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體,非“新聞媒體”

當下,正值自媒體飛速發展時期。從十年前有了個人博客開始,很多普通人就逐漸有了屬於個人名下的自媒體!發展到後來的微博、微信一直到今日頭條等,各種各樣的自媒體正如雨後春筍般茁壯生長。並且很多人已經不滿足於在一個平臺開立賬戶,有的一人同時有七、八個賬號,每天往來於各個平臺之間激揚文字,評議點贊甚至創業淘金,忙得不亦樂乎。應當說這場自媒體的“盛宴”不僅帶來國民個體才能的激情釋放和互聯網+的創業機遇,更重要的是讓普通百姓感受到擁有個人媒體的自豪感!因為一直以來媒體在人們的心目中總有一種神秘感。於是有人就想:既然咱自己都有媒體了,是不是也可以像中央電視臺一樣發佈各種新聞了?!小編負責任地告訴你:這個,還真不行!

再次正式重申:普通個人是不允許通過自媒體獨立發佈新聞的。根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2017年發佈施行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第五條明確規定通過互聯網站、應用程序、論壇、博客、微博、公眾賬號、即時通信工具、網絡直播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應當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禁止未經許可或超越許可範圍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活動。另外該規定第六條要求:申請互聯網新聞信息採編發佈服務許可的,應當是新聞單位(含其控股的單位)或新聞宣傳部門主管的單位。以上兩條規定說明:個人不具備從事新聞採編及發佈新聞的資質和權限!

自媒體雖然沒有發佈新聞的權限,然而每個自媒體人都可以對發生在身邊的一些社會新聞發表個人評論,褒獎美德,針砭時弊,共同弘揚社會正能量。但是請記住一點:一定要實事求是,不能望風捕影,信謠傳謠。否則文責是要自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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