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区法院召开“执行对话”助力矛盾纠纷化解

为进一步缓和当事人之间激烈的矛盾,创造机会调处执行纠纷,2018年11月21日下午3:30,大观区法院召开“执行对话”活动,对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焦点明法析理,“面对面”与“背靠背”调解相结合,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及媒体同志参与调解、见证执行。

大观区法院召开“执行对话”助力矛盾纠纷化解

据悉,根据生效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桂某、朱某应偿还申请人邵某借款本金69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法院多次通知被执行人到庭,劝导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双方于2015年7月23日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先行支付15万元,并将其名下位于安庆市大观区纺织西路某房产抵押给申请人,抵押金额为60万元,房屋按份共有人自愿将其份额作为债务担保,已办理抵押登记,将被执行人其他房产予以解封,双方同意以总标的75万元结案。债务履行期限为四个月,否则恢复按原判决执行,被执行人承诺未按期履行债务,保证将抵押房产净房交由法院处置。达成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于2015年8月付款15万元后,一直未履行,申请执行人要求恢复原判决执行,要求法院依法对抵押房产进行评估,在评估报告送达及拟拍卖过程中,被执行人一直要求不进行拍卖房产,并承诺还款,但未实际履行。法院依法进入拍卖程序,在拍卖过程中,被执行人分别到法院交执行款4万元、3万元,要求停止拍卖,申请人均不同意,法院继续拍卖,进入第三次拍卖程序,拍卖保留价为68.85万元,后因标的物无人参与竞买而流拍。后被执行人陆续于2017年9月、2017年11月、2018年2月还款,至此案件本金69万元全部执行到位,但被执行人尚需承担利息、迟延履行金等共计46万余元。

双方在执行过程中发生过几次激烈的摩擦,均在法院的调和下平息,为了缓和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大观区法院召开“执行对话”,为双方当事人创造和解的平台,申请执行人要求被执行人依照生效判决书将尚欠利息46万余元全部还清,或者将流拍财产交付其抵偿债务,被执行人则认为利息过高,本金已经还清,利息部分应予以免除。

由于双方争议较大,通过两个小时的“执行对话”,双方均各持己见,在双方当事人始终无法达成和解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将依法强制执行并做好危机处理预案。执行法官表示,虽然本次执行对话的效果并不明显,但是法院还是坚持打造执行对话这个平台,为当事人明法析理,辨明是非,最终还是希望双方能够互谅互让,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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