐納功夫,突然,他聽見弄堂外面傳來極輕的汽車滑行聲,那是汽車已經完全熄火後在滑行時所發出的“沙沙”聲響。他正驚詫間,汽車停下了,接著傳來壓低了嗓音的說話聲,聽上去有好多人。孔先生不知外面發生了什麼情況,當下便按納不住好奇心,悄然踅到窗前朝外面窺察。一看之下,只見一群身穿深色大衣或者風衣的大漢,一個個手持手槍,其中有人揹著像步話機那樣的儀器,耳朵上套著耳機,一行人悄無聲息地步入了弄堂。

3、情況有誤

不久,孔應熙就聽見從弄堂深處傳來了喧譁聲。後來,就看見這一行人將李白推推搡搡地押出了弄堂。孔先生要反映的當然不止這些情況,他在舉報信件的最後提及了至關重要的一點:他認出逮捕李白烈士的其中一個特務,是原住在他在霞飛路和合坊時的一個鄰居,此人名叫耿本輪,曾在法租界巡捕房當過包打聽,綽號“飛機頭”,好像還是青幫中人。

楊帆看了經偵查員送上去的這封信件後,非常重視,當即指令專案人員火速去黃渡路那裡找孔應熙當面瞭解情況。

孔應熙見到偵查員後,將舉報信中的情況重新敘述了一遍,又說他已經去原住址向老鄰居瞭解過“飛機頭”的情況: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法租界落到了日本人手中,他去了汪偽的特工總部“76號”;抗日戰爭勝利後,不知怎麼的又搖身一變成為國民黨的“地下工作人員”,領受了國民黨當局的賞金,接著就去了淞滬警備司令部偵緝大隊當特務。此人已經於去年夏天搬離了和合坊,據說是住在徐家彙一帶。

偵查員聽了上述情況介紹,深覺耿本輪疑點頗大,於是立刻尋找耿的下落。三天後,偵查員找到了耿本輪的住址,他確實住在徐家彙地區。但是,耿本輪其人已經不知去向!

耿本輪去了何處?偵查員當即進行了調查,他們從在耿家搜查到的一本耿本人的日記上知道,他有可能已經逃往臺灣了。

偵查員研究了日記,意外發現耿本輪可能與逮捕李白烈士一案無關,因為日記中的記載表明,1948年12月29日晚上,他在南京出差,是這天下午去的,至元旦過後第三天方才返回上海。

偵查員根據日記中所記載的內容,從耿的家屬口中得知,與耿本輪一起出差的那個特務金某還在上海,好像已經被人民政府抓起來了。於是便去查了金某的下落,得知此人在解放後主動去向軍管會作了登記,交出了藏匿的武器,軍管會未曾逮捕他,讓他待在家中反省交待自己的罪行。偵查員於是去了金某家中,經訊問得知,那幾天耿本輪確實和他一起去南京出差了。這樣,耿本輪參與逮捕李白烈士的疑點就給排除了。後來分析,估計是那位姓孔的老先生認錯了人。

耿本輪逃往臺灣後,不久就被派往舟山。後在密赴上海執行特工任務時被我公安機關抓獲,於1952年4月中旬判處死刑,執行槍決。

耿本輪的疑點被排除後,偵查員對情況進行了分析,認為李白在被捕後就被押解淞滬警備司令部,一般說來,特務逮捕人犯時通常是不會轉手的,誰抓就是誰押解、誰審訊。這樣,淞滬警備司令部看守所的看守員中,應當有人看見1948年12月30日凌晨是什麼人把李白押過去的。於是,偵查員就決定根據這一思路進行調查。

經過一番秘密調查,獲得一條線索:有一個姓盧的原淞滬警備司令部看守員,記得1948年12月29日晚上至30日凌晨,曾有幾輛警車進出過淞滬警備司令部看守所,當時這種情況經常發生,屢見不鮮,所以他也沒有特別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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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反覆摸查

雖然那個姓盧的看守員,沒有特別在意,但是,他記得曾經和警車上跳下來的一個名叫寶得貴的特務說過話,現在他懷疑寶得貴當時可能參與了逮捕李白的行動。

偵查員聽後來了興趣,問道:“那個寶得貴是什麼人?”

盧某說:“寶得貴是滿族人,41歲,據說會武功,以前是唱戲的武生,後來倒了嗓子,就改行吃起了特務飯,在敵淞滬警備司令部偵緝大隊幹。”

“老盧,你跟他是什麼關係?”

