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整治保安全、和谐春运促发展——长春交警双阳大队1月14日调研长春市双阳区客运公司

为深入推进冬季交通安全百日行动,强化重点运输企业的交通安全源头管理,扎实做好春运期间的交通安保工作,2019年1月14日上午,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双阳区大队由刘政委带队,抽调车宣科、一中队、车管所有关民警对长春市双阳区客运公司进行走访调研。

民警首先检查了客运公司车辆检修车间和即将投入运营的377路公交车的安全管理情况,随后约谈了企业主要领导和安全主管人员。会谈中,一中队网格长郝警官、一中队民警宁警官分别就近三年来特别是2018年入冬以来客运公司车辆的交通事故发案情况、交通违法情况及处罚情况向与会的客运公司负责人做了通报,车宣科杨科长和车管分所张所长还就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工作、客运机动车年检和驾驶人审验等工作向客运公司提出来具体要求。随后,调研民警听取了客运公司参会领导和安全负责人对目前公安交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解答了企业提出的关于营运客车年检、驾驶人审验等车驾管方面的相关问题。

最后,双阳大队刘政委结合客运公司目前的交通安全现状以及客运公司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现场做了工作布置。刘政委强调:客运企业是社会交通的集中组织者和重要参与者,更是交通安全的敏感单位。抓好客运公司的交通安全工作,是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大事。第一、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执法管控,通过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筑牢交通参与者不敢违法的"防火墙",降低交通事故风险。要坚决打击客运司机的交通违法行为,杜绝因客运客运车辆违法引发的群死群死的交通事故;第二、公安交警所辖车管、驾管、宣传等部门,要主动了解企业生产管理现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要及时向客运公司通报公司所属车辆的事故、违法等情况,警示教育广大客运司机,提高客运司机的安全意识和守法的自觉性;第三,客运企业要时刻把抓安全、保安全、防事故、避风险作为企业运营的头等要务,要定时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严格排查车辆的安全技术隐患,做到"车有毛病不上路、人有问题不开车"。客运企业的交通安全是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的,做好交通安全,就是造福一方百姓;忽视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后果,就会成为社会和人民的罪人。

客运公司领导表示:一定认真听取公安交警部门的意见,对出现的漏洞和问题会限期整改。对本公司司机以往出现的违法行为,会结合会议通报的内容向公司员工做传达并对当事司机给予相应处理。客运公司保证按照公安交警部门的要求落实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确保企业安全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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