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臺灣海峽到底是不是“國際水域”?美國人為什麼要這麼說?

上一篇講美國海軍作戰部長談話的文章裡提到,理查德森強調,臺灣海峽“屬於國際水域(International waters)”。有童鞋就在問了,臺灣海峽真的是國際水域嗎?美國軍艦能隨便跑來跑去嗎?咱們今天就從國際法的角度來說說這個問題。

科普:臺灣海峽到底是不是“國際水域”?美國人為什麼要這麼說?

其實,嚴格從國際法角度來說,“國際水域”這個概念本身是不存在的。目前國際上通行的各種國際法中,對於海域的劃分大概包括內水、領海、專屬經濟區、公海幾個大類,並沒有國際水域這個概念。從名稱上看,公海和國際水域似乎有點相似,但在英語裡,公海是“High sea”,國際水域是“International waters”,兩者不可混用。

那麼,國際水域究竟指的是什麼呢?由於國際法上沒有明確的說法,其實這就是個含糊的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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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由於國際法本身就是各國在歷史上長期溝(吵)通(架)博(扯)弈(皮)以後的結果,有很多歷史侷限,也有很多妥協和利益交換。再加上不同的國家之間博弈的結果不同,最後的結果也不同,造成當前國際法體系中存在很多互相矛盾衝突的地方,也有很多空白和含糊的領域,海洋法體系自然也不例外。

目前國際通用的海洋法體系包括1958年聯合國第一次海洋法會議(日內瓦會議)制定的《領海與毗連區公約》、《公海公約》、《捕魚與養護公海生物資源公約》、《大陸架公約》等四個公約,以及1982年聯合國第三次海洋法會議通過,1994年11月生效的《海洋法公約》。這五大公約目前都是有效的,但麻煩就在於,這五個公約中的很多概念本身是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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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法公約》對海域的劃分

五個公約中,對於內水和領海的定義和權利規定都沒啥問題,基本一致。但是領海以外的地方就複雜了。日內瓦會議的四大公約裡面規定:領海和內水以外的其他海洋區域都是公海(《公海公約》第一條);沿海國對於大陸架之權利不影響其上海水為公海之法律地位,亦不影響海水上空之法律地位(《大陸架公約》第三條)。但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卻規定:公海是專屬經濟區、領海和內水以外的其他海域(第八十六條)。

注意到了嗎?兩者之間最大的區別是專屬經濟區。日內瓦會議的四大公約認為專屬經濟區也是公海,但《海洋法公約》認為專屬經濟區不是公海。那麼問題就來了,五大公約都是現實有效的情況下,專屬經濟區到底算不算公海?呃,這個只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了。當然,凡是簽署了《海洋法公約》的國家,自然會主張以《海洋法公約》為準。但值得注意的是,美國沒有簽署《海洋法公約》,所以美國人覺得自己可以“理直氣壯”地無視關於專屬經濟區的種種規定。不過,考慮到自己的諸多盟國都簽署了《海洋法公約》,美國並沒有公然表示出對《海洋法公約》的無視,而是會用一些含糊的說法來模糊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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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到臺灣海峽。眾所周知,臺灣海峽最窄的地方也有130公里,最寬的地方超過400公里。我國目前奉行的領海寬度標準是12海里(約21公里),臺灣海峽自然不可能是領海或者內水;但《海洋法公約》規定的專屬經濟區寬度最大為200公里,所以,算起來臺灣海峽屬於專屬經濟區的範疇,這就正好落入國際海洋法體系中矛盾含糊的區域。

當然,即使是專屬經濟區,按照《海洋法公約》的規定,所有國家也都享有“航行和飛越的自由,鋪設海底電纜和管道的自由,以及與這些自由有關的海洋其他國際合法用途”(第五十八條)。所以,從法理上說,只要不進入中國的領海範圍,美國軍艦從這裡路過確實是沒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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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美國人也知道,臺灣海峽本身是比較敏感的區域,中美在臺灣問題上又有著微妙的關係,美國軍艦穿越臺灣海峽本身絕不是一般意義上的路過——畢竟在臺灣海峽以東還有大片的公海呢,走那邊不好嗎?所以,美國軍艦的每一次路過都是有一定目的的。這個目的,不同時期也不一樣。比如朝鮮戰爭期間,美國海軍直接進入並封鎖了臺灣海峽,公然保護國民黨政權,這顯然就是對中國的干涉。此後一直到90年代,美軍出現在臺灣海峽的目的一般都是為了在某個特定的時期,或者就某個特定的問題對大陸施加壓力。

但2000年以後,尤其是2007年以後,隨著中國國力軍力的快速增強,美國軍艦來“路過”的目的也變了,它們一般不再為了對中國施加壓力(事實上也施加不了了),而只是為了刷一刷存在感。如果大家有興趣,可以關注一下,近年來每次美國軍艦穿過臺灣海峽以後,美國軍方都會發表一個聲明,聲稱這種穿越行動是為了證明航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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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是在這些聲明中,“國際水域”成為一個高頻詞。美國人之所以祭出這個既不規範、又不標準的名詞,而不用“公海”這個標準名詞,大概也是為了避免由於幾個海洋法公約之間的模糊定義而跟人扯皮,其用意大概也正是為了含糊其辭——國際水域嘛,不是國內的,自然就是國際咯。另外一層用意,則大概也是為了給自己找一個冠冕堂皇的藉口:國際水域哦,那自然可以隨便逛逛了。

天可憐見,往前推20多年,美國軍艦到臺灣海峽什麼時候還要發這種給自己打氣的聲明?什麼時候還要給自己找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當年的臺海危機,美國人干涉何曾需要扯什麼藉口?

所以啊,還是那句話,能戰方能和,尊重是建立在實力基礎上的。美國人今天的話越多,越說明我們走在正確的方向上。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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