盧某笑道:“不瞞您二位說,我跟寶得貴沾著點兒親——他的姨姥姥是我媽的表姐,我也是滿族人哩。”

“那你知道寶得貴住在哪裡嗎?”

“知道,可是我聽說他在上海解放後的第三天就不知去向了。”

盧某說寶得貴住在教堂街一條叫“明德里”的弄堂裡,那裡還住著他的表姐。

寶得貴的妻子是住在河北保定的,他平時每年回保定探親一次,有時碰上執行任務去北方,也順道回去看看的。

偵查員於是當即去教堂街那裡調查,派出所同志說明德里確實有一個名叫“寶得貴”的人,解放前是敵淞滬警備司令部偵緝大隊的特務,據說因其捕抓人犯積極而多次受過嘉獎。解放後派出所就在找他,但是未能找到,聽說已經逃往外地了,也有可能去了舟山或者臺灣、香港。

初解放時,這種情況是經常遇到的,由於警力有限,再加上當時許多地方還未解放,通常如果沒有確鑿線索的話,對這種疑犯的追捕工作就只好緩一緩了。

寶得貴其人後來一直沒有消息,不過在李白被害案偵查清楚後,得知此人沒有參與逮捕李白的行動。之後,專案組又根據群眾的檢舉信調查了一些線索,但都沒有查得結果。

1949年8月27日,上海市公安局盧家灣分局局長吳萍,在翻閱接管的原國民黨上海市警察局盧家灣分局的檔案中,意外獲得了一條線索。這是原盧家灣警察分局的巡官史致禮寫的一份“工作報告”,稱其率領15名警士“破獲共產黨秘密電臺一座”,“抓獲共黨分子一名”。

吳萍局長馬上想起了李白烈士被害一案,尋思這份“工作報告”帶著邀功性質,國民黨上海市警察局當時是否給了史致禮什麼獎勵?於是當即親赴上海市公安局調閱接收的原國民黨上海市警察局的檔案材料。吳萍在敵檔中獲得了兩份材料,一份是編號為[滬警49—013號]的上海市警察局獎懲評議會通報,曰:

巡官史致禮、警士強元貴參加行動有功,各記功一次;其餘14名警備隊警士予以嘉獎。

另一份是國民黨淞滬警備司令部於1949年4月15日發出的籤準復件:協助本部破獲諜臺有功,頒發獎金金圓券伍萬元。

這是兩份非常重要的證據,吳萍當即給楊帆副局長打電話,報告了上述發現。

5、同樣堅貞

楊帆接到電話,甚為重視,問道:“史致禮、強元貴那兩人現在什麼地方?”

吳萍說:“史、強兩人都作為留用人員留在盧家灣分局工作。”

楊帆說:“好得很,你先把他們扣起來,我派人過來處置。”

吳萍於是安排專人將史致禮、強元貴兩人看了起來。當天下午3點,楊帆指派上海警務學校副教務長徐盼秋帶了幾名解放軍戰士趕到了盧家灣分局。徐盼秋聽吳萍介紹情況後,帶走了史致禮、強元貴兩人。

專案組當即對史致禮、強元貴分別進行了審訊,兩犯供認了他們參與破壞我地下黨秘密電臺的罪行,但是,他們所破壞的那座秘密電臺並不是李白的那一座,而是當時上海地下黨的另一座秘密電臺——秦鴻鈞臺。

秦鴻鈞,是當時上海地下黨的另一位秘密報務員,住上海打浦橋南新新裡。他和李白一樣,也是白天以一份公開的工作為掩護,晚上向解放區拍發電報。1949年3月17日晚,特務分子乘秦鴻鈞緊張地與解放區發報聯絡的時候,突然包圍了秦鴻鈞的住處,秦鴻鈞不幸被捕。

秦鴻鈞被捕時,由於事起猝然,未曾來得及撤除警號。次日上午,秦鴻鈞電臺的領導張因齋去秦鴻鈞住所時,不幸被埋伏著的特務逮捕。

秦鴻鈞、張因齋被捕後,和李白一樣,受到了敵人的嚴刑拷打,但堅貞不屈,保守了地下黨的重大機密,使革命事業未曾因此而蒙受損失。1949年5月7日,秦鴻鈞、張因齋與李白一起被敵人殺害於浦東楊思戚家廟。

