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馬斯·霍布斯:知識的目的就是力量

托馬斯·霍布斯出生於牧師家庭,在牛津研究經驗哲學和亞里士多德的哲學,周遊歐洲大陸時,在巴黎認識了笛卡爾、伽桑狄和梅森。霍布斯同當時的哲學改革者一樣,試圖同過去完全決裂,他完全否認神學的科學特徵,強調哲學和科學的實際作用:關於上帝的科學和關於天使的學說是不存在的,知識的目的就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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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斯和培根一樣,在知識的來源理論上是一個經驗主義者。他否認靈魂的觀念,接受哥白尼、伽利略和哈維的新自然科學。他大膽地推演機械論的結果,熱衷於數學,認為集合方法是唯一能夠給以確定和普遍知識的方法,自然和政治歷史因為不能示例數學理念,因而不是科學,而歷史知識則是經驗而非推理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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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斯認為哲學是從原因到結果和從結果到原因的知識,因此,他的哲學方法部分綜合的:從基本的或普遍的命題,或自身明顯的原則,推進到結論;部分是分析的:從感官直覺或經驗推進到原則。推理是一種計算:推理是一種概念的算術-對人們同意的概念進行邏輯的增加和減少,一邊記錄和表示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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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所有結果根據的原因,尋找推理的第一原理最為重要。霍布斯從運動中發現第一原理。人們能夠知道原因和結果的所有物體都是哲學題材。存在著自然物和人為物。由此便有了關於自然物的自然哲學和關於人創立的國家的政治哲學,前者是物理學和心理學,後者是有倫理學和專門的政治學構成。基本的或者第一哲學是關於基本原理的科學,是所有科學的定義,其他分支的開端,處理空間、實踐、物體、原因、結果、同一和差別、關係、量等。通過分析具體事物,最終把握它們最為普遍的特性並知道它們的原因--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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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就是關於自然物體和政治物體運動和活動的科學,萬物都可以通過運動進行解釋:人性、精神世界、國家以及物理性質都可以進行機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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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起源於感覺印象。感官是所有的思想的來源,感覺在記憶中持續並得到保存。許多事物的記憶就是經驗。思想在心靈中繼起,因此就有了一系列的思想,這一系列的思想被欲求和計劃所控制。言語就是吧精神活動轉化為一連串的詞語,用於記錄思想並同其他人進行思想交流。語言的最重要的運用就是對事物名稱的正確定義。正確定義的名稱才使科學中的普遍概念確定。在唯名論的觀點中,在科學中使用普遍概念,但是事物自身並不是普遍的,並沒有一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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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感官,能夠獲得不同的感覺:顏色、聲音、味覺、嗅覺等等。外部事物作用於感覺器官引起這些感覺,運動在器官中產生,並通過神經被輸送到大腦,通過大腦進入心臟。隨之產生的反應使得看上去存在著某個外在物體。感覺就是大腦、精神或者頭部的某個內在物質的運動。感覺並非事物自身的性質,而是人自身的運動。只有運動才能產生運動,除了運動外,外在世界不存在其他東西。所有的感覺都是想象,但引起感覺的原因是真實的物體。在感覺的原因和感覺的表象之間不存在相似性。外在世界的實在性是運動的實在性,通過感覺而獲得的世界圖像並不是真是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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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斯並沒有回答人是如何知道世界的性質是什麼,因為他和同時代的科學家一樣獨斷地假設世界是一個處於運動中的物質世界。培根強調經驗或歸納自經驗的知識的作用,而霍布斯則表明證明或者推演方法的必要性。他認為用以推理的原則來源於感官,但並不一定存在有能夠獲得絕對知識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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