作者在採訪原上海市公安局局長楊帆的秘書楊煥藩老先生時,曾聽其介紹過史致禮、強元貴當時因逮捕秦鴻鈞而“立功”的情況:史致禮是帶隊人,一行15人衝進秦鴻鈞住所時,秦鴻鈞已經從閣樓的“老虎窗”(江南地區建築物上的一種與屋頂相通的天窗)上了屋頂,躲藏於鄰居屋頂的老虎窗後面。

其時,人民解放軍已經飲馬長江,正準備向江南進軍,那些去執行任務的警察中的大部分人知道這一形勢,不想窮兇極惡地為國民黨反動派賣命,一看屋裡沒人,有人就說:“已經逃掉了,我們走吧!”隨即就有人附和,一行人就開始下樓。但是,其中的強元貴卻偏偏要顯露一手,他看見靠近“老虎窗”一側的五斗櫥上有腳印(事實上大家都看見了的),知道秦鴻鈞上了屋頂,於是也就攀上了屋頂,並且循著碎瓦發現了秦鴻鈞。秦鴻鈞就是這樣因此而被捕了。強元貴也就因此而立了功,受到了嘉獎。

後來在處理這起案件時,強元貴因此而被人民政府判處死刑,其餘人員(史致禮除外)因是“奉命行事”,且未著手逮人,都未受處理,一部分人還留在公安局工作了。

史致禮、強元貴被捕的當晚,案情已經審理清楚,兩人供稱對李白電臺遭受破壞一案毫不知情。偵查員分析了案情和當時史致禮、強元貴的情況,認為口供是可信的。

1949年10月上旬,楊帆主持舉行了一次案情分析會議。鑑於手頭已經沒有任何線索,楊帆提出可以採取另一辦法去查摸情況,即去查閱上海市公安局已經掌握了的敵特組織的材料,分析敵人當時的組織分工情況,指望從中發現線索。

6、轉機突現

偵查員於是查閱分析了敵特組織的材料,弄清當時的國民黨國防部二廳所轄的“上海地區電訊監督偵測科”(簡稱“上海電監科”),乃是敵人專門偵查和破壞我地下秘密電臺的職能機構。這樣,相應的思路也就出來了:查明該科的特務情況,設法找到其中的人員,多半就能知曉案情的來龍去脈了。

“上海電監科”組織成員名單很快找到了,一共有46人,其中有11人居住於上海,幾乎全住虹口區。楊帆下令:找到這些人!

專案組在虹口公安分局的配合下,經過一番努力,找到了“上海電監科”的三名成員唐跨風、林傑、顧能。這三個人解放後按照上海市軍事管制委員會的通告精神,都已經向人民政府作了登記,根據當時的政策,對於已經登記過的敵特分子,如果未發現解放前犯有嚴重罪行、解放後又沒有新的罪行的,一律不予逮捕。因此,專案組沒有動這三人,而只是對他們進行了調查。三人的回答是一致的,都說沒有參與破壞李白、秦鴻鈞兩座秘密電臺的行動,由於內部紀律的約束,他們也不清楚其他人的情況。這樣,偵查工作陷入了停頓狀態。這種狀態直到1950年3月方才出現了轉機。

1950年3月30日上午,一個身穿黑色毛葛長衫的中年男子,拎著一口舊皮箱走進了上海市貨物稅局滬北稽徵所。稅收員劉克接待了此人,問他有什麼事情。

中年男子說明了來意:他名叫李成志,是經營無線電器材生意的,這次進了一批貨,特來稅務所納稅。

劉克問道:“你進的是什麼貨?”

“是一些無線電器材。”李成志說著打開了帶來的那口皮箱。

劉克一看,確是一些無線電器材,但他不懂此行,出於謹慎,就叫一位精通此行的老稅收員過來查看。那位稅收員一看,馬上識別出這是軍用通訊器材,於是就向稽徵所長報告了。所長的警惕性甚高,隨即向虹口公安分局打電話報告此事,問應該如何處置,分局方面說馬上派員過去處置。

兩名偵查員奉命趕到稽徵所,李成志一看公安人員,臉色有些異樣。偵查員與他進行了談話,先問他是什麼人,歷史上是否有問題。李成志回答說他是“國民黨在鄉軍人”,解放後根據政府命令已經履行過登記手續了,現在經營無線電生意。

偵查員尋思如果沒有問題,不可能見到穿警察制服的人,臉色就變得異樣,於是對其進行了教育,要李成志老實交待問題,爭取從寬處理。李成志經過教育,終於講了真話:他的真名叫李樹林,李成志是其化名,歷史上曾經參加過軍統,在軍統待了10年之久,直到1947年方才離開,之後在上海經營商業電臺。當時,上海灘上私人經營的商業電臺很多,也算是一種賺錢的營生。過了一年,李樹林又拉國防部二廳上海電監科的主任科員唐跨風與他一起經營該電臺。上海解放後,兩人繼續經營這個電臺,直至1949年秋被人民政府勒令停止經營。

這樣,李樹林就被偵查員帶走了。公安局馬上派員對李的住處進行搜查,搜得收發報機等軍用通訊器材一批。

7、又覓新蹤

在接著進行的審訊中,李樹林又交待在解放後曾和唐跨風、林傑等人一起策劃過參加國民黨保密局潛伏特務組織的陰謀,後因故未曾實施。李樹林在交待中還提到李白電臺被破壞一案,說他聽唐跨風、林傑講起過他們好像是知道一些情況的。

公安局當即決定傳訊唐跨風、林傑兩人。唐、林兩人到案後,由於有李樹林的招供在先,不敢再像以前接受訊問時那樣隱瞞,終於交待了他們所知道的情況:1947年國民黨反動派向解放區“全面進攻”遭到一次次失敗後,根據蔣介石的指令,國防部二廳、保密局開始加強對國統區各大城市尤其是北平、南京、上海三城市的地下黨秘密電臺的偵測、破壞。1948年4月,由保密局長毛人鳳牽頭,成立了有國防部二廳和保密局電訊專家、特務組成的“中央電訊監察科”,前面提及過的“上海地區電訊監督偵測科”在業務上受“中央電訊監察科”領導。“上海電監科”配備了從美國進口的當時世界上最先進的無線電偵測儀器,由專家制訂了破壞計劃,由特務晝夜不停地進行監聽偵測,李白、秦鴻鈞兩座秘密電臺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被敵人偵測並破壞的。唐跨風、林傑兩人當時是“上海電監科”的尉級偵測員,參與了對李白、秦鴻鈞電臺的偵測工作,但是兩人否認這兩座電臺的發現是由於他們兩人的偵測。

那麼李、秦兩臺的被發現是誰的罪行呢?因為即使在上海電監科內部,工作也是互相保密的。不過唐跨風、林傑兩人在供述中都提到了一個名字,說此人是負責整理審訊李白口供材料的。

這個整理審訊李白材料的特務,名叫徐鴻秋。

消息報到楊帆那裡,楊帆下令:立即偵緝徐鴻秋!

徐鴻秋在何處?唐跨風、林傑不知道,偵查員也不知道。專案組查閱了敵特組織檔案材料,弄清楚徐鴻秋在“上海電監科”任職的時候,住在虹口區公平路,但是在這之前調查原“上海電監科”的家住上海的成員時,公平路原住址已經沒有徐鴻秋其人了。當時因為只是一般性的調查,所以也沒有往下追究。現在情況不同了,偵查員哪怕上天入地,也要追查到徐鴻秋的下落。

1950年7月10日,偵查員計政、莊人俊兩人奉命去徐鴻秋原址查摸情況,那是一幢老式石庫門身子,一共住著4戶人家,徐鴻秋原先住在前客堂樓上,現在那裡的住戶是一個在銀行當高級職員的姓高的先生和其妻兒。偵查員跟他交談後,知道他是上海解放一個月後搬過來的,原先住在靜安寺那裡。

偵查員問:“高先生聯繫要搬住這裡時,這裡原先的住戶還在嗎?”

“在啊!我過來看房子時,他們夫妻倆很客氣,還請我吃了點心哩。”

“後來他們搬到哪裡去住了?”

“聽說搬到曹家渡那裡去了。”

8、查明身份

這時,高先生的妻子端茶上來,插了一句話:“他們不是給你留了地址嗎?”

一句話提醒了高先生:“哎!他們倒是給我留過地址的,還請我去打麻將呢。”

偵查員說:“那你找找看。”

一找就找到了,老房客住在曹家渡萬航渡路松茂裡,不過那人不姓徐,而是姓歐陽。不過偵查員還是要去看一看的,如果是徐鴻秋的化名那當然最好,不是的話那就照對待高先生的樣子再行調查,順藤摸瓜往下查。

偵查員趕到那裡,一看那個叫歐陽的男主人,心裡就倒抽了一口涼氣,那是一個說一句話就咳得上氣接不上下氣的癆病鬼,瘦得三根筋吊著一顆頭;這樣的主兒,當特務是不夠資格的。跟對方一交談,果然與徐鴻秋不搭邊。但偵查員並未放過他,還是耐著性子跟他談,沒花費多長時間就瞭解到他在公平路那裡的前任房客姓徐,做什麼職業他倒不清楚;那位徐先生是1948年6月間搬離公平路住所的,當時對方沒有留下地址,但是後來有一次歐陽先生在提籃橋偶遇徐先生的女兒時,聽她說搬到榆林區龍江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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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政、莊人俊回去向領導報告了上述情況,領導指示:去龍江路一帶查摸徐鴻秋的下落!

偵查員次日又趕赴榆林區,分頭下到里弄,向居民幹部和治安積極分子瞭解是否有徐鴻秋那樣的住戶,在1948年6月間搬到龍江路一帶來居住。頭天沒有獲得線索,次日也白辛苦了。

直到第三天,偵查員小馬才摸到了情況:有個叫徐鴻秋的人和其家小大約在1948年搬來龍江路金松裡16號居住,現在還住在那裡。

第四天,兩名偵查員去了金松裡,到了16號門前,舉目一看,不禁暗吃一驚,

以為走錯了人家——原來這戶人家的門框上簷,釘有一塊長方形的木牌牌,上書四個大字:“光榮人家”。這是上海解放初的一種通行做法,凡是哪家有人是革命軍人的,其家屬就稱為“軍屬”,這家的門上就可以掛一塊“光榮人家”的牌子,作為一種榮譽。使偵查員弄不懂的是,這徐鴻秋家怎麼也弄上了這麼一塊牌牌掛著?

難道他家有人參軍了?

偵查員出於慎重,就悄然而退,去了居民委員會。他們向居委會幹部一打聽,方知徐家確實有資格掛這樣一塊牌牌的,因為他家有人參加了中國人民解放軍,這個人竟然就是徐鴻秋!

原來,徐鴻秋在上海解放後,靠著一個已經斷了多年來往的已在人民解放軍中擔任團職幹部的親戚的介紹,進入了南京中國人民解放軍華東航空處幹訓大隊當教官。

偵查員於是沒有驚動徐家,返回專案組向領導彙報了這一情況。專案組領導迅速向楊帆報告了。楊帆的態度很明確:“不管他現在是什麼身份,都給我逮捕!”

9、抓捕成功

上海的警察要到南京的部隊去抓人,還得辦個手續。向哪裡辦?要向華東公安部打報告。於是,上海市公安局便寫了一份報告交往華東公安部。華東公安部部長許建國當天就批了這份報告:“准予逮捕徐鴻秋。請與華東航空處方面聯繫執行。”

1950年7月20日,4名偵查員從上海趕往南京。到了中國人民解放軍華東航空處,與保衛股一聯繫,說是有徐鴻秋其人,不過這兩天不在南京,隨部隊去外地搞演練了,大約過三天返回。

偵查員決定就地守候,等徐鴻秋回來後再行執行逮捕。

7月23日,徐鴻秋隨部隊返回南京。事先,部隊方面已經跟偵查員商議過了執行方法,鑑於徐鴻秋帶有手槍,據說槍法還不錯,為防狗急跳牆,先得設法下了他的槍。當下,徐鴻秋一行人剛剛回到營房,就接到通知:槍械科要給大家換髮新槍,就差參加演練的同志沒有去登記了,請攜帶槍支速去登記。於是,就有人去槍械科登記了。那徐鴻秋不知是計,見別人去登記,他也就跟著去了。結果,他的手槍給槍械科扣了下來。

到這時,徐鴻秋還沒有意識到出事了,他問槍械科長:“為什麼把槍收掉?”

槍械科長還沒有回答,背後有人說話了:“徐鴻秋,你被捕了!”

徐鴻秋回身一看,偵查員已經站在他面前了,手裡拎著一副手銬。他的臉色一下子變得煞白,哆嗦著嘴唇道:“我……我犯了什麼罪?”

“你犯了什麼罪,你自己應該知道!”

當天晚上,徐鴻秋被押解上海。

對徐鴻秋的審訊,在當天午夜進行。作者在採訪過程中,有機會查閱了當時對徐鴻秋的審訊記錄,這裡按照原樣抄錄兩段——

問:“徐鴻秋,知道為什麼抓你嗎?”

答:“我想要麼是歷史問題。不過,我的歷史問題已經向部隊領導交待過了。”

問:“交待過了?你交待得徹底嗎?”

答:“凡是我記得的,都已經交待了。可能有的事情時間隔得長了,忘記交待也是有的。”

問:“今天是幾時?”

答:“1950年7月23日。”

問:“那麼1949年發生的事情算‘時間隔得長’嗎?”

答:“1949年?什麼事?”

問:“你說是什麼事?1949年初,你幹過什麼事?”

答:“哦……我記不起來了。”

問:“我們的政策你知道嗎?”

答:“知道——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問:“那你掂量著辦吧。”

答:“這個……同志,是不是關於李白烈士的事?”

問:“你說呢?你想從寬處理,就老實交待!”

答:“我沒有參加逮捕李白烈士的行動,我只不過參加了對李白烈士的兩次審訊。”

10、交待案情

徐鴻秋接著就交待了審訊李白的情況,李白被捕時,已經把電報稿發完了,他迅速銷燬了電報稿和密碼本,又把收發報機還原成一臺普通的收音機(他平時每次收發報時都是這樣做的,下次工作時再拼裝起來),把拆下的零件放在一堆廢舊電器零件中。這時,敵人衝進來了,一摸收音機,大喜:“是熱的!”

李白從容回答:“我睡不著,在收聽電臺節目。”

敵人在搜查中,發現了拆下的收發報機的零件,得意地問:“這是什麼?你發電報了!”

李白回答:“我以前有段時間做過電器零件生意,這是當時留下來的,搬家時捨不得扔掉,就一起搬過來了。”

之後,李白一直堅持上述的口供,不管敵人如何用刑,如何利誘,他始終是“九供不離一辭”。

接著,徐鴻秋就破壞李白、秦鴻鈞兩部電臺的主兇者作了交待——

問:“你知道是誰主持了對李白電臺的破壞行動?”

答:“是葉丹秋。”

問:“你詳細說一說!”

答:“葉丹秋是反動派中的老電訊特工,他早在1930年就已經在顧祝同軍隊擔任報務員了。後來,他認識了軍統頭子戴笠,就調到復興社特務處去了——

就是軍統前身。再後來,他就去了受軍統控制的參謀本部第二廳擔任電臺長,抗戰期間他擔任軍令部電臺長;1947年,葉丹秋受毛人鳳指派,去北平華北‘剿總’電監科擔任科長;1948年秋,他又調到上海淞滬警備司令部擔任中校督察官,當時他還是國防部二廳上海電監科代科長。我們電監科成員都是受葉丹秋的領導,他讓幹什麼就幹什麼,我們是軍人,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破壞李白烈士和秦鴻鈞烈士兩部電臺,都是葉丹秋一手策劃和直接指揮的。”

問:“葉丹秋現在哪裡?”

答:“我不清楚。我最後一次見到他是1949年4月中旬,後來就沒見到過他。”

問:“他在上海時住在哪裡?”

答:“我不清楚。”

至此,對於破壞李白、秦鴻鈞兩部電臺的主兇已經調查清楚。但是,如何偵緝葉丹秋卻成為一個難題擺在專案組面前。

專案組先去調查了葉丹秋的歷史情況,與徐鴻秋所說的基本相符。但是,敵特檔案中並沒有葉丹秋的具體住址。看來,要找其下落,還得花費很大精力。偵查員一連追查了多日,沒有任何線索。偵查工作陷入了“山窮水盡疑無路”的境地,但就在這時,卻出現了“柳暗花明又一村”的驚喜。

這個驚喜來自一封檢舉信。這封檢舉信是上海市公安局於1950年8月30日收到的,是華東局統戰部轉過來的。寫信人姓姜,身份不詳,他在信中檢舉:有一個名叫陳宗琛的人,解放前曾在國民黨國防部二廳的上海電監科當特務,是破壞李白電臺的參與者。信中提供了陳宗琛的確鑿住址,說其住在江蘇省崑山縣玉山鎮南門街。

11、秘密監視

專案組查閱了敵檔,發現在“上海電監科”的成員名單中確有陳宗琛其人,但沒有地址,因此不知此人解放後去了何地。

1950年9月3日,偵查員去了江蘇省崑山縣玉山鎮,一查,果然有陳宗琛其人,掏出從敵檔中調出的照片一對照,絲毫不差,於是二話不說,一副銬子扣了上去。陳宗琛已經知道自己東窗事發,嚇得面無人色。

陳宗琛被押解回滬後,供認自己參與破壞李白電臺的罪行,他是“上海電監科”

當時幾個每天深更半夜攜帶美製小型直流收報機,在李白住所那一帶區域進行監聽偵測的骨幹分子之一,李白秘密電臺的大致位置就是他們發現的。在他們偵測出李臺的大致位置後,葉丹秋下令於1948年12月29日晚間,包圍了李白住所一帶的區域,一邊偵測,一邊挨家搜查,終使李白電臺遭到破壞,導致李白烈士被捕犧牲。

陳宗琛還交待自己參與了對秦鴻鈞電臺的外圍偵測行動,但並不是他發現秦臺的。陳宗琛的口供中還談到了葉丹秋是破壞李白、秦鴻鈞兩座電臺的主兇,這個交待與林傑、徐鴻秋的交待完全相符。

最使偵查員興奮的是:陳宗琛交待了葉丹秋的下落,說葉丹秋在上海解放的前一個月就已經離開,逃回老家蘇州去了。解放後,陳宗琛與葉丹秋有過來往,葉去過崑山陳家做客,陳也去過蘇州。

偵查員大喜:“這麼說,你是知道葉丹秋在蘇州的住址的?”

“葉丹秋住在蘇州,但我不清楚他家的詳細地址。”

“唔?”

陳宗琛慌忙解釋:“是這樣的,我到蘇州去時,葉丹秋住在他的姘頭家。”

“地址和姓名?”

“葉丹秋的姘頭名叫董素芬,是唱評彈的,藝名‘賽牡丹’,住在蘇州金臺街珍珠巷1號。”

次日,6名偵查員前往蘇州查訪葉丹秋。

金臺街珍珠巷1號的對面正好有一家旅館,偵查員就住了進去,佔了靠窗的上下兩個房間,晝夜對董素芬的住宅進行監視。那個董素芬看上去約摸30歲樣子,長相不俗,穿著旗袍出出進進很是忙碌,但就是看不見葉丹秋出來。兩天監視下來都是如此,偵查員覺得似乎有點不大對頭:莫非葉丹秋已經離開這裡了?

偵查員經過一番商議,決定登門查看。這天上午,偵查員老周穿著一件黑色紡綢長衫,手裡拎著一籮水果、一盒糕點,一搖三晃地來到了董素芬家。

12、登門查看

董素芬望著面前這個不速之客,臉上露出驚疑的神色,問:“這位先生找誰?”

“哦,您是董小姐吧?我姓周,名新,原先在葉先生手下幹過。”

“哪個葉先生?”

“葉督察官嘛!”

“哦,對不起,我不認識什麼葉先生或者葉督察官!”

“他叫葉丹秋。”

“不認識,你走錯門了。”

“不會錯的!這個地址是崑山陳先生告訴我的。如果葉先生不在這裡,那兄弟就告辭了,過兩天再來看看。”老周不由分說地留下了禮物,轉身出門而去。

在之後的兩天中,只要董素芬出門,便有偵查員暗地跟蹤,但她並沒有像偵查員所懷疑的那樣去哪裡會葉丹秋了。

兩天後,老周再次登門。這回,董素芬不否認她認識葉丹秋了,還把老周讓進屋裡,沏茶遞煙地接待。老周尋思有門兒,先不開口談及葉丹秋,靜候對方提及。

果然,董素芬聊了幾句,突然把話題一轉,問他是怎麼認識葉丹秋的。

老週迴答:“是前年在北平工作時認識的,他是我的上峰嘛。”

“周先生這次找葉先生有什麼事情嗎?”

“一點小事——葉先生有點東西在我這裡,我因為最近準備去香港,有可能不回來了,我要把東西還給葉先生。”

“是什麼東西?”

“幾件首飾。”

董素芬的一雙眼睛就像突然通過高壓電的燈泡那樣亮了一亮:“周先生如果信得過我的話,就把東西交給我吧,由我轉交給葉先生。”

老周笑道:“董小姐我當然信得過,否則我也不來這裡了。可是當初葉先生把東西交給我的時候,再三叮囑一定要當面交給他本人的,兄弟不敢違背葉先生的鈞命啊!”

董素芬略一遲疑,問道:“周先生幾時離開蘇州?”

“我今晚就要離開了,不過過幾天還要來一趟蘇州的。”

“不瞞周先生說,葉先生最近不在蘇州,去外地了,大約要過三四天才能回來。

你要麼過幾天來蘇州時再過來?或者你留一個地址,到時候我跟葉先生一起去拜訪你。”

“不敢!不敢!到時候我過來吧。”

偵查員估計情況要起變化了,加緊了監視。果不其然,當天下午5點鐘,董素芬突然拎著一個小皮箱離開了家門。偵查員當即跟蹤,一跟跟到了火車站,只見董素芬買了一張去南京的火車票,一會兒就上了那趟火車。

偵查員也上了火車,為防被董素芬察覺,幾個人分頭輪流監視著她。一路無話,到達南京後,董素芬叫了一輛三輪車,去了距火車站不遠的一家旅館,住了下來。

偵查員也跟著住了下來。

次日上午,董素芬又去了火車站,買了一張去上海的火車票,登車赴滬。偵查員跟著董素芬轉圈子,一起到了上海。董素芬抵達上海後,住進了北站附近的一家旅館。偵查員打電話向專案組領導彙報情況後,專案組領導當即派了8名男女偵查員過來,替換這些已經很疲憊的同志。

13、主兇落網

董素芬當晚就往外打了電話,當時還沒有條件監聽電話,但偵查員估計是與葉丹秋有關的,暗自提高了警惕。當天午夜時分,一輛三輪車駛抵旅館,從車上下來了一個穿白色西裝的中年男子。偵查員一對照照片,正是葉丹秋,於是悄然圍了上去。葉丹秋當了16年的特工,竟然沒有發現情況異常。當他步入旅館大門時,幾個偵查員前後夾了上來,當場將其逮捕。

董素芬隨即也被抓獲。

是日,1950年9月18日。

葉丹秋被捕後,在大量人證、物證面前,不得不交待了其主持破壞李白、秦鴻鈞秘密電臺的罪行——

1947年,葉丹秋出任華北“剿總”北平電監科科長,秉承毛人鳳的旨意,糾集了北平警備司令部稽查處、北平市警察局刑偵大隊對我地下黨的秘密電臺進行偵測。葉丹秋起用了一個號稱具有“飛簷走壁”本領的“飛賊”、“賽狸貓”段雲鵬,刺探到我地下黨設立於兆東街24號的一座秘密電臺。在葉丹秋的策劃下,該電臺遭到了破壞,導致11名報務員、譯電員和交通員被捕。其中報務員李政宣在被捕後叛變投降,供出了我地下電臺的工作時間、拍發電報的手法特徵和掩護方式等機密。敵人據此還破壞了西安地下黨的秘密電臺。

1948年11月,葉丹秋調往上海擔任中校督察官,負責對上海地下黨秘密電臺的破壞。1948年12月20日晚,上海電監科特務瞿則民,在當班時監聽到一個被認為是可疑的電波訊號,經葉丹秋親自監測後,立即上報國防部二廳。二廳副廳長魏大銘指派曾赴美國接受過無線電偵測技術訓練的特務馬國勳,協助上海電監科進行流動偵測。馬國勳經過整整一星期的夜間作業,得出結論,說該電臺的準確位置應當在虹口江灣路淞滬警備司令部後面的一塊大約面積為半平方公里的那個區域內。葉丹秋於是決定加強偵測,在再次發現該電臺發報時立即進行挨家搜索。

1948年12月29日深夜,當李白拍發電報時,葉丹秋當即親自率領大批特務包圍了黃渡路一帶的居民住宅區,一邊偵測,一邊挨房抽查,終使李白電臺遭受破壞,李白因此而被捕。

葉丹秋主持破壞李白電臺後,受到了毛人鳳的嘉獎。葉丹秋在毛人鳳請他吃飯時,提出將保密局的另一技術尖子王慶生從天津電監科調來上海,以加強偵測力量,徹底破壞我地下電臺。毛人鳳當場同意,指令秘書立刻向天津打電話調人。

王慶生調滬後,於1949年1月下旬在盧家灣地區偵測得秦鴻鈞電臺,導致該電臺遭受破壞,秦鴻鈞、張困齋因此而被捕。

1949年5月5日,蔣介石向毛人鳳下達了對李白等人的最後處置指示:

“堅不吐實,處以極刑。”上海特務頭子毛森親自率特務將李白等12名中共黨員押往浦東楊思戚家廟秘密殺害。

葉丹秋於1951年1月13日被上海市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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